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洁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的股东分别为洪某与卫某,前者持股90%且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某与丈夫杨某在 合肥还开办了合肥洁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公司),二人各持股50%。洪某实际掌控着南昌公司,其将南昌公司从上海富豪公司购买的货物的90%以极低的价格转卖给了合肥公司进行销售,合肥公司获取了丰厚利润。现在南昌公司与上海富豪公司发生供货合同纠纷,上海富豪公司发现南昌公司已退租店面,资产所剩无几。对于南昌公司的债务问题存在以下不同意见,其中正确的是?A.根据公司法原理,股东对公司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洪某不必承担南昌公司债务B.根据法人人格否认理论,洪某应对南昌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上海富豪公司应证明洪某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该公司的利益D.如果南昌公司的法人人格被否定,卫某也应当对南昌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南昌洁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的股东分别为洪某与卫某,前者持股90%且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某与丈夫杨某在 合肥还开办了合肥洁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公司),二人各持股50%。洪某实际掌控着南昌公司,其将南昌公司从上海富豪公司购买的货物的90%以极低的价格转卖给了合肥公司进行销售,合肥公司获取了丰厚利润。现在南昌公司与上海富豪公司发生供货合同纠纷,上海富豪公司发现南昌公司已退租店面,资产所剩无几。对于南昌公司的债务问题存在以下不同意见,其中正确的是?
A.根据公司法原理,股东对公司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洪某不必承担南昌公司债务
B.根据法人人格否认理论,洪某应对南昌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上海富豪公司应证明洪某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该公司的利益
D.如果南昌公司的法人人格被否定,卫某也应当对南昌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解析

解析:【 解析】BC。本题考核的是法人人格否认理论。根据《公司法》第20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债权人负举证责任,需证明股东滥用有限责任,所以C项正确。公司被否认法人人格后,只导致滥用有限责任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所以D项错误。

相关考题:

汇明公司在甲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2008年7月,汇明公司发生的结算业务如下:(1)7月3日,汇明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短期借款合同后,持相关开户资料向乙银行申请开立了一般存款账户。(2)7月8日,汇明公司派出出纳王某到乙银行购买现金支票并办理提取现金业务。(3)7月10日,汇明公司出纳王某填写一张金额为420 000元的转账支票(以下简称A支票)交采购员李某支付洪鑫公司货款。由于粗心,王某误将收款人“洪鑫公司”写为“洪金公司”;李某发现后,要求王某更正;王某随即将支票上的“金”改为“鑫”,并在更正处盖章。李某将该支票交给了洪鑫公司。(4)7月14日,洪鑫公司将A支票退回,要求汇明公司重新签发一张转账支票。出纳王某重新填写一张转账支票(以下简称B支票)交给洪鑫公司。当日,洪鑫公司持B支票到甲银行办理支票转账,甲银行审核B支票时发现汇明公司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支票金额,遂将B支票退还给洪鑫公司,并提请中国人民银行对汇明公司予以处罚。洪鑫公司持退回的B支票要求汇明公司付款并予以赔偿,汇明公司承诺在7月17日前支付洪鑫公司货款。(5)7月15日,为筹集资金,汇明公司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向甲银行申请办理贴现。该汇票出票日期为2008年4月25日,到期日为2008年7月25日,金额100 000元。汇明公司将实际获得的贴现票据款存入其在甲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6)7月17日,洪鑫公司持B支票到甲银行办理支票转账,取得了货款。已知:甲银行年贴现利率为2.16%;经计算并确定的贴现天数为10天;一年按360天计算。要求: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汇明公司在乙银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2)汇明公司到乙银行购买现金支票并办理提取现金业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3)汇明公司出纳王某更改A支票收款人“洪金公司”为“洪鑫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4)汇明公司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仍然签发 B支票给洪鑫公司导致洪鑫公司不能如期取得B支票款项,属于什么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其予以何种处罚?洪鑫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汇明公司予以赔偿?说明理由。(5)计算汇明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向银行支付的贴现利息和实际获得的贴现金额,列出计算过程。

绿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分别为高某与刘某,前者持股80%且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与丈夫杨某在上海还开办了红地有限责任公司,二人各持股50%。高某实际掌控着绿地公司,其将绿地公司从北京富豪公司购买的货物的90%以极低的价格转卖给了红地公司进行销售,红地公司获取了丰厚利润。现在绿地公司与北京富豪公司发生供货合同纠纷,北京富豪公司发现绿地公司已退租店面,资产所剩无几。对于绿地公司的债务问题存在以下不同意见A.根据公司法原理,股东对公司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高某不必承担绿地公司债务B.根据法人人格否认理论,高某应对绿地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北京富豪公司应证明高某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该公司的利益D.如果绿地公司的法人人格被否定,刘某也应当对绿地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E.绿地公司还拖欠南昌公司一笔货款,如果在本案中绿地公司的法人人格被否定,南昌公司可当然适用该判决结果要求高某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绿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分别为高某与刘某,前者持股80%且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与丈夫杨某在上海还开办了红地有限责任公司,二人各持股50%。高某实际掌控着绿地公司,其将绿地公司从北京富豪公司购买的货物的90%以极低的价格转卖给了红地公司进行销售,红地公司获取了丰厚利润。现在绿地公司与北京富豪公司发生供货合同纠纷,北京富豪公司发现绿地公司已退租店面,资产所剩无几。对于绿地公司的债务问题存在以下不同意见,其中正确的是()

武汉市伟恒制药有限公司在南昌市设立了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但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迟迟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后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南昌市人民医院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于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未能按时履约,南昌市人民医院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则应以谁为被告()A.伟恒制药有限公司B.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C.伟恒制药有限公司或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D.伟恒制药有限公司和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为共同被告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应当如何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长沙健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公司)的股东分别为朱某与汪某,前者持股80%且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与丈夫牛某在上海还开办了上海健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二人各持股50%。朱某实际掌控着长沙公司,其将长沙公司从北京绅士公司购买的货物的90%以极低的价格转卖给了上海公司进行销售,上海公司获取了丰厚利润。现在长沙公司与北京绅士公司发生供货合同纠纷,北京绅士公司发现长沙公司已退租店面,资产所剩无几。对于长沙公司的债务问题存在以下不同意见,其中正确的有:( )A.根据公司法原理,股东对公司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朱某不必承担长沙公司债务B.根据法人人格否认理论,朱某应对长沙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北京绅士公司应证明朱某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该公司的利益D.如果长沙公司的法人人格被否定,汪某也应当对长沙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为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所能采用的最佳办法是什么?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对某有限责任公司出现的以下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的是:()A:公司连续3年盈利,应该向股东分配股利,但是连续3年不向股东王某分配股利,王某是否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B:公司欲分立,股东张某在股东会上对该项决议投反对票,股东会最后通过了公司分立的决议,张某是否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C: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陈某反对修改公司章程,陈某是否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D:公司章程规定股东的资格不能继承,股东杨某出车祸死亡,其子小杨是合法继承人,小杨能够继承股东资格吗

富豪黄某欲入股国安电器公司,但不愿自己出面,于是和朋友李某签署一份委托持股协议,约定由黄某出资5亿元,以李某的名义入股,股权归属黄某。其后,黄某与李某就股权归属发生争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股东应当是黄某 B.公司股东应当是李某C.公司股东应当是黄某和李某 D.黄某和李某都不是公司股东

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年12月,甲公司持股90%的子公司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的总经理孙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了其本人擅自挪用乙公司货款5600万元用于个人期货交易和偿还个人债务,导致5000万元无法归还的违法事实。孙某的违法行为造成乙公司巨额损失。公安机关立案后,将案情通报甲公司董事长钱某。由于乙公司是甲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之一,故甲公司利润也因此遭受巨大减损。董事长钱某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的知情人员对孙某挪用公司资金案的情况严格保密。问:甲公司应否对乙公司总经理孙某挪用公款事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理由。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业产生纠纷,导致超市停业。于是,超市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其在超市的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劳务派遣的范围,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甲、乙、丙三家公司的法律责任。 李某的用人单位是( )。A.甲公司B.乙公司C.丙公司D.超市

某公司从美国进口一批苹果,从上海口岸入境,目的地为合肥。该公司应向上海检验检疫机构报检,且货物必须由上海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

以下关于股东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有(  )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及公司账簿C.甲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李某、张某和赵某共同出资成立,出资比例分别为50%、30%、20%,李某、张某和赵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公司利润按照1:1:1的比例进行分配,违法公司法的规定D.乙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周某、郑某和王某共同出资成立,出资比例分别为50%、30%、20%,周某、郑某和王某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公司利润按照1:1:1的比例进行分配,违法公司法的规定E.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利润分配的比例,未约定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F.丙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钱某、陈某和巍某共同出资成立,出资比例分别为50%、30%、20%,钱某、陈某和巍某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各股东按照1:1:1的比例行使表决权,违法公司法的规定

以下关于股东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有(  )。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及公司账簿C.甲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李某、张某和赵某共同出资成立,出资比例分别为50%、30%、20%,李某、张某和赵某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公司利润按照1:1:1的比例进行分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D.丙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钱某、陈某和巍某共同出资成立,出资比例分别为50%、30%、20%,钱某、陈某和巍某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各股东按照1:1:1的比例行使表决权,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上海某进出口贸易公司以CFR伦敦价格出口一批录像机,货物从合肥发运途经广州运至伦敦,出口货物的运费应(  ).A.扣除合肥至伦敦的运费B.扣除广州至伦敦的运费C.扣除出口关税D.扣除合肥至广州的运费

(2015年)大华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10亿元。公司董事长赵某通过自己控股的华星公司持有大华公司51%的股份。网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钱某持股90%、孙某持股10%。网商公司最近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1亿元、3000万元。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大华公司计划通过购买网商公司全部资产的方式将其收购。为此,大华公司拟订的两种收购方案:方案一:大华公司向网商公司股东钱某、孙某分别发行新股9亿股、1亿股,用于购买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问题1]方案一能否造成大华公司控股情况发生改变?并说明理由。[问题2]方案一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某公司从美国进口一批苹果,从上海口岸入境,目的地合肥。该公司应向上海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该货物必须由上海检验检疫机构检疫。( )

上海某贸易公司为昆明某企业进口一批货物,货物使用地为南昌,《入境货物报检单》的“目的地”和“收货人”应分别填写:A、上海;昆明企业名称B、昆明;昆明企业名称C、南昌;上海贸易公司名称D、昆明;上海贸易公司名称

武汉市伟恒制药有限公司在南昌市设立了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但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迟迟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后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南昌市人民医院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于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未能按时履约,南昌市人民医院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则应以谁为被告()A、伟恒制药有限公司B、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C、伟恒制药有限公司或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D、伟恒制药有限公司和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为共同被告

以下情形中,蔡某触发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义务的是()。A、蔡某持有A挂牌公司12%股份,其控股子公司S公司参与A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发行完成后S公司持有A挂牌公司4%股份B、蔡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A挂牌公司11%的股份C、A挂牌公司大股东蔡某原持股65%,通过做市转让减持1%D、蔡某持有挂牌公司15%股份,因Y公司认购该挂牌公司发行的股份导致蔡某持股比例降为5%

单选题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子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杨某采取的下列行为中,可以有效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是(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权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多选题绿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分别为高某与刘某,前者持股80%且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与丈夫杨某在上海还开办了红地有限责任公司,二人各持股50%。高某实际掌控着绿地公司,其将绿地公司从北京富豪公司购买的货物的90%以极低的价格转卖给了红地公司进行销售,红地公司获取了丰厚利润。现在绿地公司与北京富豪公司发生供货合同纠纷,北京富豪公司发现绿地公司已退租店面,资产所剩无几。对于绿地公司的债务问题存在以下不同意见,其中正确的是()A根据公司法原理,股东对公司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高某不必承担绿地公司债务B根据法人人格否认理论,高某应对绿地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北京富豪公司应证明高某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该公司的利益D如果绿地公司的法人人格被否定,刘某也应当对绿地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E绿地公司还拖欠南昌公司一笔货款,如果在本案中绿地公司的法人人格被否定,南昌公司可当然适用该判决结果要求高某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单选题上海某贸易公司为昆明某企业进口一批货物,货物使用地为南昌,《入境货物报检单》的“目的地”和“收货人”应分别填写:A上海;昆明企业名称B昆明;昆明企业名称C南昌;上海贸易公司名称D昆明;上海贸易公司名称

问答题(2015.4案41)甲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家具设计.乙有限责任会司从事木料加工。乙公司有股东3人,其中孙某持股30%,赵某持股15%,于某持股55%。乙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决定与甲公司合井为丙公司,表决时赵某和于某同意,孙某不同意。问题:(1)甲乙公司合并属于何种合并形式?(2)乙公司股东会的合并决议是否合法?为什么?(3)乙公司原债权人可否向丙公司主张债权?为什么?

多选题童某与甲旅游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童某参加甲公司组织的旅游团西南地区旅游。旅游出发前15日,童某因出差通知甲公司,由洪某替代跟团旅游。在旅游途中,甲公司不顾洪某反对,将其旅游业务转给乙公司。乙公司组织游客参观矿物馆,该矿物馆所属观光汽车司机操作失误致汽车失灵,洪某遭受重大损害。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即使甲公司不同意,童某仍有权将旅游合同转让给洪某B洪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C洪某有权请求某矿物馆承担赔偿责任D洪某有权请求汽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单选题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应当如何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  )[2006年真题]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单选题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子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采取的下列行为中,可以有效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是(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权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