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政治思想家()较早地对自然法的理论进行全面的阐释,初步地提出了自然权利的主张。他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他在主权理论方面做出的重大贡献。A.奥兰治B.格劳修斯C.斯宾诺莎D.霍布斯

荷兰政治思想家()较早地对自然法的理论进行全面的阐释,初步地提出了自然权利的主张。他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他在主权理论方面做出的重大贡献。

A.奥兰治

B.格劳修斯

C.斯宾诺莎

D.霍布斯


相关考题:

在权利方面,霍布斯较早地将自然法的理论转换为自然权利的理论,为公民个人的权利做出了最充分的论证。()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荷兰政治思想家()较早地对自然法的理论进行全面的阐释,初步提出了自然权利的主张。 A、奥兰治B、格老秀斯、斯宾诺莎C、霍布斯

在自然权利放弃的程度方面,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思想家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主要体现在()。A.格老秀斯主张人们全部放弃自己的自然权利B.斯宾诺莎主张部分自然权利的转让C.霍布斯主张自然权利的全部转让D.洛克主张放弃部分自然权利,保留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E.卢梭主张自然权利的全部转让,但转让的对象是人民自己

在权利方面,霍布斯较早地将自然法的理论转换为()的理论,为公民个人的权利做了最充分的论证。A、人法B、自然状态C、神法D、自然权利

荷兰政治思想家格劳秀斯初步地提出了自然权利的主张。()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以自然法、()等基本理论为框架,霍布斯创造性地发挥了布丹主权理论,将国家的本质视为主权,进一步奠定了()的基础。在权利方面,霍布斯较早地将自然法的理论转换为自然权利的理论,为公民个人的权利做了最充分的论证。

荷兰政治思想家()主张唯物主义的自然权利观,提出并论证了信仰与思想自由之间的关系,对后来的政治思想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在权利方面,霍布斯较早地将自然法的理论转换为自然状态的理论,为公民个人的权利做了最充分的论证。

在《利维坦》一书中,霍布斯较早地阐释了自然法的基本内容,罗列了20条自然法的法则。

荷兰政治思想家()较早地对自然法的理论进行全面的阐释,初步地提出了自然权利的主张。他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他在主权理论方面做出的重大贡献。A、奥兰治B、格劳修斯C、斯宾诺莎D、霍布斯

在()一书中,霍尔斯较早地阐释了自然法的基本内容,他罗列了20条自然法的法则。A、《论法的原理》B、《利维坦》C、《论公民》D、《大谏书》

霍布斯较早地把自然法从()的自然层次解放出来,赋予自然法以个体道德的意义,从而推动了自然法向自然权利的转化。A、“永恒”B、“规律”C、“圣经”D、“神学”

()较早地对自然法的理论进行了全面的阐释,初步地提出了自然权利的主张。A、哥白尼B、伽利略C、格劳秀斯D、开普勒

荷兰政治思想家()主张唯物主义的自然权利观,提出并论证了信仰与思想自由之间的关系,对后来的政治思想产生了重要的影响。A、奥兰治B、格老秀斯C、洛克D、斯宾诺莎

洛克在自然法理论中系统提出了人类的生命权、自由权和()三种自然权利。

下列有关古典自然法学派在自然权利方面的理论观点,表述不正确的是()。A、格老秀斯强调私有财产权B、霍布斯强调人的生命和安全C、洛克系统地提出了人类的三种重要权利:生命权、财产权和反抗压迫的权利D、洛克认为自然权利还包括做任何事情的权利以及惩罚违反自然法的行为的权利

单选题荷兰政治思想家()主张唯物主义的自然权利观,提出并论证了信仰与思想自由之间的关系,对后来的政治思想产生了重要的影响。A奥兰治B格老秀斯C洛克D斯宾诺莎

单选题比较系统地提出了自然法理论的思想家是( )A亚里士多德B戴雪C西塞罗D卢梭

判断题在《利维坦》一书中,霍布斯较早地阐释了自然法的基本内容,罗列了20条自然法的法则。A对B错

填空题荷兰政治思想家()主张唯物主义的自然权利观,提出并论证了信仰与思想自由之间的关系,对后来的政治思想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单选题霍布斯较早地把自然法从()的自然层次解放出来,赋予自然法以个体道德的意义,从而推动了自然法向自然权利的转化。A“永恒”B“规律”C“圣经”D“神学”

单选题马里旦认为自然法包含本体论要素和认识论要素,他根据自然法的认识论要素提出了自然法的()A静态方案理论B动态方案理论C实然方案理论D应然方案理论

单选题在()一书中,霍尔斯较早地阐释了自然法的基本内容,他罗列了20条自然法的法则。A《论法的原理》B《利维坦》C《论公民》D《大谏书》

单选题下列有关古典自然法学派在自然权利方面的理论观点,表述不正确的是()。A格老秀斯强调私有财产权B霍布斯强调人的生命和安全C洛克系统地提出了人类的三种重要权利:生命权、财产权和反抗压迫的权利D洛克认为自然权利还包括做任何事情的权利以及惩罚违反自然法的行为的权利

判断题在权利方面,霍布斯较早地将自然法的理论转换为自然状态的理论,为公民个人的权利做了最充分的论证。A对B错

单选题()较早地对自然法的理论进行了全面的阐释,初步地提出了自然权利的主张。A哥白尼B伽利略C格劳秀斯D开普勒

填空题以自然法、()等基本理论为框架,霍布斯创造性地发挥了布丹主权理论,将国家的本质视为主权,进一步奠定了()的基础。在权利方面,霍布斯较早地将自然法的理论转换为自然权利的理论,为公民个人的权利做了最充分的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