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情形的,扣20分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情形的,扣20分


相关考题:

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届满后()日内,由其所属企业持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件到当地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A、10B、20C、30D、40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A、5分B、10分C、15分D、20分

客运出租汽车所出具的打印发票有不完整或字迹不清楚的,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对该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采取扣()。A、1分B、3分C、5分D、10分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有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均为B级,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对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向属地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申诉或举报。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客运出租汽车企业可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B级的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做出劝其退出行业的处理

按照《成都市客运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A、1B、2C、3D、4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的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坏社会公众利益和行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情形的,将被一次扣10分。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注册在岗时间少于6个月的,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最高为A级。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小赵在营运期间,以车辆需要加油为理由拒绝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的规定,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小赵作出一次扣10分的处理。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小强为了多挣钱,私自调整自己所驾驶的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小强采取扣20分的处理。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和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取得《从业资格证》但未从业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参加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服务资格证驾驶员营运的,扣10分。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有出租或转让的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证件的,扣20分。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擅自涂改出租汽车营运证件上相关记录的行为,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将被扣()。A、3分B、5分C、10分D、20分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但在考核周期内未注册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服务的,应该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届满后20日内,由其所属企业持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件到当地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乘客意愿使用空调的,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将被扣()。A、1分B、3分C、5分D、10分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0分,且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3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因线路、地理不熟悉而引起乘客投诉的并被核实的,扣3分。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小吴在客运站内下车强迫乘客组合租车,被交通执法人员现场挡获。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小吴将面临扣10分的处理。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纳入出租汽车客运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不配合处理乘客投诉或纠纷的,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扣()。A、3分B、5分C、10分D、20分

《成都市客运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客运出租汽车企业应当加强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B级的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

《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携带营运相关证件的,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