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日,甲向乙借款2000元,约定月底时甲将家里的一台摩托车交付给乙做质押。但直到2016年1月10日,甲才将摩托车交付给乙。那么(  )。A.质押合同于2015年12月1日就生效了B.质押合同到2016年1月10日才生效C.没有甲的同意,乙无权使用该摩托车D.乙可以使用该摩托车,无须经过甲的同意E.质权在2016年1月10日生效

2015年12月1日,甲向乙借款2000元,约定月底时甲将家里的一台摩托车交付给乙做质押。但直到2016年1月10日,甲才将摩托车交付给乙。那么(  )。

A.质押合同于2015年12月1日就生效了
B.质押合同到2016年1月10日才生效
C.没有甲的同意,乙无权使用该摩托车
D.乙可以使用该摩托车,无须经过甲的同意
E.质权在2016年1月10日生效

参考解析

解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质权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时开始生效,而质押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实际交付质物为条件,只要符合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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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甲向社会青年乙借款 8000 元购买苹果手机,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 ,但乙 并未将8000元借款交付给甲。双方的《借款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

甲向乙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辆汽车设定质押担保,双方约定,由甲代为占有该汽车。甲将该汽车出租于丙。后甲又向丁借款10万元,以该汽车再次设定质押担保,甲书面通知丙将汽车交付给丁。因甲无力还款,引发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乙对该汽车享有质权,但不得对抗丁B.丁对该汽车享有质权C.甲、乙之间的质押合同有效D.乙、丁对该汽车都不享有质权

甲将自己的摩托车出质给乙,担保乙与丙之间的债务。当债权到期时,丙无力偿还乙的钱,于是乙按照合同约定将该摩托车变卖将该价款优先受偿。此时()A.甲乙丙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均终止B.甲自愿将摩托车出质给乙,所以无权要求丙返还相当的价款-C.乙丙之间的法律关系终止,但甲仍有权向乙追偿D.丙和甲应当分担乙的债务

甲做生意向朋友乙借款2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找到朋友丙,丙以自有价值15万元的房屋做抵押,与甲乙签订了抵押合同,在酒桌上,乙要求进行抵押登记,丙说都是朋友,抵押合同都签订了没有必要再去登记了,登记需要许多钱,甲也赞成丙的看法,乙想既然合同都签了也就没有再坚持。但还有5万元没有担保不放心,要求再提供担保,甲以一辆货车价值4万多元,一辆摩托车价值1万元质押给乙,甲乙签订了质押合同,并约定如果甲不能还款,摩托车直接归乙所有。乙因自家院子小,无地方放车,要求将货车放在甲家,没有把货车开走,饭后把甲的摩托车开回了家。事后甲从乙借走20万元现金。后由于甲做生意亏本,无力支付借款,乙找丙代为还债或要求变卖丙的房产还债,丙此时知道甲赔了钱也很着急,便向律师朋友询问,得知签订的担保合同没有登记无效,不同意丙的要求。乙又想到甲的货车,但到甲家发现由于甲的汽车被其他债权人起诉,汽车已经被法院查封。乙以为摩托车可以归自己,但律师告知:担保合同因约定不能还款时摩托车归乙所有而无效,对摩托车也不能行使物权担保,乙很无奈。根据上述案例,回答问题:1、乙对甲的房屋能否行使抵押权?为什么?2、乙能否要求丙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能对乙更有利?3、乙能否对货车行使担保物权权利?乙可以行使什么样的权利?4、乙能否对摩托车行使质押权利?为什么?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 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两没有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50万元。法院如果判决丙支付货款,那么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 A.判决丙直接将50万元及利息交付给甲,并将剩下的10万元货款交付给乙B.判决丙直接将货款60万元交付给乙,乙将50万元并加上利息支付给甲C.判决丙直接将货款60万元交付给甲,甲扣除50万元及利息后,将余下的钱支付给乙D.判决丙将50万元及利息支付给甲

村民甲为做生意,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乙要求甲 提供担保,甲将其母亲仅有的两间平房(市值8万)抵押给乙,并由其母亲在抵押协议上签字, 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甲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作质押,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因生意需要 摩托车仍由甲使用,没有交给乙。 1年期满,甲不能还本付息,乙向法院起诉。在甲乙双方订立的质押合同中,双方不能约定的是()。A.在甲不履行债务时,摩托车归乙所有B.在甲不履行债务时,摩托车折价2万元抵债C.在甲不履行债务时,乙可以从摩托车拍卖款中优先受偿D.在甲不履行债务时,乙可以从摩托车变卖款中优先受偿

村民甲为做生意,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乙要求甲 提供担保,甲将其母亲仅有的两间平房(市值8万)抵押给乙,并由其母亲在抵押协议上签字, 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甲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作质押,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因生意需要 摩托车仍由甲使用,没有交给乙。 1年期满,甲不能还本付息,乙向法院起诉。甲将自用的摩托车质押给乙,对该质权是否设立,下列观点正确的是()。A.设立,因摩托车属于甲的财产B.设立,因双方订立质押合同C.未设立,因甲未将摩托车交给乙D.未设立,因双方未办理订立质押合同

甲将自己的摩托车出质给乙,担保乙与丙之间的债务。当债权到期时,丙无力偿还乙的钱,于是乙按照合同约定将甲的摩托车变卖,将该价款优先受偿。此时( )。A.甲乙丙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均终止B.甲自愿将摩托车出质给乙,所以无权要求丙返还相当的价款C.乙丙之间的法律关系终止,但甲仍有权向丙追偿D.丙和甲应当分担乙的债务

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甲、乙签订质押合同,约定质权自移转质物占有时生效B.甲、乙约定,如果甲将房屋出售,甲、乙将离婚C.甲、乙约定,如果下雨,甲将一把雨伞送给乙D.甲、乙约定,如果甲不赌博,乙将古扇赠给甲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借给乙公司,后来甲公司将挖掘机出卖给王某,约定由乙公司直接将挖掘机交付给王某。此事,甲公司通知了乙公司,但乙公司未作答复。关于挖掘机所有权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公司,因为挖掘机没有交付给王某B.甲公司,因为乙公司没有答复视为不同意C.乙公司,因为乙公司没有答复视为购买D.王某,因为甲公司通过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了交付

2005年10月10日甲向乙借款2 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甲于5年10月13日将一头受胎的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稍后,母牛生下牛犊一头。根据上述情形,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2005年10月10日B.牛犊应当归乙所有C.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2005年10月13日D.牛犊应当归甲所有,乙应当将牛犊还给甲

M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其法定代表人甲向好友乙借款100万元,甲把自己的宝马汽车抵押给乙,抵押合同中约定若甲不能按时还钱,甲的宝马汽车归乙所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抵押未登记,乙的抵押权未生效B.甲.乙的约定无效C.甲.乙的约定经登记才有效D.甲应把自己的汽车交付给乙,抵押权才生效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向丙公司借款80万元,将本公司的3辆汽车质押给乙公司,并交付给乙公司;以机器设备抵押给丙公司,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另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电脑合同,约定乙公司将该电脑交付给甲公司,乙公司由于甲公司到期不偿还欠款,留置了该批电脑。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上情况中,属于意定担保物权的有(  )。A.质押权B.抵押权C.保证D.留置权E.代位权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会导致债消灭的有( )。A.债务人甲公司归还了欠乙公司的9万元B.甲欠自己弟弟乙5万元,不久后乙因病去世,甲是乙的唯一合法继承人C.甲公司免除了乙公司所欠的3万元借款D.甲偿还欠乙的两辆摩托车,但乙在外地出差无法接收,于是甲将摩托车放在乙家楼下,结果摩托车被盗E.甲欠乙3万元,后来甲与乙结婚

甲某为举办一次展示会,向其好友乙某借款2万元。乙某早就对甲某所有的一辆豪华摩托车垂涎三尺,于是要求甲某将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甲某同意。于是于2003年1月9日,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书。协议约定,乙某借给甲某现金2万元,借期1年,甲某以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如果甲某在还款期限到来后半个月内不还款的,摩托车即归乙某所有。另外,甲某还提出在质押期间乙某不得使用摩托车的条件,乙某同意。合同签订之日,乙某将2万元现金支付给了甲某,甲某亦将摩托车移交给了乙某占有。质押期间,乙某擅自使用甲某提供的摩托车学开摩托,不甚将该车撞毁。借款到期后,甲某将借款本息还清后,要求乙某返还摩托车时,乙某才说出摩托车被撞毁的事由。双方因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而形成纠纷,甲某诉至法院。质押借款协议书中“如果甲某在还款期限到来后半个月内不还款的,摩托车即归乙某所有”的约定是否有效?本案中的质押借款协议是否有效?

甲某为举办一次展示会,向其好友乙某借款2万元。乙某早就对甲某所有的一辆豪华摩托车垂涎三尺,于是要求甲某将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甲某同意。于是于2003年1月9日,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书。协议约定,乙某借给甲某现金2万元,借期1年,甲某以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如果甲某在还款期限到来后半个月内不还款的,摩托车即归乙某所有。另外,甲某还提出在质押期间乙某不得使用摩托车的条件,乙某同意。合同签订之日,乙某将2万元现金支付给了甲某,甲某亦将摩托车移交给了乙某占有。质押期间,乙某擅自使用甲某提供的摩托车学开摩托,不甚将该车撞毁。借款到期后,甲某将借款本息还清后,要求乙某返还摩托车时,乙某才说出摩托车被撞毁的事由。双方因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而形成纠纷,甲某诉至法院。在质押期间,因质权人保管不善可能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能行使哪些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

2001年3月,某下岗职工甲某欲开办一服装店,因资金不足,便向其好友乙某借款2万元,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甲某以自己价值约2万元的摩托车作质押。3个月后,乙某因父亲住院治疗急需用钱,便向同事丙某借款,丙某要其提供担保,乙某未经甲某同意就将质押的摩托车交给丙某,借得现款1万元。此后不久,丙某家因雷击失火,摩托车也因此而烧毁。甲某得知后,要求丙某赔偿损失,丙某以该摩托车已由乙某质押给他而拒绝,于是形成纠纷。何谓转质?本案中乙某的转质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甲因出差将自己的摩托车寄存在乙家。乙在保管期间将该车出质给丙,作为向丙借款1000元的担保。丙不知道该车是甲所有。甲回来后,发现其摩托车在丙手中,此时甲应当向()主张责任。A、乙B、丙C、甲和乙D、甲或乙

甲与乙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将其电脑一台质押给乙。下列何种情况,质押权不能设立()A、甲乙约定电脑由甲代为保管B、甲将电脑让乙搬走三天后,乙又将电脑送还给甲C、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乙继续占有电脑D、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第三人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丙继续占有电脑,甲要求丙租期届满后返还电脑给乙

甲将自己的摩托车出质给乙,担保乙与丙之间的债务。当债权到期时,丙无力偿还乙的钱,于是乙按照合同约定将该摩托车变卖将该价款优先受偿。此时()A、甲乙丙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均终止B、甲自愿将摩托车出质给乙,所以无权要求丙返还相当的价款-C、乙丙之间的法律关系终止,但甲仍有权向乙追偿D、丙和甲应当分担乙的债务

某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5台设备,由于乙公司的库存只有3台,约定剩余2台设备由丙公司交付给甲公司,但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则该合同中应由( )承担违约责任。A、乙向丙B、乙向甲C、丙向甲D、丙向乙

甲(20岁)在商场停车场窃得乙的摩托车(价值约6000元)。某日,乙路过商场时发现甲骑的摩托车很像自己的车,便紧追甲,甲为摆脱乙,使用锁链将乙打成轻伤后离开。甲构成抢劫罪。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动产物权的设立或转让发生效力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A、甲将卖给乙的电脑交付给乙,物权转移B、甲将借给乙使用的电脑卖与乙,乙实际占有电脑时物权转移C、甲将卖给乙的电脑,甲可以通过指示占有人丙向乙交付电脑,代替交付D、甲将卖给乙的电脑,与乙约定再继续使用3天,电脑物权的转移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

问答题2001年3月,某下岗职工甲某欲开办一服装店,因资金不足,便向其好友乙某借款2万元,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甲某以自己价值约2万元的摩托车作质押。3个月后,乙某因父亲住院治疗急需用钱,便向同事丙某借款,丙某要其提供担保,乙某未经甲某同意就将质押的摩托车交给丙某,借得现款1万元。此后不久,丙某家因雷击失火,摩托车也因此而烧毁。甲某得知后,要求丙某赔偿损失,丙某以该摩托车已由乙某质押给他而拒绝,于是形成纠纷。假设本案中乙某是经甲某同意而将摩托车质押给丙某的,而其他情节不变,则乙某与丙某的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单选题以下情况中背书连续的情形是()A甲为收款人,将票据交付给乙,未在票据上签章,乙背书转让给丙B甲为收款人,以空白背书形式将票据转让给乙,乙在被背书人栏填上自己名称把票据交付给丙C甲为收款人,以空白背书形式将票据转让给乙,乙将票据交付给丙,丙在甲背书的被背书人栏中填上自己名称,去提示付款D甲为收款人,同意把票据借给乙质押,乙以出质人身份在票据上签章

问答题甲某为举办一次展示会,向其好友乙某借款2万元。乙某早就对甲某所有的一辆豪华摩托车垂涎三尺,于是要求甲某将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甲某同意。于是于2003年1月9日,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书。协议约定,乙某借给甲某现金2万元,借期1年,甲某以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如果甲某在还款期限到来后半个月内不还款的,摩托车即归乙某所有。另外,甲某还提出在质押期间乙某不得使用摩托车的条件,乙某同意。合同签订之日,乙某将2万元现金支付给了甲某,甲某亦将摩托车移交给了乙某占有。质押期间,乙某擅自使用甲某提供的摩托车学开摩托,不甚将该车撞毁。借款到期后,甲某将借款本息还清后,要求乙某返还摩托车时,乙某才说出摩托车被撞毁的事由。双方因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而形成纠纷,甲某诉至法院。质押借款协议书中“如果甲某在还款期限到来后半个月内不还款的,摩托车即归乙某所有”的约定是否有效?本案中的质押借款协议是否有效?

问答题甲某为举办一次展示会,向其好友乙某借款2万元。乙某早就对甲某所有的一辆豪华摩托车垂涎三尺,于是要求甲某将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甲某同意。于是于2003年1月9日,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书。协议约定,乙某借给甲某现金2万元,借期1年,甲某以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如果甲某在还款期限到来后半个月内不还款的,摩托车即归乙某所有。另外,甲某还提出在质押期间乙某不得使用摩托车的条件,乙某同意。合同签订之日,乙某将2万元现金支付给了甲某,甲某亦将摩托车移交给了乙某占有。质押期间,乙某擅自使用甲某提供的摩托车学开摩托,不甚将该车撞毁。借款到期后,甲某将借款本息还清后,要求乙某返还摩托车时,乙某才说出摩托车被撞毁的事由。双方因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而形成纠纷,甲某诉至法院。本案将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