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规》5.4.6条规定了受压构件的腹板不满足高厚时的处理,如何理解?
《钢规》5.4.6条规定了受压构件的腹板不满足高厚时的处理,如何理解?
相关考题:
某非抗震设计的钢柱采用焊接工字型截面H900×350×10×20,钢材采用Q235钢。假定,该钢柱作为受压构件,其腹板高厚比不符合《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关于受压构件腹板局部稳定的要求。试问,若腹板不能采用加劲肋加强,在计算该钢柱的强度和稳定性时,其截面面积(mm2)应采用下列何项数值?( )提示:计算截面无削弱。 A. 86×10^2mm2 B. 140×10^2mm2 C. 180×10^2mm2 D. 226×10^2mm2
某非抗震设防的钢柱采用焊接工字形截面H900×350×10×20,钢材采用Q235钢。假定,该钢柱作为受压构件,其腹板高厚比不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关于受压构件腹板局部稳定性的要求。试问,若腹板不能采用加劲肋加强,在计算该钢柱的强度和稳定性时,其截面面积(mm2)应采用下列何项数值?提示:计算截面无削弱。(A)86×102 (B)140×102(C)180×102 (D)226×102
某非抗震设防的钢柱采用焊接工字形截面H900×350×10×20,钢材采用Q235钢。假定,该钢柱作为受压构件,其腹板高厚比不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关于受压构件腹板局部稳定性的要求。试问,若腹板不能采用加劲肋加强,在计算该钢柱的强度和稳定性时,其截面面积(mm2)应采用下列何项数值?( )提示:计算截面无削弱。
《钢规》5.4.1条规定了受压构件中翼缘的自由外伸宽度与厚度的比值应满足宽厚比限值要求。该条的注释如下:翼缘板自由外伸宽度b的取值为:对焊接构件,取腹板边至翼缘板(肢)边缘距离,对于轧制构件,取内圆弧起点至翼缘板(肢)边缘距离。这里有两个问题:(1)对于热轧型钢,还有必要验算局部稳定吗?我记得原来一直说"不必验算"呀。(2)对于热轧工字钢,"内圆弧起点至翼缘板(肢)边缘距离"如何取?
宽大截面轴心受压钢构件腹板局部稳定的处理方法:当构件的强度、整体稳定、刚度绰绰有余时,应采用()A、增加腹板厚度以满足宽厚比要求B、设置纵向加劲肋C、任凭腹板局部失稳D、设置纵向加劲肋、横向加劲肋和短加劲肋
单选题宽大截面轴心受压钢构件腹板局部稳定的处理方法:当构件的强度、整体稳定、刚度绰绰有余时,应采用()A增加腹板厚度以满足宽厚比要求B设置纵向加劲肋C任凭腹板局部失稳D设置纵向加劲肋、横向加劲肋和短加劲肋
问答题如何理解《钢规》3.4.2条规定的强度折减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