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释23号文第二十条:老年罪犯、患严重疾病罪犯或者身体残疾罪犯减刑时,应当主要考察其( )的实际表现。

法释23号文第二十条:老年罪犯、患严重疾病罪犯或者身体残疾罪犯减刑时,应当主要考察其( )的实际表现。


相关考题:

法释23号文第三十九条:“老年罪犯”,是指审判时年满六十五周岁的罪犯。()

法释23号文第十八条:被判处拘役或者(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根据法释23号文第六条: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 )有期徒刑。

法释23号文第二十八条:罪犯减刑后余刑不足( )年,决定假释的,可以适当缩短间隔时间。

法释23号文第十八条: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根据法释23号文第二十六条:过失犯罪的罪犯、中止犯罪的罪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罪犯以及审判时未满18周岁的罪犯适用假释时可以依法从宽掌握。()

法释23号文所称的“老年罪犯”,是指报请减刑、假释时年满( )周岁的罪犯。

发现监狱在提请假释、减刑活动中有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A、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再危害社会的罪犯,提请假释的;B、对没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变现的罪犯,提请减刑的;C、提请减刑、假释没有完备手续的;D、对依法应当减刑、假释的罪犯没有提请假释、减刑的。

针对减刑、假释的案件,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A.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走私犯罪罪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严重暴力恐怖犯罪罪犯B.因罪犯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拟提请减刑的C.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减刑幅度大、假释考验期长、起始时间早、间隔时间短或者实际执行刑期短的D.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考核计分高、号项奖励多或者鉴定材料、奖惩记录有疑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