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蓝天公司欲在北京与外国人杰克设立一家 合营企业,遂找到在北京的绿野公司,双方签订协议, 约定与外国人杰克合资设立合营企业,约定由蓝天公 司实际投资、绿野公司作为合营企业的名义股东。于 是,绿野公司与杰克、史密斯、德胜公司、昌南公司一起 签订了合营合同,成立合营企业宇宙公司。请回答下 列问题:请对有关该该企业的下列相关问题作出正 确选择:( )A.蓝天公司与绿野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B.绿野公司主张该合同未经审批机关批准,主张 该合同无效,法院不予支持C.蓝天公司以实际股东的名义请求宇宙公司直 接向其支付在企业投资获得的收益的,人民法院应予 支持D.绿野公司向蓝天公司要求支付必要的报酬的, 人民法院应酌情予以支持

新疆的蓝天公司欲在北京与外国人杰克设立一家 合营企业,遂找到在北京的绿野公司,双方签订协议, 约定与外国人杰克合资设立合营企业,约定由蓝天公 司实际投资、绿野公司作为合营企业的名义股东。于 是,绿野公司与杰克、史密斯、德胜公司、昌南公司一起 签订了合营合同,成立合营企业宇宙公司。请回答下 列问题:
请对有关该该企业的下列相关问题作出正 确选择:( )
A.蓝天公司与绿野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
B.绿野公司主张该合同未经审批机关批准,主张 该合同无效,法院不予支持
C.蓝天公司以实际股东的名义请求宇宙公司直 接向其支付在企业投资获得的收益的,人民法院应予 支持
D.绿野公司向蓝天公司要求支付必要的报酬的, 人民法院应酌情予以支持


参考解析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 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15条规定:“合同 约定一方实际投资、另一方作为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 东,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形的,人民法 院应认定该合同有效。一方当事人仅以未经外商投资 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或者未生效 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投资者请求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依据双方 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双方未约定利益分配,实际投资者请求外商投资 企业名义股东向其交付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收益 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向实 际投资者请求支付必要报酬的,人民法院应酌情予以 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 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17条规定,实际投资者根据 其与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的.约定,直接向外商投资 企业请求分配利润或者行使其他股东权利的,人民法 院不予支持。
A选项不符合第1款的规定,错误;B选项符合第 1款的规定,正确;C选项不符合第17条的规定,故错 误;D选项符合第15条第2款的规定,故正确。

相关考题:

我国某公司欲与甲国某公司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列有关事项中哪一个是正确的?A、合营企业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成立B、合营企业在我国或者甲国设立分支机构时需经审批机关批准C、合营企业合同只能约定按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D、合营企业必须设审计师负责审核合营企业的财务收支和会计账目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合营企业,双方签订了合营企业合同,该合同部分条款如下:(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9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出资680万美元,乙公司出资220万美元。甲公司出资的主要方式是:场地使用权180万美元,机器设备300万美元,现金200万美元。乙公司出资的方式是:工业产权120万美元,现金100万美元。(2)约定投资规模为2500万美元。(3)合营企业今后以向社会发行股票的办法来筹集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的资金。要求:根据该合同上述条款及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合营企业中外方出资额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2)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3)该企业发行股票的办法募集资金是否符合规定?

2001年9月,德国甲公司与宁波乙公司订立合营企业合同,约定甲公司以资金、机器设备和专有技术合计人民币60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场地使用权、厂房合计200万元出资,在上海设立一家合营企业。2004年9月,乙公司以设立合营企业当年场地使用权作价过低为由,提出修改合同提高场地使用费,以此提高自己的出资比例并使合营企业注册资本增加。对此,甲公司提出下列主张,其说法正确的是:( )。A.该场地使用费没有低于同类场地使用权的价格,再调高使用费是没有根据的B.需要调整场地使用费,也必须在执行合营企业合同5年以后C.合营企业合同约定的合营期间为10年,在该期限内乙公司不能变动场地使用费D.即使因经济发展、供需状况和环境条件等发生变化需要调整,最多也不能超过三次

祥云公司欲与某外国公司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相关事项咨询律师。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律师所作的下列咨询意见中,正确的是( )。A.合营企业自审批部门批准之日起成立B.合营企业章程中可以约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C.合营企业不设股东会D.合营企业合同可以约定不以出资比例分配企业利润

人民法院受理了绿野公司债权人提出的对绿野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下列问题应给予否定回答的有:( )A.甲公司对绿野公司享有债权,乙公司对绿野公司负担债务,破产申请受理后,甲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受让的债权能否抵销绿野公司对其的债权B.绿野公司拖欠丙公司修理费,丙公司知道绿野公司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遂向绿野公司购买设备,约定绿野公司交付设备后再行付款,绿野公司交付了设备,丙公司的债权能否抵销绿野公司请求其支付设备款的债权C.绿野公司拖欠王某劳务费,王某知道绿野公司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遂驾车到绿野公司催讨,停车时不慎撞上绿野公司停放在办公楼前的一辆轿车,绿野公司要求王某赔偿轿车的损失,王某的债权能否抵销绿野公司的债权D.丁公司欠绿野公司货款,丁公司听说绿野公司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遂向绿野公司表示可以以优于市场价的价格向绿野公司提供原材料,绿野公司遂向丁公司订购原材料,丁公司向绿野公司交付了原材料后,能否以此债权抵销绿野公司对其的债权

大地公司欲与某外国公司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相关事项咨询律师。关于律师所作的咨询意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B.合营企业章程中可以约定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合营企业合同只能约定由中国境内的仲裁机构作为双方争议的解决机构 D.合营企业合同可以约定不以出资比例分配企业利润

新疆的蓝天公司欲在北京与外国人杰克设立一家合营企业,遂找到在北京的绿野公司,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与外国人杰克合资设立合营企业,约定由蓝天公司实际投资、绿野公司作为合营企业的名义股东。于是,绿野公司与杰克、史密斯、德胜公司、昌南公司一起签订了合营合同,成立合营企业宇宙公司。请回答下列 72~75 题:第 72 题 请对有关该该企业的下列相关问题作出正确选择:( )A.蓝天公司与绿野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B.绿野公司主张该合同未经审批机关批准,主张该合同无效,法院不予支持C.蓝天公司以实际股东的名义请求宇宙公司直接向其支付在企业投资获得的收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D.绿野公司向蓝天公司要求支付必要的报酬的,人民法院应酌情予以支持

设宇宙公司成立后,绿野公司拒不履行其与蓝天公司之间的合同,致使蓝天公司无法实现投资目的且遭受损失,则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蓝天公司可以直接向宇宙公司提出主张,取代绿野公司的股东地位B.蓝天公司有权请求解除与绿野公司之间的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C.蓝天公司有权要求法院宣告与绿野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并要求绿野公司返还股权D.蓝天公司有权要求绿野公司返还投资在宇宙公司的财产

若蓝天公司与绿野公司之问的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无效,则有关其在宇宙公司的股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如绿野公司持有的股权价值高于蓝天公司的实际投资额,蓝天公司请求绿野公司向其返还投资款并根据其实际投资情况以及名义股东参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管理的情况对股权收益在双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如绿野公司明确表示拒绝继续持有股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判令蓝天公司成为宇宙公司股东C.如绿野公司持有的股权价值低于蓝天公司的实际投资额,蓝天公司请求绿野公司向其返还现有股权的等值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D.如蓝天公司请求绿野公司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绿野公司对合同无效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大小认定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及具体赔偿数额

若蓝天公司与绿野公司之间的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无效,则有关该合同无效原因及其处理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如蓝天公司与绿野公司之间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被认定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B.如蓝天公司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的欺诈手段向审批机关变更宇宙公司批准证书所载的绿野公司的股东身份为自己,则绿野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股东身份C.如蓝天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向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申请变更原有的绿野公司的股东身份给大地公司,大地公司并不知情,大地公司由于为善意第三人,则取得宇宙公司股东身份D.如蓝天公司与宇宙公司董事长通过不正当手段向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申请变更原有的绿野公司的股东身份给大地公司,则绿野公司有权请求宇宙公司赔偿损失

境内甲公司拟与外国乙公司设立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合营企业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成立B.合营企业章程中可以约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C.合营企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规定设股东会作为其权力机构D.合营企业合同只能约定按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某会计师事务所受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称 “合营企业”)的委托,对该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为其出具《审计报告》。该会计师事务所指派的注册会计师进驻合营企业之后,了解到以下情况:(1)合营企业系由外国的甲公司与我国境内的乙公司共同出资并于2007年9月30日正式注册成立的公司。合营双方签订的合营合同约定: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为2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出资1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5%;乙公司出资9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5%。②甲公司以收购乙公司所属一家全资子公司(下称“丙企业”)的资产折合60万美元,另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20万美元出资;乙公司以建筑物和场地使用权折合8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10万美元出资。③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分二期进行,即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合营各方必须将除货币资金之外的其他出资投入合营企业;其余的货币资金应于2008年9月30日之前交付完毕。④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⑤合营企业的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公司委派3名乙公司委派2名。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甲公司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公司委派。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签订合营合同的同时,亦签订了一份收购协议,该协议规定:甲公司收购乙公司所属丙企业的资产,并将该资产作为其出资投入合营企业;收购价款总额为60万美元,甲公司自合营企业正式注册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24万美元在1年内付清。该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已经过有审批机关的批准。(2)合营企业成立之后,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履行了第一期出资义务。在履行第二期出资义务时,甲公司则由乙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2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乙公司则由其母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1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甲公司依照与乙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于2007年12月28日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收购价款尚未支付。(3)在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组织机构进行管理,甲公司在合营企业中行使决策权。要求: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合营各方分期缴付出资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规定的支付收购价款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3)甲公司目前可否在合营企业中行使决策权?

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合营企业,双方签订了合营企业合同,该合同部分条款如下:(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9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出资680万美元,乙公司出资220万美元。甲公司出资的主要方式是:场地使用权180万美元,机器设备300万美元,现金200万美元;乙公司出资的方式是:工业产权120万美元,现金100万美元。(2)约定投资规模为2500万美元。(3)合营企业今后以向社会发行股票的办法来筹集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的资金。要求:根据该合同上述条款及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合营企业中外方出资额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2)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3)该企业发行股票的办法募集资金是否符合规定?

F有限责任公司系由美国甲公司与上海乙公司共同出资,于2005年10月30日正式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是该公司的合营合同的部分内容:(1)企业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出资1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5%;乙公司出资9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5%。(2)甲公司以收购乙公司所属一家全资子公司(下称丙企业)的资产折合60万美元,另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20万美元出资;乙公司以厂房和土地使用权折合8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10万美元出资。(3)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分两期进行,即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合营各方必须将除货币资金之外的其他出资投入合营企业;其余的货币资金则应于2006年10月30日之前缴付完毕。(4)合营企业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公司委派3名,乙公司委派2名。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甲公司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公司委派。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签订合营合同的同时,还签订了一份收购协议,该协议规定:甲公司收购乙公司所属丙企业的资产,并将该资产作为其出资投入合营企业;收购价款总额为60万美元;甲公司自合营企业正式注册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24万美元在1年内付清。该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已经过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该合营企业成立之后,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履行了第一期出资义务。在履行第二期出资义务时,甲公司由乙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2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乙公司由其母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1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甲公司依照与乙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于2005年12月28日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收购价款尚未支付。在该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的规定,甲公司在合营企业中行使决策权。回答下列问题:(1)合营各方两期缴付出资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为什么?(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规定的支付收购价款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3)甲公司现在可否在合营企业中行使决策权?为什么?

祥云公司欲与某外国公司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相关事项咨询律师。关于律师所作的咨询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自审批部门批准之日起成立B.合营企业章程中可以约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C.合营企业合同可以约定由中国境内的任何一家仲裁机构作为双方争议的解决机构D.合营企业合同可以约定不以出资比例分配企业利润

中国某企业与外国某公司拟共同投资成立经营房地产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企业的投资总额为400万美元,合营企业的组织形 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为180万美元,外方在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为20%。合营双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合营企业以股东大会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要求:分析该合营企业合同中有无与中国法律、法规不符之处?如有,应作如何修改?

新疆的蓝天公司欲在北京与外国人杰克设立一家 合营企业,遂找到在北京的绿野公司,双方签订协议, 约定与外国人杰克合资设立合营企业,约定由蓝天公 司实际投资、绿野公司作为合营企业的名义股东。于 是,绿野公司与杰克、史密斯、德胜公司、昌南公司一起 签订了合营合同,成立合营企业宇宙公司。请回答下 列问题:设宇宙公司成立后,绿野公司拒不履行其 与蓝天公司之间的合问,致使蓝天公司无法实现投资目的且遭受损失,则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蓝天公司可以直接向宇宙公司提出主张,取代 绿野公司的股东地位B.蓝天公司有权请求解除与绿野公司之间的合 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C.蓝天公司有权要求法院宣告与绿野公司之间 的合同无效,并要求绿野公司返还股权D.蓝天公司有权要求绿野公司返还投资在宇宙 公司的财产

广东某公司与美国仙童公司合资经营瑞迪科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就各方权利义务签订了合营企业合同,后又签订了合营企业协议,协议对合同的一些实质内容作了修改,在合营企业经营了一段时间后双方发生争议,由于合同和协议的实质内容有差异,那么,解决他们之间纷争的依据是:()A:合营企业的章程B:合营企业的协议C:合营企业的合同D:综合考虑章程、协议、合同的内容,并结合实际经营的情况决定

英国BBS公司与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大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设立中英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订立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英国公司以技术和设备出资,评估作价200万美元,大地公司以厂房、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300万美元。合同还就董事会的组成作出了约定。请回答以下问题:现大地公司欲将其50%股权转让给绿野公司,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合同中约定由大地公司履行报批义务,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A、若大地公司不履行报批义务,绿野公司有权直接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其已支付的转让款B、若大地公司不履行报批义务,绿野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要求该合资企业履行报批义务C、若大地公司不履行报批义务,绿野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在法定条件下自行报批D、若大地公司依约履行报批义务,但未能获得批准,则绿野公司有权要求大地公司返还其已支付的转让款并请求赔偿其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人民法院受理了绿野公司债权人提出的对绿野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下列问题应给予否定回答的有:()A、甲公司对绿野公司享有债权,乙公司对绿野公司负担债务,破产申请受理后,甲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受让的债权能否抵销绿野公司对其的债权B、绿野公司拖欠丙公司修理费,丙公司知道绿野公司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遂向绿野公司购买设备,约定绿野公司交付设备后再行付款,绿野公司交付了设备,丙公司的债权能否抵销绿野公司请求其支付设备款的债权C、绿野公司拖欠王某劳务费,王某知道绿野公司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遂驾车到绿野公司催讨,停车时不慎撞上绿野公司停放在办公楼前的一辆轿车,绿野公司要求王某赔偿轿车的损失,王某对债权能否抵销绿野公司的债权D、丁公司欠绿野公司货款,丁公司听说绿野公司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遂向绿野公司表示可以以优于市场价的价格向绿野丁公司提供原材料,绿野公司遂向丁公司订购原材料,丁公司向绿野公司交付了原材料后,能否以此债权抵销绿野公司对其的债权

投资方对()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A、控股子公司与合营企业B、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C、联营企业与控股子公司D、控股子公司

问答题2001年5月15日,中国甲公司与香港乙公司经过谈判,在中国某市签订了一份合营合同。合营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9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以现金、机器设备和场地使用权出资4000万美元;乙公司出资1000万美元(其中,现金500万美元、专利技术作价400万美元、专有技术作价100万美元)。 (4)甲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乙公司的出资进行担保。 (5)全部出资分两期缴付,第一期缴付5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缴付400万美元,乙公司缴付100万美元;第二期出资应在合营企业成立后的六个月内完成。 (6)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合营企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7)合营企业职工的雇佣、解雇,依法由合营各方的协议、合同规定。 (8)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合营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便着手办理合营企业的报批手续。审批机构在审批过程中发现,合营合同和章程的一些规定不符合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律的规定,并限期合营双方对合营合同和章程进行修改。合营双方按照审批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后,合营合同和章程获得了批准。2001年6月23日,合营企业成立。合营企业成立后,甲公司在2001年8月15日缴付了第一期出资,乙公司在2001年9月30日缴付了第一期出资。2001年11月12日,乙公司与香港丙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后乙公司通知甲公司其已将所持有的合营企业的股权转让给了丙公司。甲、乙双方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请指出原合营合同存在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并简要说明修改的原因或如何修改。

单选题美国U公司与中国M公司共同举办了中外合营企业UM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修订)规定,(  )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AU公司股东(大)会BM公司股东(大)会CUM公司股东(大)会DUM公司董事会

问答题2001年5月15日,中国甲公司与香港乙公司经过谈判,在中国某市签订了一份合营合同。合营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9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以现金、机器设备和场地使用权出资4000万美元;乙公司出资1000万美元(其中,现金500万美元、专利技术作价400万美元、专有技术作价100万美元)。 (4)甲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乙公司的出资进行担保。 (5)全部出资分两期缴付,第一期缴付5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缴付400万美元,乙公司缴付100万美元;第二期出资应在合营企业成立后的六个月内完成。 (6)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合营企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7)合营企业职工的雇佣、解雇,依法由合营各方的协议、合同规定。 (8)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合营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便着手办理合营企业的报批手续。审批机构在审批过程中发现,合营合同和章程的一些规定不符合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律的规定,并限期合营双方对合营合同和章程进行修改。合营双方按照审批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后,合营合同和章程获得了批准。2001年6月23日,合营企业成立。合营企业成立后,甲公司在2001年8月15日缴付了第一期出资,乙公司在2001年9月30日缴付了第一期出资。2001年11月12日,乙公司与香港丙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后乙公司通知甲公司其已将所持有的合营企业的股权转让给了丙公司。甲、乙双方发生了争议。合营企业成立后,乙方的行为存在哪些问题?并简要分析为什么?

单选题投资方对()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A控股子公司与合营企业B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C联营企业与控股子公司D控股子公司

单选题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意欲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其拟订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有关其出资方式部分的提法,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乙公司以境外某公司为保证人向美国某银行取得的贷款作为出资B乙公司用以投资的机器设备不需要审批机关的批准C乙公司以合营企业名义租赁的机器作为出资D甲公司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出资

不定项题英国BBS公司与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大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设立中英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订立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英国公司以技术和设备出资,评估作价200万美元,大地公司以厂房、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300万美元。合同还就董事会的组成作出了约定。请回答以下问题:现大地公司欲将其50%股权转让给绿野公司,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合同中约定由大地公司履行报批义务,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A若大地公司不履行报批义务,绿野公司有权直接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其已支付的转让款B若大地公司不履行报批义务,绿野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要求该合资企业履行报批义务C若大地公司不履行报批义务,绿野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在法定条件下自行报批D若大地公司依约履行报批义务,但未能获得批准,则绿野公司有权要求大地公司返还其已支付的转让款并请求赔偿其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