问答题在一起强奸案中,被害人指控被告人捆绑其双手将其强奸,在法庭上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为了证明被告人不是强奸而向被害人作了如下提问: 律师:“请被害人回答,你与被告人在案发前就熟悉吗?” 被害人:“只见过一次面,谈不到熟悉。” 律师:“在被告人将你双手捆绑之前,你有没有打过或掐过被告人?” 被害人:“没有,他身高马大,我怎么敢打他呢?” 律师:“这就怪了!那为什么被告人身上有一块紫色的斑痕和一块红色的斑痕呢?” 被害人连忙说:“那是他身上原来就长的胎记,不是我打的。” 律师:“你连他身上长的胎记都知道,你还说你对他不熟悉?” 被害人吞吞吐吐,不能自圆其说。律师利用了什么逻辑规律来揭露被害人的谎言?
问答题
在一起强奸案中,被害人指控被告人捆绑其双手将其强奸,在法庭上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为了证明被告人不是强奸而向被害人作了如下提问:
律师:“请被害人回答,你与被告人在案发前就熟悉吗?”
被害人:“只见过一次面,谈不到熟悉。”
律师:“在被告人将你双手捆绑之前,你有没有打过或掐过被告人?”
被害人:“没有,他身高马大,我怎么敢打他呢?”
律师:“这就怪了!那为什么被告人身上有一块紫色的斑痕和一块红色的斑痕呢?”
被害人连忙说:“那是他身上原来就长的胎记,不是我打的。”
律师:“你连他身上长的胎记都知道,你还说你对他不熟悉?”
被害人吞吞吐吐,不能自圆其说。
律师利用了什么逻辑规律来揭露被害人的谎言?
参考解析
解析:
逻辑中的矛盾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时是真的。它要求人们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也就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下,对于具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命题,不应该承认它们都是真的。如果违反这一要求,就会犯“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通常人们所说的“出尔反尔”,“前言不搭后语”,“自己打自己嘴巴”,都是自相矛盾的表现。
在本案例中,被害人一方面说她与被告人只见过、次面,根本不熟悉;另一方面当律师询问到被告身上红色和紫色的痕迹时,她却十分肯定地说是胎记,这充分说明她与被告人己经非常熟悉。熟悉与不熟悉这样两个论断是互相否定的,它们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个是假的。但被害人却同时肯定了两个互相否定的论断,违反了矛盾律,犯了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那么她的整个证词就是不可信的了。
在本案例中,被害人一方面说她与被告人只见过、次面,根本不熟悉;另一方面当律师询问到被告身上红色和紫色的痕迹时,她却十分肯定地说是胎记,这充分说明她与被告人己经非常熟悉。熟悉与不熟悉这样两个论断是互相否定的,它们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个是假的。但被害人却同时肯定了两个互相否定的论断,违反了矛盾律,犯了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那么她的整个证词就是不可信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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