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是甲国驻我国使馆的随员。2017年1月,汤姆以私人身份参加了某个不动产所有权纠纷的诉讼。2017年2月,汤姆以私人身份参加了一个酒会并和人发生冲突并将对方殴打致死。2017年3月,汤姆和爱丽在我国结婚。2017年4月,汤姆目睹了一场死伤十几人的恶性刑事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汤姆参加不动产纠纷诉讼的行为豁免于我国法院的管辖B.汤姆将人殴打致死的行为不能豁免于我国法院的管辖C.汤姆和爱丽的结婚豁免于我国的婚姻登记D.汤姆应当为该恶性刑事案件作证
汤姆是甲国驻我国使馆的随员。2017年1月,汤姆以私人身份参加了某个不动产所有权纠纷的诉讼。2017年2月,汤姆以私人身份参加了一个酒会并和人发生冲突并将对方殴打致死。2017年3月,汤姆和爱丽在我国结婚。2017年4月,汤姆目睹了一场死伤十几人的恶性刑事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汤姆参加不动产纠纷诉讼的行为豁免于我国法院的管辖
B.汤姆将人殴打致死的行为不能豁免于我国法院的管辖
C.汤姆和爱丽的结婚豁免于我国的婚姻登记
D.汤姆应当为该恶性刑事案件作证
B.汤姆将人殴打致死的行为不能豁免于我国法院的管辖
C.汤姆和爱丽的结婚豁免于我国的婚姻登记
D.汤姆应当为该恶性刑事案件作证
参考解析
解析:选项A错误。首先确定,随员是外交人员,适用外交特权与豁免。根据国际法的规定,以下四种情况外交人员不得豁免于接受国法院的管辖:(1)在接受国境内进行的私有不动产诉讼(代表使馆除外);(2)以私人身份参加的继承诉讼;(3)接受国境内的公务范围之外的专业或商业行为诉讼;(4)主动起诉而引起的反诉。上述四种情况可以总结为“不急上饭”谐音不(动产)、继(承)、商(业)、反(诉)。选项B错误。根据《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第14条第1款的规定,外交人员绝对豁免于接受国的刑事管辖,打人致死也不例外。大家也不要太过愤怒,不是不处理,而是通过外交渠道处理。领事人员则有重罪例外。选项C正确。外交人员免除婚姻和户籍登记、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不受行政制裁。所以外交人员在接受国结婚是不需要在接受国登记滴。怎么样,各位是不是有点想法……选项D错误。根据《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条14条第4款的规定,外交人员不用承担任何的作证义务,这种特权也是绝对的。根据《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第15条的规定,领事人员则是职务所涉事项没有作证义务,其他事项不得拒绝。
相关考题:
甲市公安局经位于乙市的省公安厅批准后,以美国人汤姆森携妻女非法入境为由,以市公安局名义决定对其拘留审查,并关押于甲市某拘留所。汤姆森对该拘留审查决定不服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政府认为汤姆森不构成非法入境,但属于超期居留,故仍决定拘留审查。汤姆森不服起诉。诉讼中,汤姆森因病去世。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正确?( )A.汤姆森对拘留审查决定不服,也可以直接以省公安厅为被告起诉B.汤姆淼对省政府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C.本案属于涉外行政案件D.由于汤姆森死亡,受诉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甲国人汤姆在乙国旅游期间,乙国经丙国的申请对汤姆采取了强制措施,之后丙国请求乙国引渡汤姆,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果汤姆是政治犯,乙国应当拒绝引渡B.如果汤姆的行为在乙国和丙国都构成严重犯罪,乙国可以引渡C.如果汤姆的行为只有在丙国构成犯罪,乙国应当拒绝引渡D.因汤姆为甲国公民,乙国无权将其引渡给丙国
甲、乙两国因政治问题交恶,甲国将其驻乙国的大驶馆降级为代办处。后乙国出现大规模骚乱,乙国一公民试图翻越围墙进入甲国驻乙国代办处,被代办处甲国随员汤姆开枪打死。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因甲国主动将驻乙国使馆降级为代办处,代办处不再受到《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保护B.随员汤姆的行为是为了保护代办处的安全,因此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C.乙国可以因随员汤姆的开枪行为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D.如果甲国明示放弃汤姆的外交豁免权,则乙国可对汤姆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甲乙丙3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甲国汤姆长期旅居乙国,结识甲国驻乙国大使馆参赞杰克,2人在乙国与丙国汉斯发生争执并互殴,汉斯被打成重伤。后,杰克将汤姆秘匿于使馆休息室。关于事件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杰克行为已超出职务范围,乙国可对其进行逮捕 B.该使馆休息室并非使馆工作专用部分,乙国警察有权进入逮捕汤姆 C.如该案件在乙国涉及刑事诉讼,杰克无作证义务 D.因该案发生在乙国,丙国法院无权对此进行管辖
甲国提名汤姆担任甲国驻乙国使馆馆长,乙国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 )是正确的。 A.乙国无须说明理由,即可宣布汤姆为不受欢迎的人B.乙国必须解释具体的理由,才能宣布汤姆为不受欢迎的人C.如果乙国不解释理由,甲国可以不接受D. 甲国可以不理会乙国的这一宣布,继续派遣汤姆到乙国去
汤姆有甲、乙、丙三个国家的国籍,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汤姆的本国法()。 A.若汤姆在甲国有住所,可以甲国法为其本国法B.若丙国国籍是汤姆最先取得的,则以丙国法为其本国法C.我国法院可以从三者中任选其一作为其本国法D.无法确定
汤姆和乔纳森是甲国驻乙国的领事官员,汤姆一日在公寓外目睹乔纳森驾车将一路人撞死,但乔纳森并未下车救人,而是加速逃逸。死亡路人家属向乙国法院起诉乔纳森,要求赔偿。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两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关于本案的管辖和作证,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面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A.乔纳森作为领事官员,享有管辖的豁免权B.汤姆作为领事官员,虽然免除作证义务,但甲国同意其m庭作证时,汤姆应出庭作证C.汤姆就该交通事故不得拒绝作证,但如其拒绝,乙国法院也不得对其施以强制或处罚D.乙国法院可以依照本国法强制汤姆出庭作证或予以处罚
甲乙两国因政治问题交恶,甲国将其驻乙国的大使馆降级为代办处。后乙国出现大规模骚乱,某乙国公民试图翻越围墙进入甲国驻乙国代办处,被甲国随员汤姆开枪打死。根据该案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A.因甲国主动将驻乙国使馆降级为代办处,根据相关公约的规定代办处不再受到外交法的保护B.随员汤姆的行为是为了保护代办处的安全,因此不负任何刑事责任C.乙国可以因随员汤姆的开枪行为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D.如果甲国明示放弃汤姆的外交豁免权,则乙国可以对汤姆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甲市公安局经位于乙市的省公安厅批准后,以美国人汤姆森携妻女非法入境为由,以市公安局名义决定对其拘留审查,并关押于甲市某拘留所。汤姆森对该拘留审查决定不服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政府认为汤姆森不构成非法入境,但属于超期居留,故仍决定拘留审查。汤姆森不服起诉。诉讼中,汤姆森因病去世。下列哪项说法正确?( )A.对汤姆森的拘留审查,属于行政处罚B.对汤姆森实施拘留审查时,应当当场告知汤姆森理由、依据C.汤姆森对拘留审查决定不服,也可以直接以省公安厅为被告起诉D.汤姆森对省政府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甲市公安局经位于乙市的省公安厅批准后,以美国人汤姆森携妻女非法人境为由, 以市公安局名义决定对其拘留审查,并关押于甲市某拘留所。汤姆森对该拘留审査决定不服 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政府认为汤姆森不构成非法人境,但属于超期居留,故仍决定拘 留审查。汤姆森不服起诉。诉讼中,汤姆森因病去世。下列哪项说法正确?( )A.对汤姆森的拘留审查,属于行政处罚B.对汤姆森实施拘留审查时,应当当场告知汤姆森理由、依据C.汤姆森对拘留审查决定不服,也可以直接以省公安厅为被告起诉D.汤姆森对省政府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汤姆具有甲、乙、丙三国国籍,经常居所地在丁国,后因某纠纷在我国法院涉诉,我国法律规定应适用汤姆的国籍国法律,则我国法官在判断时以哪国为汤姆的国籍国法律?()A.甲乙丙三国中任选 B.以丁国法律为准C.以中国法律为准 D.以与汤姆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为准
甲国司法机关在乙国公民汤姆就其在甲国境内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后,以汤姆是外国人不享有甲国法律赋予本国公民的诉权为由,拒绝汤姆通过诉讼保护其权益,甲国因其司法机关的司法拒绝行为而引起该国的国家责任。
汤姆系加拿大驻我国大使馆的领事,在华工作期间,他撰写了一部关于加拿大民族习俗的书,该书在我国出版后获得一笔稿酬,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汤姆按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汤姆以自己是领事应享受免税为由拒绝缴纳。 请分析汤姆的做法是否正确?
黛西与盖茨比关系公开化后,与盖茨比的争辩中,汤姆的言论有()A、黛西确实爱汤姆,只是她又是胡思乱想,干些某明奇妙的事儿B、汤姆也爱黛西C、偶尔汤姆也荒唐一阵,干点蠢事,不过他总是回头D、汤姆心理始终都是爱黛西的
2007年5月4日,M国公民汤姆在我国某县违反治安管理,该县公安局民警将汤姆传唤至县局进行询问,虽然汤姆不通晓我国语言文字,且一再要求聘请翻译,但因办案民警精通英语,没有为其聘请翻译,而是由民警直接用英语询问,用汉语制作笔录。并没有核实汤姆是否具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5月7日,对汤姆做出了行政拘留五日,并限期出境的处罚决定,并立即予以了执行,且没有上报上级公安机关。M国使馆官员得知后,要求探视汤姆,该县公安局以保密为由予以了拒绝。该县公安局在办案过程中有哪些违法的地方?
2011年5月4日,外国公民汤姆在我区某县违反治安管理,该县公安局民警将汤姆传唤至县局进行询问,汤姆只通晓英语而不通晓我国语言文字,要求聘请翻译,办案民警精通英语,没有为其聘请翻译,而是直接用英语询问,用汉语制作笔录。期间并没有核实汤姆是否具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5月7日,对汤姆做出了行政拘留五日,并限期出境的处罚决定,立即予以了执行,且没有上报上级公安机关。M国使馆官员得知后,要求探视汤姆,该县公安局以保密为由予以了拒绝。请指出该县公安局在办案过程中有哪些违法的地方?
甲国与乙国在正式建交之前,拟先建立领事关系,甲国派汤姆就任驻乙国领事馆领事,则下列关于汤姆的特权与豁免的说法正确的有()A、汤姆自进入接受国国境前往就任之时起享有特权与豁免B、如汤姆已在乙国境内,自其就任领馆职务之时起开始享有特权与豁免C、汤姆如在任职期间与甲国人艾丽丝结婚,则艾丽丝自双方婚姻缔结时开始享有特权与豁免请访问D、乙国发生战乱,则汤姆及其同户口家属的特权与豁免应予汤姆终止其职务时停止
甲乙丙3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甲国汤姆长期旅居乙国,结识甲国驻乙国大使馆参赞杰克,2人在乙国与丙国汉斯发生争执并互殴,汉斯被打成重伤后,杰克将汤姆秘匿于使馆休息室。关于事件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杰克行为已超出职务范围,乙国可对其进行逮捕B、该使馆休息室并非使馆工作专用部分,乙国警察有权进入逮捕汤姆C、如该案件在乙国涉及刑事诉讼,杰克无作证义务D、因该案发生在乙国,丙国法院无权对此进行管辖
多选题甲国与乙国在正式建交之前,拟先建立领事关系,甲国派汤姆就任驻乙国领事馆领事,则下列关于汤姆的特权与豁免的说法正确的有()A汤姆自进入接受国国境前往就任之时起享有特权与豁免B如汤姆已在乙国境内,自其就任领馆职务之时起开始享有特权与豁免C汤姆如在任职期间与甲国人艾丽丝结婚,则艾丽丝自双方婚姻缔结时开始享有特权与豁免请访问D乙国发生战乱,则汤姆及其同户口家属的特权与豁免应予汤姆终止其职务时停止
单选题甲乙丙三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甲国汤姆长期旅居乙国,结识甲国驻乙国大使馆参赞杰克,二人在乙国与丙国汉斯发生争执并互殴,汉斯被打成重伤。后,杰克将汤姆秘匿于使馆休息室。关于事件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A杰克行为已超出职务范围,乙国可对其进行逮捕B该使馆休息室并非使馆工作专用部分,乙国警察有权进入逮捕汤姆C如该案件在乙国涉及刑事诉讼,杰克无作证义务D因该案发生在乙国,丙国法院无权对此进行管辖
多选题黛西与盖茨比关系公开化后,与盖茨比的争辩中,汤姆的言论有()A黛西确实爱汤姆,只是她又是胡思乱想,干些某明奇妙的事儿B汤姆也爱黛西C偶尔汤姆也荒唐一阵,干点蠢事,不过他总是回头D汤姆心理始终都是爱黛西的
问答题汤姆系加拿大驻我国大使馆的领事,在华工作期间,他撰写了一部关于加拿大民族习俗的书,该书在我国出版后获得一笔稿酬,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汤姆按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汤姆以自己是领事应享受免税为由拒绝缴纳。 请分析汤姆的做法是否正确?
判断题甲国司法机关在乙国公民汤姆就其在甲国境内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后,以汤姆是外国人不享有甲国法律赋予本国公民的诉权为由,拒绝汤姆通过诉讼保护其权益,甲国因其司法机关的司法拒绝行为而引起该国的国家责任。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