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通达轴承厂于2009年9月28日向该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申请装修该厂门面。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同意该厂在距离厂房外墙0.3米内进行装修。但该厂在实际装修中超出了上述核准的装修范围。该市规划管理处发现后,认为该厂装修门面虽经城管部门审批同意,但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属违章建筑;且该建筑已超出城管部门的审核范围,影响了人行道的使用;于2009年10月30日、11月6日和11月30日3次向通达轴承厂送达了违法建筑通知书,但该厂不予理睬,继续施工。2009年12月10日,市规划管理处向通达轴承厂送达了以该处名义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限通达轴承厂接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拆除非法建筑;罚款300元。处罚决定书上加盖城市规划管理处的印章。问:市规划管理处的处罚决定是否合理?处罚是否有效?

某市通达轴承厂于2009年9月28日向该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申请装修该厂门面。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同意该厂在距离厂房外墙0.3米内进行装修。但该厂在实际装修中超出了上述核准的装修范围。该市规划管理处发现后,认为该厂装修门面虽经城管部门审批同意,但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属违章建筑;且该建筑已超出城管部门的审核范围,影响了人行道的使用;于2009年10月30日、11月6日和11月30日3次向通达轴承厂送达了违法建筑通知书,但该厂不予理睬,继续施工。2009年12月10日,市规划管理处向通达轴承厂送达了以该处名义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限通达轴承厂接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拆除非法建筑;罚款300元。处罚决定书上加盖城市规划管理处的印章。

问:市规划管理处的处罚决定是否合理?处罚是否有效?


相关考题:

王某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A市城市政府住宅楼前建设砖木结构的30平方米的门市房。在其施工过程中,A市城市规划管理处(事业单位)受A市住建局的委托,于6月11日16时向王某送达了《违法违章建筑停工通知书》,令其停止施工,听候处理。第二天,A市城市规划管理处向王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包括:罚款2000元;限期一周内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当天23时许,A市城市规划管理处在A市城管办和A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配合下,强制拆除了王某所建的房屋。王某对此行政强制措施不服,以A市城市规划管理处行政违法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住建局并没有强制执行权,也不能委托城市规划管理处实施强制拆除B.如果城市规划管理处拥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则本案不涉及行政强制违法问题C.A市城市规划管理处在限期拆除的期限内强制拆除,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的程序规定D.A市城市规划管理处对王某违法建筑的房屋“强行拆除”的行政行为违法

某市通讯器材厂于2002年8月15日向该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申请装修该厂门面。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同意市通讯器材厂在距离该厂房外墙0.3米内进行装修,但该厂超出了上述核准的装修范围。该市规划管理处发现后,认为市通讯器材厂装修门面虽经城管部门审批同意,但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属违章建筑,且该建筑已超出城管部门的审核范围,影响了人行道的使用,于2002年9月16日、9月22日和10月15日3次向市通讯器材厂送达了违法建筑通知书,但该厂不予理睬,继续施工。2002年10月21日,市规划管理处向市通讯器材厂送达了某规处字(2002)第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1)限通讯器材厂接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拆除非法建筑;(2)罚款300元。处罚决定书上加盖城市规划管理处的印章。问:市规划管理处是行政主体吗?

根据材料回答17~20题: 南京市A区居民刘女士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在居住的房屋南侧搭建了一间12.88平方米的房屋,2011年3月10日,经南京市规划委认定,该处房屋属于违规建筑。3月16日,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向刘女士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刘女士在3月23日9点前自行拆除,但刘女士并未拆除。后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又发出了《拆除决定书》,要强制拆除。 刘女士对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作出的《拆除决定书》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南京市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拆除决定书》的决定。刘女士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适用法律错误,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拆除决定书》。 下列选项属于本案行政复议机关的是( )。 A.南京市规划委 B.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C.A区人民政府 D.南京市司法局

某规划部门批准了甲的建房申请,但甲的房子被城管部门以违章建筑为由强行拆除,甲对城管部门的拆除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这时规划部门应是( )。A.共同被告B.第三人C.原告D.不能作为诉讼参与人

南京市A区居民刘女士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在居住的房屋南侧搭建了一间12.88平方米的房屋,2015年3月10日,经南京市规划委认定,该处房屋属于违规建筑。3月16日,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向刘女士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刘女士在3月23日9点前自行拆除,但刘女士并未拆除。后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又发出了《拆除决定书》,要强制拆除。刘女士对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作出的《拆除决定书》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南京市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拆除决定书》的决定。刘女士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适用法律错误,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于是她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拆除决定书》。如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则刘女士可以()。A.向司法行政部门控诉B.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C.要求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D.向同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南京市A区居民刘女士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在居住的房屋南侧搭建了一间12.88平方米的房屋,2015年3月10日,经南京市规划委认定,该处房屋属于违规建筑。3月16日,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向刘女士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刘女士在3月23日9点前自行拆除,但刘女士并未拆除。后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又发出了《拆除决定书》,要强制拆除。刘女士对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作出的《拆除决定书》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南京市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拆除决定书》的决定。刘女士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适用法律错误,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于是她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拆除决定书》。下列选项中属于本案行政复议机关的是()。A.南京市规划委B.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C.A区人民政府D.南京市司法局

南京市A区居民刘女士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在居住的房屋南侧搭建了一间12.88平方米的房屋,2015年3月10日,经南京市规划委认定,该处房屋属于违规建筑。3月16日,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向刘女士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刘女士在3月23日9点前自行拆除,但刘女士并未拆除。后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又发出了《拆除决定书》,要强制拆除。刘女士对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作出的《拆除决定书》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南京市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拆除决定书》的决定。刘女士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适用法律错误,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于是她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拆除决定书》。假如刘女士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告知其变更被告,但刘女士不同意。则法院正确的做法应当是()。A.决定延期审理B.裁定中止诉讼C.判决刘女士败诉D.裁定驳回起诉

南京市A区居民刘女士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在居住的房屋南侧搭建了一间12. 88平方米的房屋, 2011年3月10日,经南京市规划委认定,该处房屋属于违规建筑。3月16日,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向 刘女士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刘女士在3月23日9点前自行拆除,但刘女士并未拆除。后城市 管理监察大队又发出了《拆除决定书》,要强制拆除。刘女士对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作出的《拆除决定书》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 南京市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拆除决定书》的决定。刘女士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适用法律错误,侵犯了 她的合法权益。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拆除决定书》。如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则刘女士可以( )。A.向司法行政部门控诉B.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C.要求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D.向同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南京市A区居民刘女士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在居住的房屋南侧搭建了一间12. 88平方米的房屋, 2011年3月10日,经南京市规划委认定,该处房屋属于违规建筑。3月16日,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向 刘女士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刘女士在3月23日9点前自行拆除,但刘女士并未拆除。后城市 管理监察大队又发出了《拆除决定书》,要强制拆除。刘女士对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作出的《拆除决定书》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 南京市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拆除决定书》的决定。刘女士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适用法律错误,侵犯了 她的合法权益。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拆除决定书》。下列选项中属于本案行政复议机关的是( )。A.南京市规划委 B. 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C. A区人民政府 D.南京市司法局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300万元,以厂房进行抵押,债务到期时,甲公司无力清偿,则下列说法符合物权法相关规定的是( )。A. 只能拍卖该厂房,并对拍卖该厂房所得价款有优先受偿权B. 拍卖该厂房和该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且对所有价款均有优先受偿权C. 拍卖该厂房和该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但仅对拍卖该厂房所得价款有优先受偿权D. 乙银行不能拍卖该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