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日本“二战”后颁布的《学校教育法》的主要 内容。
简述日本“二战”后颁布的《学校教育法》的主要 内容。
参考解析
解析:1947年3月31日,日本国会公布了 《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两个重要的教育 法案,否定了战时军国主义教育政策,为战后教 育指明了发展方向。其中,《学校教育法》的主要 内容是: (1) 废除中央集权制,实行地方分权。中央 文部省权力被削弱,新设教育委员会管理各地学 校行政事务。 (2) 采用“六三三四”制单轨学制,延长义务 教育年限,原来的六年义务教育延长到九年。儿 童6岁人学,男女儿童教育机会均等,一律实行男女同校制度。 (3) 高级中学以实行普通教育和专门教育为 目的。从课程上看分为单科制和综合制;从时间 上看分为全日制和定时制。 (4) 将原来多种类型的高等教育机构统一成 为单一类型的大学。大学以学术为中心,传授和 研究更高深的学问,培养学生研究和实验的 能力。
相关考题:
1947 年,日本国会颁布《学校教育法》,为日本二战后的学校教育发展指明方向。其中规定( )A.实施大学区制B.废除中央集权式的教育管理体制C.加强学生民族意识的培养D.将中学分为寻常中学和高等中学
单选题1947年日本颁布的哪一项法令标志着日本现代学制的确立()A《学制令》B《学校令》C《教育基本法》D《学校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