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利发展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股本总额10亿元,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研发与生产。恒利发展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1亿元资金,并拟订了发行方案,部分内容如下:(1)拟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为1亿元,期限5年,面值100元;(2)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00名的合格投资者,其中:企事业单位、合伙企业的净资产不得低于500万元,个人投资者名下金融资产不得低于100万元。董事会讨论后,对上述方案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内容进行了修改。2019年6月,恒利发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债券发行事项进行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持有4.5亿股有表决权的股票,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获得2.3亿股赞成票。在表决时,持股比例为1%的股东孙某投了反对票。随后,孙某要求恒利发展回购其持有的恒利发展全部股份,被恒利发展董事会拒绝。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恒利发展拟订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2)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是否符合法定表决权比例?并说明理由。(3)孙某是否有权要求恒利发展回购其持有的恒利发展全部股份?并说明理由。
恒利发展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股本总额10亿元,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研发与生产。恒利发展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1亿元资金,并拟订了发行方案,部分内容如下:(1)拟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为1亿元,期限5年,面值100元;(2)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00名的合格投资者,其中:企事业单位、合伙企业的净资产不得低于500万元,个人投资者名下金融资产不得低于100万元。董事会讨论后,对上述方案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内容进行了修改。2019年6月,恒利发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债券发行事项进行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持有4.5亿股有表决权的股票,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获得2.3亿股赞成票。在表决时,持股比例为1%的股东孙某投了反对票。随后,孙某要求恒利发展回购其持有的恒利发展全部股份,被恒利发展董事会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恒利发展拟订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是否符合法定表决权比例?并说明理由。
(3)孙某是否有权要求恒利发展回购其持有的恒利发展全部股份?并说明理由。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恒利发展拟订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是否符合法定表决权比例?并说明理由。
(3)孙某是否有权要求恒利发展回购其持有的恒利发展全部股份?并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解析:(1)①发行对象的数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②对合格投资者的资质要求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的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名下金融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2)符合法定表决权比例。根据规定,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属于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持有表决权4.5亿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赞成票2.3亿股,超过了半数。
(3)孙某无权要求恒利发展回购其股份。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仅限于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
(2)符合法定表决权比例。根据规定,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属于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持有表决权4.5亿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赞成票2.3亿股,超过了半数。
(3)孙某无权要求恒利发展回购其股份。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仅限于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
相关考题:
(2012年)某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为1亿元,该公司拟再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导致该公司不得再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 )。A.该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已达3000万元B.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C.筹集的资金拟用于清偿公司即将到期的债券利息D.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某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46亿元,拟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行权比例为1:1,行权价不低于36元,权证发行后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要达到上述条件,此次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额在18亿元至18.4亿元之间。( )
下列债券必须提供担保的有()。Ⅰ.甲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0亿元,公开发行1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Ⅱ.乙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80亿元,公开发行10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Ⅲ.丙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0亿元,非公开发行50亿元公司债券Ⅳ.丁公司主体评级为AA+,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A、ⅠB、ⅡC、Ⅰ、Ⅱ、Ⅲ、ⅣD、Ⅰ、Ⅱ、Ⅲ、Ⅳ
下列关于证券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和定向发行债券的比较,符合《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有( )。 Ⅰ.公开发行的债券应当向社会公开发行,每份面值为100元;定向发行的债券应当采用记账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每份面值为50万元,每一合格投资者认购的债券不得低于面值100万元,认购后最小转让单位不得少于面值100万元 Ⅱ.公开发行的债券,发行人应当聘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组织债券的承销;定向发行的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由发行人自行组织销售 Ⅲ.公开发行的债券,在销售期内售出的债券面值总额占拟发行债券面值总额的比例不足50%的,或未能满足债券上市条件的,视为发行失败;定向发行的债券不存在发行失败 Ⅳ.公开发行债券,发行人应进行信用评级、提供担保、聘请债权代理人;定向发行债券,拟认购人书面承诺认购全部债券且不在转让市场进行转让,经拟认购人书面同意,发行人可免于提供担保、聘请债权代理人,但应进行信用评级 Ⅴ.公开发行债券,发行人最近1期期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定向发行债券,发行人最近1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8亿元A、Ⅱ,VB、Ⅱ,ⅢC、Ⅰ,ⅢD、Ⅰ,Ⅱ,Ⅲ,Ⅳ
下列关于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说法不正确的是()。A: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发行的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B:定向发行的债券应当采用凭证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每份面值为50万元,每一合格投资者认购的债券不得低于面值100万元C:发行债券可按面值发行,也可采取其他方式发行,具体方式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D:公开发行的债券每份面值为100元
恒利发展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股本总额 10亿元,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研发与生产。维义高科是从事互联网医疗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持有维义高科 90%和 10%的股权。为谋求业务转型,2015年 6月 3日,恒利发展与维义高科、甲公司、乙公司签署了四方重组协议书,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恒利发展以主业资产及负债(资产净额经评估为 9亿元),置换甲公司持有的维义高科的全部股权;(2)恒利发展以 1亿元现金购买乙公司持有的维义高科的全部股权。恒利发展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显示期末净资产额为 17亿元。恒利发展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 1亿元收购资金,并初拟了发行方案,内容如下:(1)拟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为 1亿元,期限 5年,面值 10元;(2)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00名的合格投资者,其中:企事业单位、合伙企业的净资产不得低于 500万元,个人投资者名下金融资产不得低于 100万元。董事会讨论后,对上述方案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内容进行了修改。恒利发展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对资产重组和公司债券发行事项分别进行了表决,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持有 4.5亿股有表决权的股票,关于资产重组的议案获得 3.1亿股赞成票,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获得 2.3亿股赞成票,该次股东大会宣布两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在上述两项方案的表决中,持股比例为 0.1%的股东孙某均投了反对票。根据前述表决结果,孙某认为,两议案的赞成票数均未达到法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的股东大会决议。孙某还对恒利发展通过置换方式出让主业资产持反对意见,遂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恒利发展的全部股份,被公司拒绝。随后,孙某书面请求监事会对公司全体董事提起诉讼,称公司全体董事在资产重组交易中低估了公司主业资产的价值,未尽到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亦被拒绝,孙某遂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该资产重组交易是否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并说明理由。(2)公司初拟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3)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重大资产重组决议,是否符合法定表决权比例?并说明理由。(4)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是否符合法定表决权比例?并说明理由。(5)恒利发展是否有义务回购股东孙某所持公司的股份?并说明理由。(6)人民法院对孙某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乙证券公司担任承销商。下列关于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表述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转让后,持有本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B.名下金融资产达到人民币280万元的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某可以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债券C.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D.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的发行对象
某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为1亿元,该公司拟再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导致该公司不得再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A、该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已达3000万元B、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C、筹集的资金拟用于清偿公司即将到期的债券利息D、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下列债券必须提供担保的有()。 Ⅰ甲上市公司最近1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0亿元,公开发行1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Ⅱ乙公司最近1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80亿元,公开发行10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Ⅲ丙上市公司最近1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0亿元,非公开发行50亿元公司债券 Ⅳ丁公司主体评级为AA+,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A、ⅠB、ⅡC、Ⅲ、ⅣD、Ⅱ、Ⅲ、ⅣE、Ⅰ、Ⅱ、Ⅲ、Ⅳ
嘉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嘉业股份”)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为8亿元,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亿元,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5000万元。2017年3月5日,嘉业股份董事会对以下几种融资方案进行了讨论:(1)定向增发方案。该方案主要内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2亿股;发行对象共9名;全体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该方案主要内容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3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5%。对上述两种方案,董事会讨论后认为,定向增发方案存在有违相关规定之处,也不适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符合公司需要,但仍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应予修改。2017年4月15日,修改后的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2017年3月5日嘉业股份董事会讨论的定向增发方案中,发行对象的数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嘉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嘉业股份”)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为8亿元,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亿元,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5000万元。2017年3月5日,嘉业股份董事会对以下几种融资方案进行了讨论:(1)定向增发方案。该方案主要内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2亿股;发行对象共9名;全体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该方案主要内容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3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5%。对上述两种方案,董事会讨论后认为,定向增发方案存在有违相关规定之处,也不适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符合公司需要,但仍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应予修改。2017年4月15日,修改后的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2017年3月5日嘉业股份董事会讨论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中,哪项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某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为1亿元,该公司拟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规定中,导致该公司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A、该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已达3000万元B、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C、筹集的资金拟用于清偿公司即将到期的债券利息D、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有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E、企业规模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问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的净资产为1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00万元、260万元和300万元。2017年3月,甲公司董事会拟订了以下几种融资方案: (1)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该方案的部分要点如下:①发行对象仅限于甲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本次发行对象合计为40人;本次发行后,甲公司的股东累计为210人;②本次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甲公司拟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即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首期发行数量为800万股,剩余数量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该方案的部分要点如下:①本次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4000万元,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每张面值100元,公司债券的年利率为5%;②甲公司拟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即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在36个月内发行完毕;③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由乙证券公司包销。根据甲公司与乙证券公司签订的公司债券包销意向书,公司债券的承销期限为120天,乙证券公司在所包销的公司债券中,可以预先购入并留存公司债券1000万元;④由丙公司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并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受托管理人。 (3)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该方案的部分要点如下:①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5000万元,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每张面值100元,公司债券的年利率为5%;②发行对象合计为40人,其中丁合伙企业认购100万元,该合伙企业的净资产为800万元;甲公司的董事张某认购80万元,张某名下金融资产为200万元;③本次发行不进行信用评级。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根据甲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的方案,本次发行是否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的净资产为1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00万元、260万元和300万元。2017年3月,甲公司董事会拟订了以下几种融资方案: (1)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该方案的部分要点如下:①发行对象仅限于甲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本次发行对象合计为40人;本次发行后,甲公司的股东累计为210人;②本次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甲公司拟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即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首期发行数量为800万股,剩余数量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该方案的部分要点如下:①本次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4000万元,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每张面值100元,公司债券的年利率为5%;②甲公司拟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即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在36个月内发行完毕;③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由乙证券公司包销。根据甲公司与乙证券公司签订的公司债券包销意向书,公司债券的承销期限为120天,乙证券公司在所包销的公司债券中,可以预先购入并留存公司债券1000万元;④由丙公司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并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受托管理人。 (3)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该方案的部分要点如下:①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5000万元,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每张面值100元,公司债券的年利率为5%;②发行对象合计为40人,其中丁合伙企业认购100万元,该合伙企业的净资产为800万元;甲公司的董事张某认购80万元,张某名下金融资产为200万元;③本次发行不进行信用评级。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根据甲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甲公司可否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的净资产为1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00万元、260万元和300万元。2017年3月,甲公司董事会拟订了以下几种融资方案: (1)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该方案的部分要点如下:①发行对象仅限于甲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本次发行对象合计为40人;本次发行后,甲公司的股东累计为210人;②本次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甲公司拟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即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首期发行数量为800万股,剩余数量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该方案的部分要点如下:①本次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4000万元,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每张面值100元,公司债券的年利率为5%;②甲公司拟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即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在36个月内发行完毕;③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由乙证券公司包销。根据甲公司与乙证券公司签订的公司债券包销意向书,公司债券的承销期限为120天,乙证券公司在所包销的公司债券中,可以预先购入并留存公司债券1000万元;④由丙公司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并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受托管理人。 (3)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该方案的部分要点如下:①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5000万元,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每张面值100元,公司债券的年利率为5%;②发行对象合计为40人,其中丁合伙企业认购100万元,该合伙企业的净资产为800万元;甲公司的董事张某认购80万元,张某名下金融资产为200万元;③本次发行不进行信用评级。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在甲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的方案中,有哪些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问答题恒利发展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股本总额10亿元,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研发与生产。维义高科是从事互联网医疗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持有维义高科90%和10%的股权。为谋求业务转型,2015年6月3日,恒利发展与维义高科、甲公司、乙公司签署了四方重组协议书,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恒利发展以主业资产及负债(资产净额经评估为9亿元),置换甲公司持有的维义高科的全部股权; (2)恒利发展以1亿元现金购买乙公司持有的维义高科的全部股权。恒利发展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显示期末净资产额为17亿元。恒利发展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1亿元收购资金,并初拟了发行方案,内容如下: (1)拟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为1亿元,期限5年,面值10元; (2)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00名的合格投资者,其中:企事业单位、合伙企业的净资产不得低于500万元,个人投资者名下金融资产不得低于100万元。董事会讨论后,对上述方案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恒利发展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对资产重组和公司债券发行事项分别进行了表决,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持有4.5亿股有表决权的股票,关于资产重组的议案获得3.1亿股赞成票,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获得2.3亿股赞成票,该次股东大会宣布两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在上述两项方案的表决中,持股比例为0.1%的股东孙某均投了反对票。根据前述表决结果,孙某认为,两议案的赞成票数均未达到法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的股东大会决议。孙某还对恒利发展通过置换方式出让主业资产持反对意见,遂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恒利发展的全部股份,被公司拒绝。随后,孙某书面请求监事会对公司全体董事提起诉讼,称公司全体董事在资产重组交易中低估了公司主业资产的价值,未尽到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亦被拒绝,孙某遂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恒利发展是否有义务回购股东孙某所持公司的股份?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恒利发展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股本总额10亿元,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研发与生产。维义高科是从事互联网医疗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持有维义高科90%和10%的股权。为谋求业务转型,2015年6月3日,恒利发展与维义高科、甲公司、乙公司签署了四方重组协议书,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恒利发展以主业资产及负债(资产净额经评估为9亿元),置换甲公司持有的维义高科的全部股权; (2)恒利发展以1亿元现金购买乙公司持有的维义高科的全部股权。恒利发展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显示期末净资产额为17亿元。恒利发展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1亿元收购资金,并初拟了发行方案,内容如下: (1)拟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为1亿元,期限5年,面值10元; (2)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00名的合格投资者,其中:企事业单位、合伙企业的净资产不得低于500万元,个人投资者名下金融资产不得低于100万元。董事会讨论后,对上述方案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恒利发展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对资产重组和公司债券发行事项分别进行了表决,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持有4.5亿股有表决权的股票,关于资产重组的议案获得3.1亿股赞成票,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获得2.3亿股赞成票,该次股东大会宣布两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在上述两项方案的表决中,持股比例为0.1%的股东孙某均投了反对票。根据前述表决结果,孙某认为,两议案的赞成票数均未达到法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的股东大会决议。孙某还对恒利发展通过置换方式出让主业资产持反对意见,遂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恒利发展的全部股份,被公司拒绝。随后,孙某书面请求监事会对公司全体董事提起诉讼,称公司全体董事在资产重组交易中低估了公司主业资产的价值,未尽到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亦被拒绝,孙某遂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是否符合法定表决权比例?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恒利发展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股本总额10亿元,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研发与生产。维义高科是从事互联网医疗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持有维义高科90%和10%的股权。为谋求业务转型,2015年6月3日,恒利发展与维义高科、甲公司、乙公司签署了四方重组协议书,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恒利发展以主业资产及负债(资产净额经评估为9亿元),置换甲公司持有的维义高科的全部股权; (2)恒利发展以1亿元现金购买乙公司持有的维义高科的全部股权。恒利发展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显示期末净资产额为17亿元。恒利发展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1亿元收购资金,并初拟了发行方案,内容如下: (1)拟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为1亿元,期限5年,面值10元; (2)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00名的合格投资者,其中:企事业单位、合伙企业的净资产不得低于500万元,个人投资者名下金融资产不得低于100万元。董事会讨论后,对上述方案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恒利发展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对资产重组和公司债券发行事项分别进行了表决,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持有4.5亿股有表决权的股票,关于资产重组的议案获得3.1亿股赞成票,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获得2.3亿股赞成票,该次股东大会宣布两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在上述两项方案的表决中,持股比例为0.1%的股东孙某均投了反对票。根据前述表决结果,孙某认为,两议案的赞成票数均未达到法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的股东大会决议。孙某还对恒利发展通过置换方式出让主业资产持反对意见,遂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恒利发展的全部股份,被公司拒绝。随后,孙某书面请求监事会对公司全体董事提起诉讼,称公司全体董事在资产重组交易中低估了公司主业资产的价值,未尽到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亦被拒绝,孙某遂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该资产重组交易是否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并说明理由。
单选题下列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只能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得向特定投资者发行B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C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转让交易,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得转让交易D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交易的,必须通过沪、深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问答题嘉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嘉业股份”)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为8亿元,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亿元,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5000万元。2017年3月5日,嘉业股份董事会对以下几种融资方案进行了讨论:(1)定向增发方案。该方案主要内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2亿股;发行对象共9名;全体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该方案主要内容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3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5%。对上述两种方案,董事会讨论后认为,定向增发方案存在有违相关规定之处,也不适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符合公司需要,但仍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应予修改。2017年4月15日,修改后的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2017年3月5日嘉业股份董事会讨论的定向增发方案中,认购股份后限制转让的时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的净资产为1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00万元、260万元和300万元。2017年3月,甲公司董事会拟订了以下几种融资方案: (1)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该方案的部分要点如下:①发行对象仅限于甲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本次发行对象合计为40人;本次发行后,甲公司的股东累计为210人;②本次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甲公司拟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即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首期发行数量为800万股,剩余数量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该方案的部分要点如下:①本次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4000万元,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每张面值100元,公司债券的年利率为5%;②甲公司拟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即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在36个月内发行完毕;③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由乙证券公司包销。根据甲公司与乙证券公司签订的公司债券包销意向书,公司债券的承销期限为120天,乙证券公司在所包销的公司债券中,可以预先购入并留存公司债券1000万元;④由丙公司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并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受托管理人。 (3)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该方案的部分要点如下:①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5000万元,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每张面值100元,公司债券的年利率为5%;②发行对象合计为40人,其中丁合伙企业认购100万元,该合伙企业的净资产为800万元;甲公司的董事张某认购80万元,张某名下金融资产为200万元;③本次发行不进行信用评级。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在甲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中,有哪些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问答题嘉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8亿股,净资产为6亿元。2019年3月1日,为筹集资金,公司董事会拟订了几种融资方案,部分内容如下:(1)发行优先股方案:公开发行优先股3亿股,筹资4亿元。(2)向原股东配股方案:配股3亿股,筹资4亿元。(3)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3亿元,期限5年。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在优先股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2)在配股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3)在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恒利发展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股本总额10亿元,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研发与生产。维义高科是从事互联网医疗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持有维义高科90%和10%的股权。为谋求业务转型,2015年6月3日,恒利发展与维义高科、甲公司、乙公司签署了四方重组协议书,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恒利发展以主业资产及负债(资产净额经评估为9亿元),置换甲公司持有的维义高科的全部股权; (2)恒利发展以1亿元现金购买乙公司持有的维义高科的全部股权。恒利发展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显示期末净资产额为17亿元。恒利发展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1亿元收购资金,并初拟了发行方案,内容如下: (1)拟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为1亿元,期限5年,面值10元; (2)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00名的合格投资者,其中:企事业单位、合伙企业的净资产不得低于500万元,个人投资者名下金融资产不得低于100万元。董事会讨论后,对上述方案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恒利发展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对资产重组和公司债券发行事项分别进行了表决,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持有4.5亿股有表决权的股票,关于资产重组的议案获得3.1亿股赞成票,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获得2.3亿股赞成票,该次股东大会宣布两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在上述两项方案的表决中,持股比例为0.1%的股东孙某均投了反对票。根据前述表决结果,孙某认为,两议案的赞成票数均未达到法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的股东大会决议。孙某还对恒利发展通过置换方式出让主业资产持反对意见,遂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恒利发展的全部股份,被公司拒绝。随后,孙某书面请求监事会对公司全体董事提起诉讼,称公司全体董事在资产重组交易中低估了公司主业资产的价值,未尽到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亦被拒绝,孙某遂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人民法院对孙某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的净资产为1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00万元、260万元和300万元。2017年3月,甲公司董事会拟订了以下几种融资方案: (1)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该方案的部分要点如下:①发行对象仅限于甲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本次发行对象合计为40人;本次发行后,甲公司的股东累计为210人;②本次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甲公司拟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即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首期发行数量为800万股,剩余数量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该方案的部分要点如下:①本次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4000万元,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每张面值100元,公司债券的年利率为5%;②甲公司拟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即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在36个月内发行完毕;③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由乙证券公司包销。根据甲公司与乙证券公司签订的公司债券包销意向书,公司债券的承销期限为120天,乙证券公司在所包销的公司债券中,可以预先购入并留存公司债券1000万元;④由丙公司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并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受托管理人。 (3)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该方案的部分要点如下:①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5000万元,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每张面值100元,公司债券的年利率为5%;②发行对象合计为40人,其中丁合伙企业认购100万元,该合伙企业的净资产为800万元;甲公司的董事张某认购80万元,张某名下金融资产为200万元;③本次发行不进行信用评级。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在甲公司董事会拟订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中,有哪些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问答题恒利发展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股本总额10亿元,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研发与生产。维义高科是从事互联网医疗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持有维义高科90%和10%的股权。为谋求业务转型,2015年6月3日,恒利发展与维义高科、甲公司、乙公司签署了四方重组协议书,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恒利发展以主业资产及负债(资产净额经评估为9亿元),置换甲公司持有的维义高科的全部股权; (2)恒利发展以1亿元现金购买乙公司持有的维义高科的全部股权。恒利发展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显示期末净资产额为17亿元。恒利发展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1亿元收购资金,并初拟了发行方案,内容如下: (1)拟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为1亿元,期限5年,面值10元; (2)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00名的合格投资者,其中:企事业单位、合伙企业的净资产不得低于500万元,个人投资者名下金融资产不得低于100万元。董事会讨论后,对上述方案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恒利发展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对资产重组和公司债券发行事项分别进行了表决,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持有4.5亿股有表决权的股票,关于资产重组的议案获得3.1亿股赞成票,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获得2.3亿股赞成票,该次股东大会宣布两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在上述两项方案的表决中,持股比例为0.1%的股东孙某均投了反对票。根据前述表决结果,孙某认为,两议案的赞成票数均未达到法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的股东大会决议。孙某还对恒利发展通过置换方式出让主业资产持反对意见,遂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恒利发展的全部股份,被公司拒绝。随后,孙某书面请求监事会对公司全体董事提起诉讼,称公司全体董事在资产重组交易中低估了公司主业资产的价值,未尽到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亦被拒绝,孙某遂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公司初拟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单选题下列债券必须提供担保的有()。 Ⅰ甲上市公司最近1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0亿元,公开发行1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Ⅱ乙公司最近1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80亿元,公开发行10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Ⅲ丙上市公司最近1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0亿元,非公开发行50亿元公司债券 Ⅳ丁公司主体评级为AA+,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AⅠBⅡCⅢ、ⅣDⅡ、Ⅲ、ⅣEⅠ、Ⅱ、Ⅲ、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