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指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个体及教育行政相对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相应的国家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制度。

( )是指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个体及教育行政相对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相应的国家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制度。


相关考题:

( )是指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及有关政府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或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相应的国家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制度。

教师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的规定,向法定主管机关申述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称为()。 A.教师行政复议B.教师申诉制度C.教师行政诉讼D.教师调解制度

相对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国家有关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制度成为()。 A.教育诉讼制度B.教育申诉制度C.教育行政复议制度D.教育法律救济

教育中的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教育行政主体的具体教育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其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申请,复议机关依法对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法律制度。判断对错

( )是指教育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害时,通过裁决纠纷,纠正、制止或矫正侵权行为,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

教师申诉是指教师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权的机关诉说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行为

教育申诉是指教师、学生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有关机关诉说理由,请求处理或者重新处理的权利救济行为。

教师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诉后多长时间内应作出处理( )A. 15日B. 20日C. 30日D. 两个月

通常是指公民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国家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制度。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法定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是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申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