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李某因土地使用权产生争议,经乡政府确权为张某具有使用权。1个月后,李某找到乡政府申诉,乡政府认为所作确权合法驳回申诉。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乡政府的确权行为,李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如李某起诉乡政府驳回其申诉的行为,法院不予受理C.李某可以张某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D.若李某提起行政诉讼被受理,张某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张某和李某因土地使用权产生争议,经乡政府确权为张某具有使用权。1个月后,李某找到乡政府申诉,乡政府认为所作确权合法驳回申诉。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对乡政府的确权行为,李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如李某起诉乡政府驳回其申诉的行为,法院不予受理
C.李某可以张某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D.若李某提起行政诉讼被受理,张某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参考解析

解析: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行诉解释》第1条第4项规定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不属于受案范围。不过,此案中根据《行政诉讼法》,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一般时效是6个月,李某对乡政府的确权行为未过6个月的诉讼时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受理。

相关考题:

2004年8月21日,刘某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同年8月27日,乡政府通知刘某因为申请材料不齐全,告知不予受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刘某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乡政府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刘某补正B.乡政府告知刘某补正的,可以分几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C.乡政府决定不予受理是违法的D.乡政府依法已经受理了刘某的申请

张某与李某因土地使用权产生争议,经乡政府确权为张某具有使用权,事隔2个月,李某因感觉没有土地使用权处处不方便,便找到乡政府申诉,乡政府认为所作确权合法而驳回申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法院不应受理,因属于重复处理行为C.李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D.法院应受理,因符合行政诉讼确定范围的标准

第 26 题 张某和李某因土地使用权产生争议,经乡政府确权为张某具有使用权。1个月后,李某找到乡政府申诉,乡政府认为所作确权合法驳回申诉。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乡政府的确权行为,李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如李某起诉乡政府驳回其申诉的行为,法院不予受理C.李某可以张某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D.若李某提起行政诉讼被受理,张某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 15 题 张某之夫因一次车祸不幸身亡。事过3年,张某与邻村李某相爱,并打算结婚,但张某的夫家亲属却多方阻挠,要求她还清四千多元债务。张某所在村的村委会也以张某债务未清偿为由,拒绝为其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张某与李某毅然来到乡政府,申请结婚登记,乡政府以张某没有合法的婚姻状况证明为由,拒绝办理结婚登记。后经人指点,张某与李某对乡政府拒绝颁发结婚证的行为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因为该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法》明确列举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不具可诉性8.因为结婚证书并不属于“许可证、执照”的范围,因此该行为不具有可诉性C.结婚证属于广义上的“许可证和执照”的范围,因此该行为具有可诉性,法院应当受理张某与李某的起诉D.该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法院不应受理此案

乡政府批准刘某建房申请,刘某施工时,李某认为其侵占了自己的宅基地,二人发生争执,刘某认为自己有批文,不予让步,李某对乡政府的批准行为可否起诉?()A.不可以,乡政府未对李某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其不具备行政诉讼原告资格B.可以起诉,因为李某是乡政府批准行为的利害关系人,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C.不可以,李某的宅基地是受刘某行为侵害,他只能以刘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D.不可以,李某因相邻权受侵犯,只可向乡政府要求改变原审批

经张某申请并缴纳了相应费用后,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将一土地(实为已被征用的土地)批准同意由张某建房。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还向张某发放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后市规划局认定张某建房违法,责令立即停工。张某不听,继续施工。市规划局申请法院将张某所建房屋拆除,张某要求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某县土地局、某乡政府和市规划局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向张某发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行为系超越职权的行为 C.市规划局有权撤销张某的规划许可证 D.对张某继续施工造成的损失,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2004年8月21日,刘某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同年8月27日,乡政府通知刘某因为申请材料不全,告知不予受理。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刘某的申请材料不全的,乡政府应当当场告知刘某补正B.乡政府告知刘某补正的,可以分几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C.乡政府决定不予受理是错误的D.刘某的申请材料不全的,如果不能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乡政府应当在五日内告知刘某补正

村民李某向乡政府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乡政府在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前应履行一定的职责。下列做法中,不属于乡政府履行职责范畴的是( )。A.确定实际补助水平B.调查李某的家庭经济情况C.核查李某的收人D.将民主评议和审核意见进行公示

村民张某与村委会就土地承包合同引发纠纷。应村委会要求,乡政府指派工作人员丈量有争议的土地时,毁坏了地里的青苗。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与村委会的纠纷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B.乡政府的量地行为属于行政调解中的调查取证C.乡政府介入张某与村委会的纠纷缺乏法律依据D.村委会应当对毁坏的青苗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为改善甲村的交通,乡政府决定对甲村村民每人征收300元,在向县政府报备后,委托甲村村委会收取。村会计张某上门向李某收取了该费用,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本案的被告应是( )A.县政府B.甲村村委会C.乡政府D.县政府、乡政府是共同被告

某乡政府根据本县政府发布的《关于集资修建村级小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分别向村民李某等10人收取集资款人民币100元。李某等10人均不服乡政府向自己收取集资款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法院经审理认为,县政府的《决定》违法,乡政府向李某等人收取集资款的行为没有根据。问题:(1)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是什么?(2)李某如认为县政府的《决定》不合法,应如何要求法院审查?(3)本案属于何种形式的共同诉讼?为什么?(4)如法院判决撤销乡政府的决定并返还李某等10人的集资款,该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张某于2009年2月份购买了一辆中巴,从事个体运营,但是并未办理税务登记、营运手续和申报纳税。经乡政府税务干部核对,张某应缴纳税款400元。但张某在限期内未及时缴纳,乡政府于是将张某的中巴扣押,后张某缴清了税款而乡政府仍旧不交还车辆,给张某造成了损失。下列关于张某的救济措施,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只能先向乡政府提出,因为乡政府实施了违法行为B.张某应当在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时提出,由复议机关一并解决C.张某只能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D.张某既可以先向乡政府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共用题干 下列情形下,当事人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是:()A:王某与某村委员会签订果园承包合同后,县政府向王某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果园原承包人李某不服B:朱某与张某就某块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争议,请求乡政府处理。乡政府认定该土地使用权归朱某所有。张某不服C:县政府决定征收老爷庙村的荒地20亩用于扩建某中学。老爷庙村不服D:村民李某向乡政府申请宅基地使用许可。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县政府决定不予批准。李某不服

张某申请并经过村民组、村委会、乡政府批准,在乡政府领取宅基地使用证和农房准建证后,在已经规划的耕地上建房3间,县土地管理局发现张某建房的土地为耕地,未经县政府批准,属于违法占地,对其做出处罚决定。责令张拆房退地。张不服,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县土地局的处罚决定。同时提出,如乡政府的批准无效。必须拆房,应有乡政府赔偿损失。乡政府则认为张某以弄虚作假行为通过熟人获得了乡政府的批准。乡政府已经对直接责任人员作了处分,拆房的一切损失应由张负责。人民法院若维持土地局的处罚决定,你认为理由是什么?

张某申请并经过村民组、村委会、乡政府批准,在乡政府领取宅基地使用证和农房准建证后,在已经规划的耕地上建房3间,县土地管理局发现张某建房的土地为耕地,未经县政府批准,属于违法占地,对其做出处罚决定。责令张拆房退地。张不服,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县土地局的处罚决定。同时提出,如乡政府的批准无效。必须拆房,应有乡政府赔偿损失。乡政府则认为张某以弄虚作假行为通过熟人获得了乡政府的批准。乡政府已经对直接责任人员作了处分,拆房的一切损失应由张负责。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是什么?

经当地群众举报,某乡人民政府对李某与杨某作出非婚生育行政征收决定:征收夫妻超生费3000元,收取计划外怀孕费500元。但李某、杨某拒绝执行上述决定,乡政府申请当地派出法庭强制执行,但因法院案件较多,无暇顾及,乡政府遂自己组织乡联防队员和干部,对李某、杨某进行强制执行。关于乡政府强制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乡政府有权强制执行B、乡政府应当申请有管辖权的法院强制执行C、乡政府有权扣押李某、杨某财物以缴抵征收费用D、乡政府有权划拨李某、杨某银行存款以缴抵征收费用

某县城镇居民张某和李某因宅基地使用产生纠纷。2005年4月县国土局将争议的宅基地确权给李某使用,送达双方。张某不服,要求县国土局重新处理。同年7月,县国土局答复张某称原处理行为合法有效。张某继续上访申诉。2009年,张某到市国土局申诉,后者经审查不支持张某的请求。2005年7月县国土局答复张某以后,县国土局对宅基地裁决行为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张某和李某因土地使用权产生争议,经乡政府确权为张某具有使用权。1个月后,李某找到乡政府申诉,乡政府认为所作确权合法驳回申诉。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对乡政府的确权行为,李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如李某起诉乡政府驳回其申诉的行为,法院不予受理C、李某可以张某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D、若李某提起行政诉讼被受理,张某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004年8月21日,刘某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同年8月27日,乡政府通知刘某因为申请材料不全,告知不予受理。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刘某的申请材料不全的,乡政府应当当场告知刘某补正B、乡政府告知刘某补正的,可以分几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C、乡政府决定不予受理是错误的D、刘某的申请材料不全的,如果不能当场作出的,乡政府应当在五日内告知刘某补正

某县城镇居民张某和李某因宅基地使用产生纠纷。2005年4月县国土局将争议的宅基地确权给李某使用,送达双方。张某不服,要求县国土局重新处理。同年7月,县国土局答复张某称原处理行为合法有效。张某继续上访申诉。2009年,张某到市国土局申诉,后者经审查不支持张某的请求。如果2009年市国土局撤销了县国土局的处理决定,该撤销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理由何在?

某乡政府根据本县政府发布的《关于集资修建村级小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分别向村民李某等10人收取集资款人民币100元。李某等10人均不服乡政府向自己收取集资款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法院经审理认为,县政府的《决定》违法,乡政府向李某等人收取集资款的行为没有根据。如法院判决撤销乡政府的决定并返还李某等10人的集资款,该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张某申请并经过村民组、村委会、乡政府批准,在乡政府领取宅基地使用证和农房准建证后,在已经规划的耕地上建房3间,县土地管理局发现张某建房的土地为耕地,未经县政府批准,属于违法占地,对其做出处罚决定。责令张拆房退地。张不服,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县土地局的处罚决定。同时提出,如乡政府的批准无效。必须拆房,应有乡政府赔偿损失。乡政府则认为张某以弄虚作假行为通过熟人获得了乡政府的批准。乡政府已经对直接责任人员作了处分,拆房的一切损失应由张负责。谁是此案的被告?理由何在?

问答题某县城镇居民张某和李某因宅基地使用产生纠纷。2005年4月县国土局将争议的宅基地确权给李某使用,送达双方。张某不服,要求县国土局重新处理。同年7月,县国土局答复张某称原处理行为合法有效。张某继续上访申诉。2009年,张某到市国土局申诉,后者经审查不支持张某的请求。如果2009年市国土局撤销了县国土局的处理决定,该撤销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理由何在?

单选题乡政府批准刘某建房申请,刘某施工时,李某认为其侵占了自己的宅基地,二人发生争执,刘某认为自己有批文,不予让步,李某对乡政府的批准行为可否起诉?()A不可以,乡政府未对李某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其不具备行政诉讼原告资格B可以起诉,因为李某是乡政府批准行为的利害关系人,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C不可以,李某的宅基地是受刘某行为侵害,他只能以刘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D不可以,李某因相邻权受侵犯,只可向乡政府要求改变原审批

问答题张某申请并经过村民组、村委会、乡政府批准,在乡政府领取宅基地使用证和农房准建证后,在已经规划的耕地上建房3间,县土地管理局发现张某建房的土地为耕地,未经县政府批准,属于违法占地,对其做出处罚决定。责令张拆房退地。张不服,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县土地局的处罚决定。同时提出,如乡政府的批准无效。必须拆房,应有乡政府赔偿损失。乡政府则认为张某以弄虚作假行为通过熟人获得了乡政府的批准。乡政府已经对直接责任人员作了处分,拆房的一切损失应由张负责。本案中乡政府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多选题张某之夫因一次车祸不幸身亡,事过3年,张某与邻村李某相爱,并打算结婚,但张某的夫家亲属却多方阻挠,要求她还清四千多元债务。张某所在村的村委会也以张某债务未清偿为由,拒绝为其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张某与李某毅然来到乡政府,申请结婚登记,乡政府以张某没有合法的婚姻状况证明为由,拒绝办理结婚登记。后经人指点,张某与李某对乡政府拒绝颁发结婚证的行为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因为该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法》明确列举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不具可诉性B因为结婚证书并不属于“许可证、执照”的范围,因此该行为不具有可诉性C结婚证属于广义上的“许可证和执照”的范围。因此该行为具有可诉性,法院应当受理张某与李某的起诉D该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法院不应受理此案

问答题张某申请并经过村民组、村委会、乡政府批准,在乡政府领取宅基地使用证和农房准建证后,在已经规划的耕地上建房3间,县土地管理局发现张某建房的土地为耕地,未经县政府批准,属于违法占地,对其做出处罚决定。责令张拆房退地。张不服,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县土地局的处罚决定。同时提出,如乡政府的批准无效。必须拆房,应有乡政府赔偿损失。乡政府则认为张某以弄虚作假行为通过熟人获得了乡政府的批准。乡政府已经对直接责任人员作了处分,拆房的一切损失应由张负责。人民法院如果撤销县土地局的处罚决定,要求具备什么条件?

问答题张某申请并经过村民组、村委会、乡政府批准,在乡政府领取宅基地使用证和农房准建证后,在已经规划的耕地上建房3间,县土地管理局发现张某建房的土地为耕地,未经县政府批准,属于违法占地,对其做出处罚决定。责令张拆房退地。张不服,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县土地局的处罚决定。同时提出,如乡政府的批准无效。必须拆房,应有乡政府赔偿损失。乡政府则认为张某以弄虚作假行为通过熟人获得了乡政府的批准。乡政府已经对直接责任人员作了处分,拆房的一切损失应由张负责。谁是此案的被告?理由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