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科捷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12%,李某是神码股份公司的股东,持股20%。二人就各自在公司中的权利起了争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对于科捷公司的红利,张某只能分配12%B.对于神码股份公司的红利,李某只能分配20%C.科捷公司召开股东会讨论公司减资事宜,张某只能按12%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D.神码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公司减资事宜,李某只能按20%的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

张某是科捷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12%,李某是神码股份公司的股东,持股20%。二人就各自在公司中的权利起了争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科捷公司的红利,张某只能分配12%
B.对于神码股份公司的红利,李某只能分配20%
C.科捷公司召开股东会讨论公司减资事宜,张某只能按12%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D.神码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公司减资事宜,李某只能按20%的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

参考解析

解析:《公司法》第34条:“(有限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所以有限公司股东的分红比例确定原则是“有约定看约定,没约定看实缴”,本案中张某12%的持股比例是认缴出资比例,A项错误。第166条第4款:“……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所以股份公司股东的分红比例也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灵活约定,不是必然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配,B项错误。第42条:“(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公司股东的表决权可由章程灵活约定,C项错误。第103条第1款:“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份公司中股东的表决权严格执行一股一权一股一票,D项正确。

相关考题:

(三)某地人民法院接到张某的起诉状,起诉状称:自己作为理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从未看到李某有缴纳股金的记录,因此李某不应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但是,李某一直声称其是股份公司的股东,并多次向股份公司有关部门主张权利。由于李某与股份公司的关系不明确,使得自己在股份公司的权益受到不良影响,要求法院确认李某不是股份公司股东的事实。李某接到起诉书后的答辩是:张某与自己均为理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但张某对自己是否缴纳股金无权过问,张某提出确认之诉的请求,欠缺权利保护的条件,应不予准许。因为股东关系是否存在,属于事实问题,不得以确认之诉为标的。又称:理华股份有限公司由理华装饰有限公司改制而来。原来的理华装饰有限公司系李某所经营,注册资本为700万元,李某和其他股东已经足额缴纳。张某是在公司改制后才加入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阗0万元,包括原来公司的注册资本。李某在答辩的同时,又对张某提出反诉,诉讼请求是:要求确认理华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1月9日的董事会决议无效。理由是:在董事会会议上,身为董事的张某违反股份公司章程,在未通知李某(公司董事)和另一董事到场的情况下,临时更改会议议程,通过决议,罢免了李某的公司总经理的职务,现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董事会决议无效。张某答辩:董事会的决议是董事会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方式作出,李某诉讼应当以董事会或股份公司为被告,而不应当以张某为被告。张某对此没有责任。法院审理后,调查的事实为:股份公司的章程、股东登记及发行的股票,均记载被告李某为股东。又查:1月9日的董事会会议,原来通知是开审定公司生产计划会议,但未通知李某和公司另一位董事参加。开会时,作为董事长的张某临时增加讨论罢免总经理的议题,决议以超过出席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通过。81.本案中( )。A.应当视李某为公司股东B.不应当视李某为公司股东C.李某原来属于公司股东,但张某起诉后,李某的股东身份属于不确定状态,法院判决未作出前,李某不得行使股东权利D.判决前不应将李某视为股东,李某也不能行使股东权利,如果判决确认李某为股东,张某构成对李某的侵权

对李某股东身份问题,( )。A.张某有权以董事长的身份向李某起诉B.张某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只能以股份公司的名义起诉C.张某可以召集董事会开会,通过对李某的起诉决议,以董事会名义起诉D.公司中的任何一位股东都有起诉李某股东身份的权利E.可以公司监事会的名义起诉

景程有限公司有三名股东甲、乙、丙,分别持股5%,15%和80%。对于该公司作出的以下决定,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公司董事会选举张某担任监事B.公司股东会聘任李某担任经理并兼任监事C.股东乙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D.如果公司董事会拒绝召集股东会,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在股东名册中记载下列( )事项。A.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B.各股东所持股份数C.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D.各股东所持股票的金额

行使派生诉权的股东应具备法定资格,按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权行使派生诉权的股东是()。A.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股东B.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股东C.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D.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持股180日以上的股东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A、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B、各股东所持股份数C、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D、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某地人民法院接到张某的起诉状,起诉状称:自己作为理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从未看到李某有缴纳股金的记录,因此李某不应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但是,李某一直声称其是股份公司的股东,并多次向股份公司有关部门主张权利。由于李某与股份公司的关系不明确,使得自己在股份公司的权益受到不良影响,要求法院确认李某不是股份公司股东的事实。李某接到起诉书后的答辩是:张某与自己均为理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但张某对自己是否缴纳股金无权过问,张某提出确认之诉的请求,欠缺权利保护的条件,应不予准许。因为股东关系是否存在,属于事实问题,不得以确认之诉为标的。又称:理华股份有限公司由理华装饰有限公司改制而来。原来的理华装饰有限公司系李某所经营,注册资本为700万元,李某和其他股东已经足额缴纳。张某是在公司改制后才加入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包括原来公司的注册资本。李某在答辩的同时,又对张某提出反诉,诉讼请求是:要求确认理华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 1月9 日的董事会决议无效。理由是:在董事会会议上,身为董事的张某违反股份公司章程,在未通知李某(公司董事)和另一董事到场的情况下,临时更改会议议程,通过决议,罢免了李某的公司总经理的职务,现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董事会决议无效。张某答辩:董事会的决议是董事会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方式作出,李某诉讼应当以董事会或股份公司为被告,而不应当以张某为被告。张某对此没有责任。法院审理后,调查的事实为:股份公司的章程、股东登记及发行的股票,均记载被告李某为股东。又查:1月9日的董事会会议,原来通知是开审定公司生产计划会议,但未通知李某和公司另一位董事参加。开会时,作为董事长的张某临时增加讨论罢免总经理的议题,决议以超过出席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通过。本案中,( )。A.应当视李某为公司股东B.不应当视李某为公司股东C.李某原来属于公司股东,但张某起诉后,李某的股东身份属于不确定状态,法院判决未作出前,李某不得行使股东权利D.判决前不应将李某视为股东,李某也不能行使股东权利,如果判决确认李某为股东,张某构成对李某的侵权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描述正确的有() A股东以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B公司全部资本平均分为等额股份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描述正确的有()此题是多选题哟,但是求大神千万别选错!A、股东以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B、公司全部资本平均分为等额股份C、股份公司设立程序较为复杂D、股东无最高人数限制

记名股票必须置备股东名册,下列( )是股东名册的必备事项。 A.股东的姓名及住所 B.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C.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D.各股东可以卖出股票的日期

下列行为中符合《公司法》要求的是( )。A.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为保证公司运行并未发布公吉B.贾某是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他私下以8折的价格将所持股票转让给李某C.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前向股东交付股票,激励他们的斗志D.因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众含公司合并,宏源公司收购了本公司的股票

富豪黄某欲入股国安电器公司,但不愿自己出面,于是和朋友李某签署一份委托持股协议,约定由黄某出资5亿元,以李某的名义入股,股权归属黄某。其后,黄某与李某就股权归属发生争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股东应当是黄某 B.公司股东应当是李某C.公司股东应当是黄某和李某 D.黄某和李某都不是公司股东

张某是红叶有限公司的小股东,持股5%;同时,张某还在枫林有限公司任董事,而红叶公司与枫林公司均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红叶公司多年没有给张某分红,张某一直对其会计账簿存有疑惑。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查账请求 B、张某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表决查账事宜 C、红叶公司有权要求张某先向监事会提出查账请求 D、红叶公司有权以张某的查账目的不具正当性为由拒绝其查账请求

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在董事会及监事会还未履行召集职责时,持股2%股东王某直接召集了股东大会,该股东持股时间60天,会议如期举行,并在股东大会上形成了一项决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表述中,正确的是( )。A.无效B.可撤销C.不成立D.有效

王某拟与李某、赵某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王某与其妻子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刘某商定,由刘某出面设立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投资权益均归王某。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刘某,李某和赵某。关于王某与刘某的约定以及股东资格,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二人间的约定有效B.对公司来说,刘某具有股东资格C.刘某以自己为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由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以外的张某,且张某知道刘某代王某持股,张某可以取得股权D.王某可以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公司变更自己为股东

以下关于股东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有(  )。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及公司账簿C.甲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李某、张某和赵某共同出资成立,出资比例分别为50%、30%、20%,李某、张某和赵某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公司利润按照1:1:1的比例进行分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D.丙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钱某、陈某和巍某共同出资成立,出资比例分别为50%、30%、20%,钱某、陈某和巍某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各股东按照1:1:1的比例行使表决权,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张某为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为15%;李某为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为4%,上述持股均有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张某和李某均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张某同时有权复制上述材料,并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李某同时有权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B.李某的持股比例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要求,但不符合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比例要求C.张某的持股比例符合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比例要求,李某的持股比例不符合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董事会的比例要求D.张某和李某的持股比例均符合单独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要求

下列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记名股票应当记载在股东名册上的事项有( )。①股东的姓名②各股东所持股份数③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④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A.①②③B.①③④C.②④D.①②③④

下列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记名股票应当记载在股东名册上的事项有( )。Ⅰ.股东的姓名Ⅱ.各股东所持股份数Ⅲ.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Ⅳ.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A: Ⅰ. Ⅱ. Ⅲ. B: Ⅰ. Ⅲ. ⅣC: Ⅱ. ⅣD: Ⅰ. Ⅱ. Ⅲ. Ⅳ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股票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B、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个股东的权利相同C、股东对公司的股份的占有以股票的形式体现D、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景程有限公司有三名股东甲、乙、丙,分别持股5%,15%和80%。对于该公司作出的以下决定,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公司董事会选举张某担任监事B、公司股东会聘任李某担任经理并兼任监事C、股东乙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D、如果公司董事会拒绝召集股东会,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关于股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B、股票发行人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付本金C、股票实质上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D、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代表股东在公司中的权利和义务的是()。A、股票B、股份C、持股证D、面额股

高某,蒯某,于某是雪夜有限公司的三名股东。事实上,高某是代亲戚景某持股,双方签有代持股协议,高某被记载在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上。蒯某的真实姓名为吴某,其借用朋友蒯某的身份证进行的注册登记。2012年2月,于某将股权转让给好友葛某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该股权转让和股东的认定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高某与景某的代持股协议无效B、被冒充的蒯某对雪夜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C、在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后,葛某即成为公司股东D、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登记后该股权转让取得对抗效力

单选题张某是红叶有限公司的小股东,持股5%;同时,张某还在枫林有限公司任董事,而红叶公司与枫林公司均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红叶公司多年没有给张某分红,张某一直对其会计账簿存有疑惑。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查账请求B张某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表决查账事宜C红叶公司有权要求张某先向监事会提出查账请求D红叶公司有权以张某的查账目的不具正当性为由拒绝其查账请求

单选题在股份有限公司中,代表股东在公司中的权利和义务的是()。A股票B股份C持股证D面额股

单选题行使派生诉权的股东应具备法定资格,按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权行使派生诉权的股东是()A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股东B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股东C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D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持股180日以上的股东

多选题针对公司现状,甲、乙、丙认为应当召开源圣公司股东会,但陈某拒绝召开,而公司监事会对此事保持沉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6年真题]A甲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B乙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C丙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D甲、乙、丙可共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