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与陈山就财产权属发生争议提起确权诉讼。案外人王强得知此事,提起诉讼主张该财产的部分产权,法院同意王强参加诉讼。诉讼中,李立经法院同意撤回起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王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王强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C.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D.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以王强为原告、李立和陈山为被告另案处理,诉讼继续进行
李立与陈山就财产权属发生争议提起确权诉讼。案外人王强得知此事,提起诉讼主张该财产的部分产权,法院同意王强参加诉讼。诉讼中,李立经法院同意撤回起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王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王强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C.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
D.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以王强为原告、李立和陈山为被告另案处理,诉讼继续进行
B.王强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C.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
D.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以王强为原告、李立和陈山为被告另案处理,诉讼继续进行
参考解析
解析:选项 A 正确。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这种独立的请求权包括全部的独立请求权和部分的独立请求权。本题中,就李立与陈山的财产权属争议,案外人王强主张该财产的部分请求权,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选项 B 错误。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共同诉讼。其中,诉讼标的具有同一性要求共同诉讼人在实体法律关系中存在着共同的利害关系,即享有共同的权利或承担共同的义务。本题中,王强仅主张该财产的部分产权,显然与李立或陈山的实体权利义务不同。选项 C 错误,选项 D 正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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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小路有借条证明王大道欠其5000元钱,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未果,后发现王大道面临破产,并在转移财产,情况紧急,遂在起诉前向财产所在地A区基层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如果被告王大道的住所地不在A区而是在B区,在此种情况下,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A.秦小路只能向A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秦小路只能向被告王大道的住所地B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秦小路可以向A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王大道的住所地B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如果秦小路没有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因此给王大道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应该由B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王某因被李某(17岁)诽谤而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根据下列假设的条件回答 95~97 题。第 95 题 假设人民法院发现除王某外,还有其他被害人;而王某明知有其他侵害人,但只对李某提起诉讼。那么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哪些是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A.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B.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其他侵害人参加诉讼C.判决宣告后,王某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视情况决定是否受理D.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侵害人参加诉讼
第 26 题 张某和李某因土地使用权产生争议,经乡政府确权为张某具有使用权。1个月后,李某找到乡政府申诉,乡政府认为所作确权合法驳回申诉。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乡政府的确权行为,李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如李某起诉乡政府驳回其申诉的行为,法院不予受理C.李某可以张某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D.若李某提起行政诉讼被受理,张某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王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行为损害了公司股东李某的利益,那么李某( )。A.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B.必须通过董事会提起诉讼C.必须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D.必须通过股东会提起诉讼
张强将自己的房屋卖给李立,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张强将房子卖给李立前该房一直由王石租住,现王石拒绝搬出,于是李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王石搬出该房。在诉讼过程中,王石向该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该市房地产管理局,请求法院确认李立手中的房屋产权证无效。此时,对此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A.继续审理B.延期审理C.中止诉讼D.撤销案件
被继承人王明于1999年去世,其妻王于氏先于其死亡。王明有子王学、王茂,有女王丽、王梅。其长女王丽于1997年死亡,留有一子李芬,一女李玲。现王学与王茂二人因继承王明的遗产发生纠纷,王学以王茂为被告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通知王梅、李芬、李玲参加诉讼,王梅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对于遗产的划分,既不同意王茂的主张,也不同意王学的主张;李芬表示参加诉讼;李玲则表示想继承王明的遗产,但不愿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法院如何列原告?()A、王学B、王梅C、李芬D、李玲
家住上海的王甲继承其父遗产房屋三间,后将其改为铺面经营小商品。在北京工作的王乙(王甲之弟)知道此事后,认为自己并没有放弃继承权,故与王甲交涉。王甲对此不予理睬,王乙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李某向法院主张自己作为被继承人的养子,拥有继承权,并通过法定程序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了诉讼。诉讼中,李某认为自己与王氏两兄弟关系不错,担心打官司会伤了和气,便退出了诉讼。不久,李认为退出不妥,又向法院要求参加诉讼。针对本案的具体情况和诉讼法理论,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 ) A.作为诉讼参加人,李某不能重复参加本案诉讼 B.根据诚信原则,李某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 C.在最后一次庭审辩论终结之前,李某均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D.只有在开庭审理之前,李某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
田某和陈某合伙经营一打印社,由甲公司负责供应耗材。田某发现甲公司送的一批货质量存在问题,经协商无果,田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接受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案件受理后,陈某得知此事,也向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本案属于诉的客体合并,法院应当合并审理B.法院应当受理陈某提起之诉,并作为另案处理C.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田某提起之诉,告知田某与陈某共同提起诉讼D.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陈某提起之诉,但应追加陈某为共同原告
张强将自己的房屋卖给李立,并办理了过 户手续。张强将房子卖给李立前该房一直由王石租 住,租赁合同到期后,王石拒绝搬出,于是李立向法院 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王石搬出该房。在诉讼过程 中,王石向该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该市房地产管理 局,请求法院确认李立手中的房屋产权证无效。此时, 对此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A.继续审理B.延期审理C.中止诉讼D.终结诉讼
张某欠李某5万元钱,李某多次催讨,张某迟迟不还。李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张某发出支付令。支付令失效后,张某和李某都不愿以诉讼方式解决争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该借款纠纷案件自动转入诉讼程序B.因为双方当事人都不愿以诉讼方式解决,该案不能自动转入诉讼程序C.因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李某不同意提起诉讼,该案不能自动转入诉讼程序D.因为债务人张某不同意提起诉讼,该案不能自动转入诉讼程序
女青年王某被同事张某打伤,王某几次萌生起诉的念头,但都由于害怕被报复而不敢向法院提起诉讼,邻居李某一直非常同情王某,想主动出来支持王某提起侵权赔偿诉讼:当地妇联和王某所在单位得知情况后,也表示愿意支持王某起诉,王某打算聘请律师赵某作为诉讼代理人。此案中,支持起诉权可以由哪些主体行使?A:王某所在单位B:邻居李某C:律师赵某D:当地妇联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某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李某为了公司利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李某诉讼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该诉讼的原告应为公司B.该诉讼若得到支持,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C.李某应以公司名义进行股东代表诉讼D.李某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故李某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市的王某到乙市旅游与丙市的张某发生冲突将张某打成轻伤,乙市公安局为了防止王某逃走而对王某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王某对该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下列关于管辖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王某可以向甲市法院提起诉讼B.王某可以向乙市法院提起诉讼C.王某可以向丙市法院提起诉讼D.若王某分别向甲市和乙市的法院提起诉讼,则应该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王某将朋友李某和张某打伤,李某以王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张某也向法院起诉,对王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张某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上述两案合并审理。张某属于( )。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B.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王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产据为己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股东李某有权以自己名义向人民法院就王某的行为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有()。A、李某口头向监事会主席请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主席未予答复B、李某书面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而监事会表示不会提起诉讼C、李某书面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D、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其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王某不愿与李某在法庭上相见,遂委托张某代为诉讼。下列哪些事项需要王某特别授权?()A、同意李某只归还本金,不再支付利息B、同意李某再推迟3个月还清借款C、向合议庭提交李某写的借条D、提起上诉
张某和李某因土地使用权产生争议,经乡政府确权为张某具有使用权。1个月后,李某找到乡政府申诉,乡政府认为所作确权合法驳回申诉。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对乡政府的确权行为,李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如李某起诉乡政府驳回其申诉的行为,法院不予受理C、李某可以张某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D、若李某提起行政诉讼被受理,张某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王平将房屋租赁给陈洪。陈洪擅自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杜莲,因办理过户手续问题,杜莲与陈洪发生争议。杜莲诉至法院要求陈洪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诉讼种,王平得知此事要求参加诉讼获得法院准许。之后杜莲申请撤诉,下列法院的处理正确的是()。A、法院不准许杜莲撤诉,因为王平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已参加诉讼B、法院准许杜莲撤诉,告知王平另行起诉C、法院准许杜莲撤诉,王平作为另案原告,陈洪与杜莲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D、法院准许杜莲撤诉,王平作为另案原告,陈洪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单选题王平将房屋租赁给陈洪。陈洪擅自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杜莲,因办理过户手续问题,杜莲与陈洪发生争议。杜莲诉至法院要求陈洪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诉讼种,王平得知此事要求参加诉讼获得法院准许。之后杜莲申请撤诉,下列法院的处理正确的是()。A法院不准许杜莲撤诉,因为王平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已参加诉讼B法院准许杜莲撤诉,告知王平另行起诉C法院准许杜莲撤诉,王平作为另案原告,陈洪与杜莲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D法院准许杜莲撤诉,王平作为另案原告,陈洪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单选题王某与钱某2007年结婚后居住在甲市A区。2010年双方因工作原因分居,王某居住于甲市E区,钱某居住于乙市C区。2012年王某向甲市A区提起诉讼,要求与钱某离婚,一并提出财产分割请求,该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认为对该案无管辖权,裁定驳回起诉,要求王某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王某和钱某就在甲市A区的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为王某婚前承租,婚后用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但房屋产权证登记在王某名下。就该案发生争议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为王某的个人财产B为钱某个人所有C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D为王某个人所有,但需给钱某必要的补偿
多选题王某借给李某5万元,李某未按期还款。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发生的下列事由中,能够导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有( )。A李某向王某请求延期还款B王某要求李某还款C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还款D李某向王某还款1万元
多选题王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产据为己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股东李某有权以自己名义向人民法院就王某的行为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有()。A李某口头向监事会主席请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主席未予答复B李某书面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而监事会表示不会提起诉讼C李某书面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D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问答题2001年,赵某因工作需要出国,临行前将自己所属房屋两间交邻居李某代管,言明代管2年,期间可以出租但不可出卖。2年过后,赵某没有回国。李某要去外地工作,遂将两间房屋出租给张某并要求其代管。李某向张某表明该房屋权属归赵某,不可出卖。2005年,张某未经李某同意,将房屋卖给王某。因无法过户,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立即交房并办理过户手续。诉讼中赵某回国,得知张某和王某之间正对自己所属房屋进行诉讼,即向法院提出房屋产权归自己的主张。法院应否通知李某参加诉讼?李某如参加诉讼,其诉讼地位如何?
多选题王某欲状告李某逃避欠款不还,在起诉之前却听说李某已经想要将财产全部转移。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王某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诉前保全。关于此案,人民法院以下做法错误的有( )。A人民法院审查中考虑到王某已经由于此项债权身无分文,因而没有要求王某提供任何担保B人民法院在3天后就采取了保全措施C王某过了18天后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解除了保全D王某过了30天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人民法院解除了保全
多选题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其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王某不愿与李某在法庭上相见,遂委托张某代为诉讼。下列哪些事项需要王某特别授权?()A同意李某只归还本金,不再支付利息B同意李某再推迟3个月还清借款C向合议庭提交李某写的借条D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