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的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比例不得小于A.1:1B.1:2C.2:1D.1:3E.3:1

药品的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比例不得小于

A.1:1
B.1:2
C.2:1
D.1:3
E.3:1

参考解析

解析:《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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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题 根据《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药品包装上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比例不得,小于(  )A.1:1B.1:2C.1:3D.1:4E.1:5

关于药品商品名称管理表述正确的是A.药品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的比例不得小于1:4B.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作为商品名称使用的注册商标,不准印刷在包装标签上C.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D.药品商品名称不得选用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E.药品商品名称须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在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标注

以下有关药品商品名称规定的表述,正确的是A、药品商品名称的字体颜色应当使用黑色或者红色B、药品商品名称的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三分之一C、药品通用名称的字体和颜色不得比药品商品名称更突出和显著D、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

药品标签使用注册商标的,其字体( )。A.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B.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小于药品商品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C.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小于药品商品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D.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E.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药品商品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根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药品的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比例不得小于( )。A.1:1B.1:2C.1:3D.1:4E.1:5

药品标签上的药品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的比例(以单字面积计算)应A.不得小于2:1B.不得小于1:2C.不得大于2:1D.不得大于1:2E.为l:1

以下关于药品商品名称管理规定的表述,正确的是A、药品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的比例不得小于1:4B、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作为商品名称使用的注册商标,不准印刷在包装标签上C、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D、药品商品名称不得选用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E、药品商品名称须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在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标注

药品标签上的药品通用名与商品名称用字的比例(以单字面积计算)是A.不得小于2:1B.不得小于1:2C.不得大于2:1D.不得大于1:2E.应为1:1

药品商品名称的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A、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B、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三分之一C、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D、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三分之一E、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药品的通用名称必须( )A.用中文显著表示B.通用名与商品名称用字的比例不得小于1:2C.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之间应有一定空隙,不得连用D.用英文名称表示E.用汉语拼音表示

药品商品名称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 )。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规定,药品注册商标文字字体A、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小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B、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小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C、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小于药品商品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D、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药品商品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E、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

药品包装上通用名称必须用中文显著标示,如同时有商品名称,则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的比例不得小于A、1:4B、4:1C、2:1D、1:2E、1:1

药品商品名称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A、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B、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三分之一C、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D、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E、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根据《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药品包装上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比例不得小于( )A.1:1B.1:2C.1:3D.1:4E.1:5

依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关于药品商品名和通用名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B.药品商品名称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C.药品商品名称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两倍D.药品商品名称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E.药品通用名称不得选用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

药品标签上的商品名称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比例是()A1:2B不得大于1:2C应为1:1D应为2:1E不得小于1:2

关于药品商品名称管理表述正确的是()A、药品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的比例不得小于1:4B、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作为商品名称使用的注册商标,不准印刷在包装标签上C、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D、药品商品名称不得选用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E、药品商品名称须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在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标注

依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药品商品名称字体()A、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B、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C、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小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D、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小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E、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

药品商品名称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A、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B、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3C、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4D、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E、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

依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关于药品商品名和通用名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B、药品商品名称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C、药品商品名称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两倍D、药品商品名称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E、药品通用名称不得选用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

单选题根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药品的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比例不得小于(  )。A1:1B2:1C3:1D4:1E5:1

单选题根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药品通用名与商品名称用字比例不得小于(  )。A1:1B1:2C1:3D1:4E1:5

单选题药品商品名称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A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B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3C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4D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3E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

单选题关于药品商品名称与通用名称的使用,以下哪一种做法不符合200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A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B药品商品名称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C药品通用名称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小于商品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D药品商品名称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单选题依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药品商品名称字体()A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B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C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小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D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小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E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

单选题有关药品包装、标签规范细则对命名的要求哪-条是不正确的()A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B药品通用名称不得选用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C通用名必须用中、外文显著标示,通用名与商品名用字的比例不得小于1/2(面积)D通用名一般不得分行书写E通用名必须用外文显著标示,通用名与商品名用字的比例不得小乎1/2(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