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A、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B、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发生交通责任事故致人死亡的C、出租或者转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D、载客超员达到或者超过50%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 A、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
- B、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发生交通责任事故致人死亡的
- C、出租或者转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
- D、载客超员达到或者超过5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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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志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10分B、扣5分C、扣3分D、扣1分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情形的,根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中的规定,扣3分。A、不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服务证件B、不服从交通执法人员管理C、用语不文明D、不遵守站点上下客规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以下哪些情形的,扣1分()A、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B、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C、不安乘客医院使用印象和空调等设施设备的D、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等先进事迹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A、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B、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情况C、违法行为记录D、继续教育记录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l分。A、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B、使用服务忌语的C、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D、服务单位变更,未申请办理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变更手续的
按照《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出租车驾驶员下列情形中,扣20分的有().A、出租、出借、转让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B、营运时人、车、证不相符的C、不按规定时间接受卫生检查考核的D、不按期对计价器进行鉴定、检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