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释23号文第二十八条:罪犯减刑后余刑不足( )年,决定假释的,可以适当缩短间隔时间。
法释23号文第二十八条:罪犯减刑后余刑不足( )年,决定假释的,可以适当缩短间隔时间。
相关考题:
针对减刑、假释的案件,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A.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走私犯罪罪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严重暴力恐怖犯罪罪犯B.因罪犯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拟提请减刑的C.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减刑幅度大、假释考验期长、起始时间早、间隔时间短或者实际执行刑期短的D.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考核计分高、号项奖励多或者鉴定材料、奖惩记录有疑点的
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 )年;对一次减刑2年或3年刑期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能少于( )年。A.1、2B.1、3C.2、2D.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