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李某被选为县人大代表,同年1O月李某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可以对李某人大代表提出罢免要求的是(  )。A.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B.原选区的选民50人以上联名C.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D.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14年李某被选为县人大代表,同年1O月李某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可以对李某人大代表提出罢免要求的是(  )。


A.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

B.原选区的选民50人以上联名

C.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D.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参考解析

解析:《选举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故选B。

相关考题:

李某和蒋某于1月2日共同实施盗窃违法行为,1月10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同年12月10日,逃跑的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由于已过追究时效,对蒋某不予处罚。( )

王某与李某分别从事同样的发明创造,李某于2001年7月1日完成该发明,王某于同年11月1日完成该发明,李某于2002年3月5日9时向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王某于同年3月5日9点30分向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专利申请人应该是谁()A.王某B.李某C.王某和李某共有D.王某和李某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刘某是甲村选出的乡人大代表。该村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30人以上的甲村有选举权的村民可以要求罢免刘某乡人大代表职务B.要求罢免刘某乡人大代表职务,应当向乡人大提出C.要求罢免刘某乡人大代表职务,应当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D.罢免决定由该村召开选民会议,以该村有选举权的村民251人以上同意通过

2005年李某被选为县人大代表,同年10月李某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可以对李某人大代表提出罢免要求的是 ( )A.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B.原选区的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C.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D.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甲开关厂是国企,具有法人资格。2006年8月10日,甲开关厂由其厂长李某出面向某民营企业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2006年12月10日,甲开关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罢免李某的厂长职务。同月25日,李某被当地检察机关以有贪污受贿嫌疑为由逮捕。2007年3月5日,出借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开关厂偿还欠款及利息。法院到拘留所向李某调查有关情况,李某承认借款事实。该民营企业提出调解方案,李某同意并在法院送达的调解书上签字。当法院依该民营企业的申请强制执行时,甲开关厂提出异议,称李某已被罢免,已不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在调解书上的签字不具有法律效力。关于以上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李某还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先前的罢免是无效的B.李某已经被逮捕,是犯罪分子,他签字的调解书对甲开关厂不具有效力C.该调解书对甲开关厂不具有效力,因为甲开关厂未在调解书上签字D.该调解书对甲开关厂具有效力,但甲开关厂可以行使撤销权

李某因涉嫌抢夺被拘留。拘留期间,( )不可为其申请取保候审。A.李某的儿子B.李某的舅舅C.李某的父亲D.李某的律师

某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08年4月6日以贪污、受贿嫌疑将县人大代表李某逮捕,同月26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5月20日县人民法院对李某作出一年管制的判决。李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于同年7月2日作出撤销原判、宣告李某无罪的终审判决。2010年5月10日李某以对其错误逮捕、判决为由,向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请求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误工损失、参与刑事诉讼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费共计8000元,并要求为其恢复名誉。问:(1)李某是否超过赔偿请求期限?(2)李某向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是否正确?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谁?(3)李某的赔偿请求是否都能得到实现?(4)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2014年李某被选为县人大代表,同年1O月李某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可以对李某人大代表提出罢免要求的是(  )。A.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B.原选区的选民50人以上联名C.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D.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李某因涉嫌抢夺被拘留。拘留期间,( )不可为其申请取保候审。A.李某的已经成年的儿子B.李某的舅舅C.李某的父亲D.李某的律师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贩卖毒品被侦查机关逮捕,李某希望委托辩护人,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李某的辩护人?A.李某的姐姐,某中院法官B.李某的好朋友,某律师事务所律师C.李某的儿子,16岁,法律专业在校大学生D.李某的好朋友,某区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某因涉嫌抢劫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其聘请的律师刘某要求会见李某,因李某的同伙王某在逃,县公安局认为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便以此为由不批准律师刘某会见。

2005年李某被选为县人大代表,同年10月李某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可以对李某人大代表提出罢免要求的是:()。A、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B、原选区的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C、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D、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甲县公安机关在对李某执行拘传时,发现李某是该县人大代表,于是在执行后及时将情况向本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李某因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其又违反了应当遵守的规定,需要对其予以逮捕,此时,公安机关可以对李某先行拘留。()

民警王某、朱某在对李某执行该县公安局监视居住的决定后,发现李某是本县人大代表,于是报告该县公安机关,并立即解除了对李某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甲县公安机关民警在逮捕李某后,发现其是本县人大代表,于是立即将此情况向批捕的人民检察院报告,随后将李某释放。()

某医院医生李某因涉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传唤,在讯问中,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李某的行为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B、李某的行为构成自首,应当从轻处罚C、李某的行为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D、李某的行为是坦白,应当从轻处罚

某县人大代表李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在其住处执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在监视居住前,公安机关应当书面报告该人大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李某在监视居住期间与律师甲见面,商谈拟委托律师甲作为辩护人事宜,无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C、对李某监视居住的执行,由李某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执行,必要时,也可以由办案部门负责执行D、李某在监视居住期间与共同生活的家人会见,无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

李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其聘请的律师刘某要求会见李某,因李某的同伙王某在逃,县公安局认为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便以此为由不批准律师刘某的会见。

李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李某不能行使选举权。

某看守所民警赵某为逼迫犯罪嫌疑人李某承认犯罪行为,唆使李某同监室的王某对其进行虐待,造成李某残疾。李某有权要求国家赔偿。

李某和蒋某共同实施盗窃违法行为,李某于1月1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蒋某于同年12月1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由于已过追究时效,对蒋某应不予处罚。

2013年2月1日,王某以一套房屋为张某设定了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3月1日,王某将该房屋无偿租给李某1年,以此抵王某欠李某的借款。房屋交付后,李某向王某出具了借款还清的收据。同年4月1日,李某得知房屋上设有抵押后,与王某修订租赁合同,把起租日改为2013年1月1日。张某实现抵押权时,要求李某搬离房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王某、李某的借款之债消灭B、李某的租赁权可对抗张某的抵押权C、王某、李某修订租赁合同行为无效D、李某可向王某主张违约责任

李某系某国有外贸公司经理,1998年因涉嫌犯罪被捕,李某具有以下涉案事实: 1995年6月,在一外贸业务中,李某轻信外商,擅自变更结算方式,使公司数百万元货物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1996年3月,李某未经集体研究,将公司的钱借给好友吴某主管的某运输公司(集体企业),98年案发时,尚有80余万元未归还。1997年底,吴某为表感谢,送1万元给李某作为"过节费"。1996年5月,张某之子因寻衅滋事被捕,张某托李某帮忙疏通关系,李某提出要花3万元。张某给李某4万元,言明1万元作为李某的"辛苦费",李某遂将3万元送给其认识的办案人员,使张某之子罪责得以开脱.李某收受吴某"过节费"和为张某"帮忙"并收"辛苦费"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判断题李某因涉嫌抢劫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其聘请的律师刘某要求会见李某,因李某的同伙王某在逃,县公安局认为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便以此为由不批准律师刘某会见。A对B错

多选题房东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按照租房协议的约定支付房租2000元。李某的下列哪些说法不属于反诉?A李某提出由于王某未及时维修房屋,导致自己的财产被雨水淋坏,他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3000元B李某提出王某在维修房屋时因为缺钱,曾向自己借过5000元,李某现在要求王某归还C李某提出王某妻子曾经向自己借过3000元,李某现在要求王某归还D李某提出自己已经按照协议约定交过房租,要求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单选题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某,在当选该县人大代表后迁入乙县,他()A享有甲县人大代表资格至期满B自然转入乙县人大代表C按正常手续转入乙县人大代表D被中止甲县人大代表资格

多选题2013年2月1日,王某以一套房屋为张某设定了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3月1日,王某将该房屋无偿租给李某1年,以此抵王某欠李某的借款。房屋交付后,李某向王某出具了借款还清的收据。同年4月1日,李某得知房屋上设有抵押后,与王某修订租赁合同,把起租日改为2013年1月1日。张某实现抵押权时,要求李某搬离房屋。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王某、李某的借款之债消灭B李某的租赁权可对抗张某的抵押权C王某、李某修订租赁合同行为无效D李某可就自己的损失向王某主张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