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指教育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害时,通过裁决纠纷,纠正、制止或矫正侵权行为,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
( )是指教育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害时,通过裁决纠纷,纠正、制止或矫正侵权行为,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
参考解析
解析:教育法律救济
相关考题:
行政裁决行为是指()。 A、创制权利,赋予卫生行政相对人一定的权利和利益。B、即予以卫生行政相对人一定的义务,限制或者剥夺其一定的权利和利益。C、卫生行政主体依法对卫生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行为。D、卫生行政主体以中间人的身份裁定一定范围内的卫生行政纠纷和民事纠纷。E、是指卫生行政主体对已经作出的卫生行政行为本身以及卫生行政行为的后果进行补救。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A、已经受到B、正在进行C、他人D、即将到来
单选题我国宪法法律赋予公民广泛的权利,这些权利一旦受到损害或侵犯,公民可以采取权利救济的手段,予以补救、恢复或对损害或侵害行为予以纠正和惩罚。被视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救济方式是( )。A行政救济B司法救济C自主救济D政治救济和社会救济
单选题在债权受到侵害时,要使债权人的损失得到补救和恢复,一般只宜采取()的方式。A返还原物B恢复原状C排除妨碍D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