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刘某,男,19岁;被害人王某,男,17岁;许某是被告人刘某的辩护律师;关某是被害人王某的诉讼代理人。本案中关某和许某均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刘某,男,19岁;被害人王某,男,17岁;许某是被告人刘某的辩护律师;关某是被害人王某的诉讼代理人。本案中关某和许某均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相关考题:

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A.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B.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C.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D.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

下列哪些自诉案件既可以调解又可以进行反诉?( )A.被害人胡某起诉被告人吴某侵占案B.被害人李某起诉被告人乔某侵犯其通信自由案C.‘被告人王某抢劫一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由被害人周某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判的D.被告人钱某重婚案,钱某的妻子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王某是某盗窃案的被害人.刘某是该案中的证人。那么王某和刘某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同之处在哪些方面?( )。A.王某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某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B.王某有权参加法庭审理的全过程:刘某无权参加庭审的全过程,只能在作证时到庭C.王某有权申请回避,刘某无权申请回避D.王某有权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刘某无权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

被告人李某,男,26岁,某单位汽车司机。被告人李某于某年10月27日上午10时,同装卸工刘某、王某等三人,驾驶黄河大卡车由某乡向市里送大白菜。车高速行驶,当开到某乡政府的十字路口时,将前方同方向骑车的季某、韩某连人带车撞出42米,从两名被害人的前胸部轧过去,造成两人当场死亡。被告人见轧死人后,为了逃避罪责,非但不停车抢救被害人,保护肇事现场,听候处理,反而继续加速行驶。同车的装卸工刘某急喊:快刹车,不能跑!被告人回答说:跑!不跑怎么办?反正都完蛋了。当跑出大约5公里快到市郊农贸市场时,正遇路边有一妇女骑车带着小孩,刘、王发现车将撞人,又大叫:快停车!有人。被告人没有采取减速等措施,又把这母女俩撞出12.3米,小孩当即死亡,妇女撞成重伤。同时还撞伤路边站着的一位老人。【问题】对被告人李某应如何处理?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刘某,男,19岁;被害人王某,男,17岁;许某是被告人刘某的辩护律师;关某是被害人王某的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可以是:( )。A.刘某的母亲B.王某的父亲C.许某D.关某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杨某,男,17岁;被害人陈某,男,19岁;崔某是杨某的辩护律师,武某是陈某的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可以是()。 A.陈某的母亲B.武某C.杨某的母亲D.崔某

被告人刘某,17 岁,被判处有期徒刑3 年,判决生效后刘某被送往当地监狱服刑,下列哪些人员有权对本案提出申诉( )A.被害人温某B.刘某的父亲C.刘某的哥哥D.刘某的辩护人史某

刑事被告人某甲提出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的哥哥,应当回避。王某应当回避的举证责任由()承担。 A.某甲B.被害人C.王某D.公诉人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某甲提出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的哥哥,应当回避。审判员王某应当回避的证明责任的承担者是()。 A.被告人某甲B.被害人C.审判员王某D.公诉人

被告人,王某,男28岁,工人。被告人王某因多次受到车间主任刘某的批评,对其怀恨在心,蓄意报复。一天夜里,刘某在单位值班,王某乘其熟睡之机,放火将值班室点燃,大火燃起后,王某又怕造成严重后果,难逃罪责,就用石头将值班室窗户玻璃砸碎,惊醒刘某后,王某逃走。刘某冲出屋子后,与起来的群众一起灭火,虽然及时将大火扑灭,但造成了部分财产的损失。试问: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请说明理由

刘某涉嫌强奸罪、杀人罪,在公安机关收集到的下列证据中,哪些属于间接证据?A.在现场提取的刘某的毛发B.从被害人身上提取遗留物,经鉴定系刘某所留C.王某证明案发前看到刘某进入被害人住宅的证言D.带血的菜刀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王某,男,20岁;被害人李某,男,16岁。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是:()A:王某的母亲B:李某的父亲C:王某的辩护律师D:李某的诉讼代理人

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A: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B: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C: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D: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

王某强奸案王某(男,23岁)与刘某系邻居关系,明确知道刘某有一定的精神障碍。 2010年10月9日,王某来到刘某家,趁左右无人之机,将刘某带到二楼的卧室内,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当日派出所接到刘某姐姐报案,称其妹刘某被人强奸,公安机关当即予以立案,并于2010年10月10日1时许,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讯问过程中,王某否认曾到过刘某家并与其发生性关系,在侦查人员的暴力威胁下,王某供述了自己与刘某发生性行为的事实,但坚持辩解说刘某是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自己并不构成犯罪,同时要求聘请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咨询。案发后,公安机关委托省级一甲医院的司法鉴定中心对刘某的精神状况进行鉴定,证明被害人刘某目前诊断为精神发育迟滞(中度),王某与其发生性关系时不具备性防卫能力。公安机关经进一步调查取证,获得了以下证据:1.刘某外甥蔡某(8岁,现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证言:称在放学回家时碰上被告人王某从二楼上的房间下楼,看到被告人衣服不是很整齐。2.刘某姐姐的证言:称案发当日听到儿子蔡某呼唤,回到家上楼后看到其妹刘某正站在床尾穿鞋子,追问其妹后,才知道被告人王某与其妹发生了性关系的事实。3.吴某出具了一份书面证言,证明刘某行动不便,有一定认知能力,在家能做基本的家务,脑部不发达,但该证言未经吴某确认签名。4.刘某的残疾人证,证实其属三级智力残疾人。5.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及现场照片及法医物证检验报告,证明县公安局友谊派出所在被害人刘某家提取了被套上两处斑迹的现场情况,斑迹经鉴定含王某精斑。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向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王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遂以强奸罪对王某提起公诉。基层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王某的辩护入主张:被害人刘某并非精神病患者或痴呆者,并非无性自我防卫能力,被告人王某的行为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强奸罪;同时认为对被害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程序不合法,依法应予排除,并申请重新鉴定。基层人民法院予以准许,并委托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对被害人痴呆程度、有无精神病、被强奸时有无性防卫能力进行了重新鉴定。经重新鉴定,证实被鉴定人刘某目前诊断为精神发育迟滞(中度),与人发生性关系时无性自我防卫能力。【问题】1.王某在公安机关作出的陈述是否应当排除?2.请对本案中证人证言可否作为定案依据作出分析。3.蔡某是否必须出庭作证,为什么?4.本案中刘某的残疾人证属于证据种类中的哪一类?根据最佳证据规则,对此类证据的提出有哪些要求?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该残疾人证属于证据分类中的哪种证据?5.本案中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时间是否应当计入审判期限?6.没有被告人供述的情况下能否对被告人定罪?仅有被告人供述的情况下能否对被告人定罪?

王某(男)与刘某(女)系夫妻,因关系不合闹离婚,王某不愿离婚,对刘某怀恨在心,一日将刘某骗出单位到僻静处,将预先准备好的一瓶硫酸倒在刘某面部。看到刘某极端疼痛并惨叫,王某又急忙将刘某送往医院,但仍然致刘某严重烧伤。王某的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为什么?

被告人钱某,男,25岁,司机。2008年6月21日,被告人与李某为其舅父拉钢材,因手续不符规定,钢材收购小组负责人王某责令其卸下钢材,被告人不肯。于是王某将汽车扣下。22日晚被告人企图强行拉走钢材,王某上前阻止,而被告却加速行驶,将保险杠上的王某摔下,王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试问:被告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罪过形式?

被告人王星,男,17岁,某市待业青年;被告人李元,男,17岁,某市待业青年;被告人陈连广,男,15岁,某市某中学学生。 被告人王星、李元、陈连广平日里游手好闲,常常聚在一起吃喝玩乐。1999年5 月27日晚11时许,王星、李元潜入被害人刘娜家中盗窃,陈连广在楼下望风。被告人王星、李元在刘家找到现金近两万元,并发现项链一条,价值约3000元。正在这时,被害人刘娜回到家中.被告人王星当即拔出匕首,抵住刘的喉咙,威胁说:“别叫,否则就宰了你。”站在一旁的被告人李元见刘娜身上带着项链、耳环,便上前摘取。刘奋力反抗,情急之下,王星一刀刺在刘的腹部。三人随即逃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鉴于该案所涉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问: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作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王某亲眼目睹被告人李某持刀杀死被害人邱某,王某的证言属于()。A、辩护证据B、间接证据C、控诉证据

被告人王某,男,55岁,农民。 被告人王某系经营花卉的专业户。从某年入春以来,王多次发现有人晚上翻墙入院偷花,虽然采取了一些防范办法,但仍不断发生花木被盗走的事。王为了防止被盗和抓住小偷,于同年8月初在自家院内沿墙拉上一根铁丝做电网。他又怕电死人,即去掉电源插销上的一片铜片,以为只接一根火线不会电死人,并在铁丝通电后,用手背试过一次。此后,他每天晚间给电网通上220伏的交流电。 9月10日晚9时许,被害人刘某(男,21岁),伙同张某(都是农民),冒雨到王家偷花。刘脱掉拖鞋交给张,自己赤脚,光着膀子跳入院内(墙高1.88米),上身碰在铁丝上,触电倒地。张在外听到一声惨叫,爬墙往里一看,见刘躺在地上不动,便去刘家找人救助。被告人听到有喊声,出门见有人触电,即叫人拔掉电源插销,然后用三齿耙将被害人刘某勾离电线。张等人赶来抢救时,刘已死亡。 【问题】对被告人王某应如何处理?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杨某,男,17周岁;被害人陈某,男,19周岁;崔某是杨某的辩护律师,刘某是陈某的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可以是()。A、杨某的母亲B、陈某的母亲C、崔某D、刘某

单选题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杨某,男,17周岁;被害人陈某,男,19周岁;崔某是杨某的辩护律师,刘某是陈某的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可以是()。A杨某的母亲B陈某的母亲C崔某D刘某

问答题王某(男)与刘某(女)系夫妻,因关系不合闹离婚,王某不愿离婚,对刘某怀恨在心,一日将刘某骗出单位到僻静处,将预先准备好的一瓶硫酸倒在刘某面部。看到刘某极端疼痛并惨叫,王某又急忙将刘某送往医院,但仍然致刘某严重烧伤。王某的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为什么?

单选题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王某(14周岁)委托了一名律师刘某作为辩护人,被害人李某(18周岁)委托他的一个朋友钱某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判阶段,如果发现某法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有权申请其回避的主体不包括:A王某B刘某C李某的父亲D钱某

单选题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A王某2010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11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D王某2008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11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问答题被告人王某,男,55岁,农民。 被告人王某系经营花卉的专业户。从某年入春以来,王多次发现有人晚上翻墙入院偷花,虽然采取了一些防范办法,但仍不断发生花木被盗走的事。王为了防止被盗和抓住小偷,于同年8月初在自家院内沿墙拉上一根铁丝做电网。他又怕电死人,即去掉电源插销上的一片铜片,以为只接一根火线不会电死人,并在铁丝通电后,用手背试过一次。此后,他每天晚间给电网通上220伏的交流电。 9月10日晚9时许,被害人刘某(男,21岁),伙同张某(都是农民),冒雨到王家偷花。刘脱掉拖鞋交给张,自己赤脚,光着膀子跳入院内(墙高1.88米),上身碰在铁丝上,触电倒地。张在外听到一声惨叫,爬墙往里一看,见刘躺在地上不动,便去刘家找人救助。被告人听到有喊声,出门见有人触电,即叫人拔掉电源插销,然后用三齿耙将被害人刘某勾离电线。张等人赶来抢救时,刘已死亡。 【问题】对被告人王某应如何处理?

单选题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某甲提出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的哥哥,应当回避。审判员王某应当回避的证明责任的承担者是()。A被告人某甲B被害人C审判员王某D公诉人

问答题被告人钱某,男,25岁,司机。2008年6月21日,被告人与李某为其舅父拉钢材,因手续不符规定,钢材收购小组负责人王某责令其卸下钢材,被告人不肯。于是王某将汽车扣下。22日晚被告人企图强行拉走钢材,王某上前阻止,而被告却加速行驶,将保险杠上的王某摔下,王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试问:被告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罪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