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地与香港民商事案件判决的认可与执行,根据内地与香港的相关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A.申请人向内地和香港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均应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B.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内地或香港法院管辖的,经选择的法院作出的判决均可获得认可与执行C.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无效,其中选择管辖法院的条款亦无效D.当事人对认可和执行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在香港可依其法律规定提出上诉

关于内地与香港民商事案件判决的认可与执行,根据内地与香港的相关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

A.申请人向内地和香港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均应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B.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内地或香港法院管辖的,经选择的法院作出的判决均可获得认可与执行
C.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无效,其中选择管辖法院的条款亦无效
D.当事人对认可和执行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在香港可依其法律规定提出上诉

参考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内地与香港间认可与执行判决的安排。 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6条第2款的规定,申请人只有向内地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才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所以,A项错误。
B项,根据《安排》第9条的规定,根据当事人协议选择的原审法院地的法律,管辖协议属于无效时的判决不能获得认可与执行,所以B错误。
C项,根据《安排》第3条第5款的规定,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中的管辖协议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管辖协议条款的效力,所以C错误。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于2019年1月18日在北京签署,该安排第29、30条规定 “本安排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完成有关程序后,由双方公布生效日期。本安排生效之日,《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同时废止”。由于生效日期待定,本题依据《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相关内容作出解释。
D项,根据《安排》第1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认可和执行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根据其法律规定提出上诉,所以D正确。

相关考题:

下列选项不符合《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的规定的是:( )A.安排中的“具有执行力的终审判决”在内地是指内地或者香港的生效判决B.该安排所称判决,在内地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包括判决书、命令和诉讼费评定证明书,也包括在内地和香港做出的仲裁裁决C.该安排中的“书面管辖协议”是指当事人为解决与特定法律关系有关的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自本安排生效之日起,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内地人民法院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具有唯一管辖权的协议D.如果申请执行的判决已获完全履行,则不能获得认可

住所在上海的甲公司,在北京和香港都有财产.在与香港公司乙的一起纠纷中,甲乙两公司共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经该法院审理甲公司败诉,判决生效后,甲公司拒绝履行该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可以同时向上海和北京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该判决的申请B.乙公司可以同时向上海中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执行申请C.如果乙公司到内地申请执行该判决,经法院审查该案件,内地法院有专属管辖权,则对之不予认可和执行D.如果该判决在上海中院申请得到了认可和执行,甲公司对之不服,可以向上海高院提出上诉

关于内地与香港民商事案件判决的认可与执行,根据内地与香港的相关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申请人向内地和香港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均应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B.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内地或香港法院管辖的,经选择的法院作出的判决均可获得认可与执行C.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无效,其中选择管辖法院的条款亦无效D.当事人对认可和执行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在香港可依其法律规定提出上诉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民商事案件的判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内地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所有民商事判决,当事人都可以向内地人民法院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B.申请认可和执行符合规定的民商事判决,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原诉法庭提出C.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地法院提出申请D.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内地人民法院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判决的,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的期间一般为2年

根据《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具有执行力的终审判决,内地是指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指终审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及原诉法庭和区域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B.当事人在民商事合同中明确约定内地人民法院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具有唯一管辖权的条款视为书面管辖协议。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管辖协议条款的效力C.申请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在内地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在香港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D.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的期间为2年,内地判决到香港特别行政区申请执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判决到内地申请执行的,都是从判决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判决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判决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双方因是否解除该合同及赔偿问题诉诸香港法院,法院判乙公司败诉。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如该合同被解除,则香港法院管辖的协议也随之无效B如乙公司在内地两省均有财产,甲公司可向两省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C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免除执行费用D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提交的文件无中文文本,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互相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下列关于中国内地与香港相互执行法院判决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不得分别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B.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C.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的期间为一年D.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认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执行内地人民法院判决违反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共政策的,可不予认可和执行

对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依相关的安排,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哪几项?( )A.该安排的适用范围目前仅限于民商事案件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B.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C.根据本安排,在被请求方法院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的申请期间,当事人提起相同诉讼的,被请求方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再决定是否应当受理D.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可以成为双方拒绝认可相关判决的理由之一

位于浙江的一制衣企业与一香港公司因供货争议诉诸内地法院,该香港公司在内地有业务代办人,依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关于相关文书的送达,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香港公司主要负责人到北京出差时可直接向其送达B.必须通过外交部门才可向到北京出差的香港公司主要负责人送达C.只要是该香港公司在内地的业务代办人,即可向其送达D.可以直接向该香港公司授权可接受送达的业务代办人送达

内地技术人员李某与一香港公司在香港订立了三年的雇佣合同,后发生争议,合同协议选择由香港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该法院对案件审理后作出了判决,有关该判决在内地的认可与执行问题,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如该港资企业在内地和香港均有财产,李某只可向一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B.如该港资企业在广东和浙江均有财产,李某可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C.香港法院出具的证明书如需在内地执行必须进行公证D.本案判决的认可与执行不适用《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双方因是否解除该合同及赔偿问题诉诸香港法院,法院判乙公司败诉。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如该合同被解除,则香港法院管辖的协议也随之无效B.如乙公司在内地两省均有财产,甲公司可向两省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C.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免除执行费用D.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提交的文件无中文文本,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王菜的主要财产在澳门,在内地也有少量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李某有权同时向内地与澳门右营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B.李某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财产C.如澳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它不能仅执行该判决中的部分请求D.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内地法律

2006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根据该文件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内地有关劳动争议案件的判决适用该安排B.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劳动民事案件的判决适用该安排C.经裁定予以认可的判决,与被请求方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效力D.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不承担提供相关法律资料的义务

共用题干 下列选项哪些符合《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的规定?()A、安排中的“具有执行力的终审判决”在内地是指内地或者香港的生效判决B、该安排所称判决,在内地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包括判决书、命令和诉讼费评定证明书;也包括在内地和香港作出的仲裁裁决C、该安排中的“书面管辖协议”是指当事人为解决与特定法律关系有关的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自本安排生效之日起,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内地人民法院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具有唯一管辖权的协议D、如果申请执行的判决已获完全履行,则不能获得认可

中国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签订商事合同,并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如发生纠纷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因履约纠纷,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香港法院并胜诉。判决生效后,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该判决。关于该判决在内地的认可与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A.电子邮件不符合“书面”管辖协议的要求,故该判决不应被认可与执行B.如乙公司的住所地与财产所在地分处两个中级人民法院的辖区,甲公司不得同时向这两个人民法院提出申请C.如乙公司在内地与香港均有财产,甲公司不得同时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D.如甲公司的申请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它可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019年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排除适用于下列哪些民商事案件的判决的认可和执行?( )A.内地人民法院审理的赡养案件的判决B.继承案件、遗产管理或者分配的案件的判决C.货物买卖合同案件的判决D.海洋环境污染案件的判决

香港荣昌公司与广东多福公司签订一贸易合同,并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如发生纠纷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因履约纠纷,荣昌公司将多福公司诉至香港法院并胜诉。判决生效后,荣昌公司申请内地某中级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该判决。如依据2019年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关于该判决在内地的认可与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电子邮件是法律认可的“书面”管辖协议B.如荣昌公司向内地两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判决的认可与执行申请的,由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C.如多福公司在内地与香港均有财产,荣昌公司只能向一地法院提出申请D.多福公司在判决全部获得认可和执行后,又就同一争议提起了诉讼,可予受理

论述内地与香港特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的主要内容。

位于深圳的一企业与一香港公司因供货争议诉诸内地法院,该香港公司在内地有业务代办人。依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关于相关文书的送达,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香港公司主要负责人到北京出差时可直接向其送达B、必须通过外交部门才可向到北京出差的香港公司主要负责人送达C、只要是该香港公司在内地的业务代办人,即可向其送达D、可以直接向该香港公司授权可接受送达的业务代办人送达

依《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互相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B、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C、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的期间为一年D、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认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执行内地人民法院判决违反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共政策的,可不予认可和执行

内地法院受理的一涉港民事案件需要向在内地没有住所的香港当事人送达文书,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当该香港人赴深圳出差时,法院应通过高院向该人送达B、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被废除。C、受送达人在香港下落不明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三个月没有音信的视为不能以此种方式送达D、采用公告送达等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关于内地和香港仲裁裁决的执行,依内地与香港达成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的规定,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A、被申请人在河北和广东均有财产的,申请人可分别向两地的中级法院提出申请B、被申请人在广东和香港均有财产的,如果在一地法院执行后不足以偿还其债务的,可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执行C、香港特别行政区应执行内地所有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D、香港回归后到本安排生效前因故未能申请执行的,申请人为法人的,应在该安排生效后一年内提出执行申请

下列关于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资格互认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2004年8月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B、2004年8月首次完成了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产业测量师资格互认C、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资格互认协议书签署后,内地房地产估价师自动成为香港测量师D、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产业测量师资格互认是内地与香港最早实现资格互认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之一

单选题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王某的主要财产在澳门,在内地也有少量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A李某有权同时向内地与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B李某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财产C如澳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它不能仅执行该判决中的部分请求D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内地法律

单选题根据《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债券通”是指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机构连接,买卖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的机制安排B“北向通”是指香港及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境外投资者经由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在交易、托管、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投资于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C“北向通”遵循香港与内地市场现行法律法规,相关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的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D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电子交易平台和其他机构可代境外投资者向中国人民银行省会城市分支行备案

多选题住所在上海的甲公司,在北京和香港都有财产。在与香港公司乙的一起纠纷中,甲乙两公司共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经该法院审理甲公司败诉,判决生效后,甲公司拒绝履行该判决。根据《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可以向上海和北京的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提出认可和执行该判决的申请B乙公司可以同时向上海中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执行申请C如果乙公司到内地申请执行该判决,经法院审查该案件,内地法院有专属管辖权,则对之不予认可和执行D如果该判决在上海中院申请得到了认可和执行,甲公司对之不服,可以向上海高院提出上诉

单选题关于内地与香港民商事案件判决的认可与执行,根据内地与香港的相关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A申请人向内地和香港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均应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B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内地或香港法院管辖的,经选择的法院作出的判决均可获得认可与执行C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无效,其中选择管辖法院的条款亦无效D当事人对认可和执行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在香港可依其法律规定提出上诉

单选题内地法院受理的一涉港民事案件需要向在内地没有住所的香港当事人送达文书,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当该香港人赴深圳出差时,法院应通过高院向该人送达B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被废除。C受送达人在香港下落不明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三个月没有音信的视为不能以此种方式送达D采用公告送达等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