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救济制度建立的目的是矫正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的侵害行为和相对人受到侵害的情况,解决纠纷,补助受害人。()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法律救济制度建立的目的是矫正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的侵害行为和相对人受到侵害的情况,解决纠纷,补助受害人。()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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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 ()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失时,依照法律规定向有权受理的国家机关告诉并要求解决,予以补救,有关国家机关受理并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包括为权利受到侵害的人提供物质或精神的帮助。 A、公民权B、人身权C、财产权D、自由权E、隐私权

下列不属于自救行为必须符合的条件的是()A.法益已经受到了违法侵害B.法益受到正在发生的违法侵害C.通过法律程序、依靠国家机关不可能或者明显难以恢复受侵害的法益D.救济行为的手段具有适当性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害时,通过裁决纠纷,纠正、制止或矫正侵权行为,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 A.教育行政相对人B.学生C.教师D.学校

法律救济:是指依据法律对权利冲突的解决,当公民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从法律上获得自行解决,或请求司法机关及其他机关给予解决,使受损害的权益得到补救。()

( )是指教育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害时,通过裁决纠纷,纠正、制止或矫正侵权行为,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

根据法律的规定,权利人请求赔偿的时效自(  )起计算。A.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B.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该职权时C.受害人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时D.受害人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时

37、8.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行政管理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害时,通过裁决纠纷,纠正、制止或矫正侵权行为,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行政管理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害时,通过裁决纠纷,纠正、制止或矫正侵权行为,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

36、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行政管理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害时,通过裁决纠纷,纠正、制止或矫正侵权行为,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