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日施行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

2008年5月1日施行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


相关考题: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A、一律公开B、一律不公开C、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D、以不公开为常态,公开为例外

我国的司法审判活动以不公开为原则,以公开为例外。()

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是要建立以“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体系。()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是要建立以"以不公开为原则,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体系。()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

2、新《预算法》第一次将“预算公开”写入法律,确立了预算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对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表达权,建设透明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信息以不公开为原则,公开为例外

新《预算法》第一次将“预算公开”写入法律,确立了预算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对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表达权,建设透明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7、行政信息以不公开为原则,公开为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