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于2008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31%和25%的股份。截至2016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10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2017年2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资5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财务顾问四维公司认为,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7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公司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且无相反证据。因此,丙公司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公司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四维公司关于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判断是否正确?分别简要说明理由。(2)有关媒体关于丙公司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3)有关媒体关于丙公司在收购丁所持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于2008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31%和25%的股份。截至2016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10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2017年2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资5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财务顾问四维公司认为,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
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7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
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公司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且无相反证据。因此,丙公司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公司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及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四维公司关于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判断是否正确?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2)有关媒体关于丙公司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有关媒体关于丙公司在收购丁所持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7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
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公司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且无相反证据。因此,丙公司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公司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及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四维公司关于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判断是否正确?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2)有关媒体关于丙公司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有关媒体关于丙公司在收购丁所持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解析:(1)①四维公司关于大华公司的净资产不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判断正确。根据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在本题中,大华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为10亿元,本次拟发行额为5亿元,超过40%。
②四维公司关于大华公司的利润情况不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判断正确。根据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在本题中,大华公司拟发行的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为3000万元,而其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只有2000万元。
(2)有关媒体关于丙公司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当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关系时,如无相反证据,可以推定投资者为一致行动人。
(3)有关媒体关于丙公司在收购丁所持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所持有的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收购的,应当采取要约收购方式。在本题中,乙已经持有大华公司25%的股份,丙公司协议购买将获得7%的股份,合计将超过30%。
②四维公司关于大华公司的利润情况不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判断正确。根据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在本题中,大华公司拟发行的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为3000万元,而其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只有2000万元。
(2)有关媒体关于丙公司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当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关系时,如无相反证据,可以推定投资者为一致行动人。
(3)有关媒体关于丙公司在收购丁所持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所持有的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收购的,应当采取要约收购方式。在本题中,乙已经持有大华公司25%的股份,丙公司协议购买将获得7%的股份,合计将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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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营业税税率为5%。该公司2007年度发生如下业务,销售价款均不含应向客户收取的增值税税额。(1)大华公司与A公司签订一项购销合同,合同规定大华公司为A公司建造安装两台电梯,合同价款为1000万元。按合同规定,A公司在大华公司交付商品前预付价款韵20%,其余价款在大华公司将商品运抵A公司并安装检验合格后才予以支付。大华公司于本年12月25日将完成的商品运抵A公司,预计于次年1月31:日全部安装完成。该电梯的实际成本为600万元,预计安装费用为20万元。(2)大华公司本年度销售给B企业一台设备,销售价款为80万元,大华公司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提货单交与B企业,B企业已开出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期限为3个月,到期日为次年3月5日。由于B企业安装该设备的场地尚未确定,经大华公司同意,设备于次年1月20日再予提货。该设备的实际成本为50万元。(3)大华公司本年度委托w商店代销商品一批,代销价款为150万元。本年度收到W商店交来的代销清单,代销清单列明已销售代销商品的60%,w商店按代销价款的10%收取手续费。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90万元。(4)大华公司本年度销售给D企业一台自产设备,销售价款为50万元,D企业已支付全部款项。该设备本年12月31日尚未完工,已发生的实际成本为20万元。(5)大华公司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给F企业产品4台,单位售价为5万元,单位成本为3万元;同时收回4台同类旧商品,每台回收价为0.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款项已收入银行。(6)大华公司对其生产的丙产品实行"包退、包换、包修"的销售政策。大华公司本年度共销售丙产品1000件,销售价款计500万元,款项均已收存银行。根据以往的经验,估计"包退"产品占1%,"包换"产品占2%,"包修"产品占3%。该批产品成本为300万元。(7)大华公司本年8月5 日赊销给H公司产品100件,销售价款计50万元,实际成本为30万元。公司为尽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本年8月20日H公司付清货款(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8)大华公司本年度11月1日接收一项产品安装劳务,安装期为3个月,合同总收入为60万元,至年底已预收款项45万元,已实际发生的成本为28万元,估计还将发生的成本为12万元。(9)大华公司本年度1月4日将其所拥有的一条道路的收费权让售给S公司10年,10年后大华公司收回收费权,大华公司一次性收取使用费800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售出的10年期间,道路的维护由大华公司负责,本年度发生维修费用计10万元。要求:对上述经济业务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大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华公司)于 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 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 31%和 25%的股份。截至 2013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 10亿元,最近 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 3000万元、2000万元和 1000万元。2014年 2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发行公司债券筹资 5亿元,期限为 5年,年利率为6%。财务顾问四维公司认为,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2014年 3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拟公开发行优先股,并制定方案如下:(1)发行优先股 3亿股,拟筹资 5亿元;(2)第一年股息率为 6%,此后每两年根据市场利率调整一次;(3)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2014年 4月,在大华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优先股融资方案未获通过。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4年 5月 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 4月 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 7%的股权。与此同时,甲宣布将在未来 12个月内增持大华公司不超过 2%的股份。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因此,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 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该媒体还披露:2014年 4月28日,股民 A和 B均在亏本卖出其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后,分别买入大华公司股票 10万股和 15万股;此前两人均未买卖过大华公司股票;A是股东丁之妻;B与丙公司董事长 C系好友。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B与 C曾于 4月 27日晚间通话,两人对此次交易均未提供合理解释;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属实。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四维公司关于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判断是否正确?并分别说明理由。(2)大华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优先股融资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3)有关媒体关于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4)有关媒体关于丙在收购丁所持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5)甲增持大华公司2%股份是否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并说明理由。(6)A 和B 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分别说明理由。
(2015年)大华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10亿元。公司董事长赵某通过自己控股的华星公司持有大华公司51%的股份。网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钱某持股90%、孙某持股10%。网商公司最近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1亿元、3000万元。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大华公司计划通过购买网商公司全部资产的方式将其收购。为此,大华公司拟订的两种收购方案:方案一:大华公司向网商公司股东钱某、孙某分别发行新股9亿股、1亿股,用于购买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方案二:大华公司先向华星公司发行5亿股新股,华星公司向大华公司支付15亿元。大华公司再向网商公司的股东钱某发行4.5亿股、向孙某发行5000万股新股,并分别向钱某支付13.5亿现金、向孙某支付1.5亿现金,用以收购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李某是大华公司的股东,持有大华公司500万股股份,持股期限超过180日。在大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上,李某认为该次重组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此提出异议。但在之后的表决时,李某投了赞成票。最终,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方案二。方案二实施后,大华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李某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公司拒绝。李某又向公司监事会请求对公司董事长赵某提起诉讼,起诉赵某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未尽到相应义务,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监事会对李某的请求未予理睬。随后,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同时对赵某的妻子提出控诉,认为她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据查,5月10日,赵某妻子将其所持现有股票全部卖出,亏损50万元,并全部买入大华公司股票。5月12日,大华公司对外公布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赵某妻子听闻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又将其所持大华公司股份全部出售,亏损20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方案一能否造成大华公司控股情况发生改变?并说明理由。(2)方案一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3)李某对赵某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并说明理由。(4)李某要求回购公司股份的请求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5)根据方案二,分析华星公司是否需要进行免于要约收购申请?并说明理由。(6)赵某妻子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说明理由。
(2014年)大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华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5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媒体还披露:2015年4月28日,股民A和B均在亏本卖出其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后,分别买入大华公司股票10万股和15万股;此前两人均未买卖过大华公司股票;A是股东丁之妻;B与丙公司董事长C系好友。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B与C曾于4月27日晚间通话,A、B对此次交易均未提供合理解释;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属实。[问题]A和B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分别说明理由。
(2015年)大华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10亿元。公司董事长赵某通过自己控股的华星公司持有大华公司51%的股份。网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钱某持股90%、孙某持股10%。网商公司最近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1亿元、3000万元。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大华公司计划通过购买网商公司全部资产的方式将其收购。为此,大华公司拟订的两种收购方案:方案一:大华公司向网商公司股东钱某、孙某分别发行新股9亿股、1亿股,用于购买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问题1]方案一能否造成大华公司控股情况发生改变?并说明理由。[问题2]方案一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资料 大华公司是一家主营机械设备制造的国有独资公司。20×7 年 5 月,某省审计厅派出 审计组,对大华公司 20×6 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有关审计情况和资料如下: 1.账面资料反映的情况表明,大华公司于 20×6 年 12 月 10 日销售给 D 公司一批通 用设备,含税销售价款总计 680 万元,该笔销售业务所形成的 180 万元利润计人了当期损 益。经查,该项销售没有相应发货凭证,截至 20×6 年 12 月 31 日,该笔货款尚未收回, 审计组函证后未收到客户的回函确认资料。 2.20×6 年 12 月,大华公司将石油设备自动化控制技术转让给 M 公司,取得转让费 收入 3 600 万元,结转全部委托开发费用 450 万元,形成毛利 3 150 万元,均计入了当期 损益。审计人员经进一步了解发现:20 ×5 年,大华公司委托科发研究中心开发一项石油 设备自动化控制技术,根据委托开发合同约定,大华公司除应支付全部开发费外,还应支 付技术转让费 100 万元,方可享有研究开发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截至 20×6 年 12 月 31 日,大华公司共支付给科发研究中心开发费 224 万元。 3.T 公司是大华公司参股的公司。大华公司投资 200 万元,占 T 公司股本总额的 20%。20×5 年 11 月,大华公司与 T 公司签订了《产品代销合同书》,由 T 公司负责华东 地区大华公司产品的代销,代销价格由大华公司确定,并按代销总销售额的 5%作为佣金 按月支付给 T 公司。经查,T 公司 20×6 年 1 月至 11 月共完成产品代销收入 5 600 万元, 货款已全部汇付大华公司,1 月至 11 月代销佣金 280 万元,大华公司已按月全部支付给 T 公司。20×6 年 12 月,大华公司向 T 公司发出代销产品,金额共计 620 万元。截至 20×6 年 12 月 31 日,该批代销产品已销售部分的货款尚未汇付大华公司,大华公司也未收到该 批产品已销售部分的清单,大华公司按照当月实发代销产品记人"主营业务收入"620 万 元,结转成本 400 万元,并计提了代销佣金 31 万元,记入"其他应付款--应付 T 公司 代销佣金"。 4.大华公司持有 P 公司 35%的股权,P 公司 20×6 年度经营业绩突出,实现净利润 800 万元。鉴于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P 公司股东会决定,20×6 年度暂不分配利润。大 华公司在 20×6 年度未对该项投资的收益进行确认和调整。 5.20×4 年,大华公司投资 1 000 万元成立"A 材料供应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大华公 司的主要材料供应业务。20×6 年 9 月,大华公司对该项投资计提减值准备.500 万元。同 年 10 月,未经评估,将"A 材料供应有限公司"以 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该公司职工集 资成立的"B 公司"。检查发现,"A 材料供应有限公司"20×5 年实现净利润 600 万元 (未分配)。 6.大华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坏账准备按期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 应收款)余额的 6%计提。大华公司 20×6 年末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反映的应收账款项 目金额为 18 800 万元,其他应收款项目金额为 1 800 万元,应付账款项目金额为 8 100 万 元,预收账款项目金额为 1 710 万元。报表附注中反映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项目金额为 1 200 万元。其中,应付账款项目和预收账款项目的明细组成列示如下:(单位:万元) 二、要求 针对上述"资料 6",指出相关的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反映的适当性,并简要说 明理由。
资料 大华公司是一家主营机械设备制造的国有独资公司。20×7 年 5 月,某省审计厅派出 审计组,对大华公司 20×6 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有关审计情况和资料如下: 1.账面资料反映的情况表明,大华公司于 20×6 年 12 月 10 日销售给 D 公司一批通 用设备,含税销售价款总计 680 万元,该笔销售业务所形成的 180 万元利润计人了当期损 益。经查,该项销售没有相应发货凭证,截至 20×6 年 12 月 31 日,该笔货款尚未收回, 审计组函证后未收到客户的回函确认资料。 2.20×6 年 12 月,大华公司将石油设备自动化控制技术转让给 M 公司,取得转让费 收入 3 600 万元,结转全部委托开发费用 450 万元,形成毛利 3 150 万元,均计入了当期 损益。审计人员经进一步了解发现:20 ×5 年,大华公司委托科发研究中心开发一项石油 设备自动化控制技术,根据委托开发合同约定,大华公司除应支付全部开发费外,还应支 付技术转让费 100 万元,方可享有研究开发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截至 20×6 年 12 月 31 日,大华公司共支付给科发研究中心开发费 224 万元。 3.T 公司是大华公司参股的公司。大华公司投资 200 万元,占 T 公司股本总额的 20%。20×5 年 11 月,大华公司与 T 公司签订了《产品代销合同书》,由 T 公司负责华东 地区大华公司产品的代销,代销价格由大华公司确定,并按代销总销售额的 5%作为佣金 按月支付给 T 公司。经查,T 公司 20×6 年 1 月至 11 月共完成产品代销收入 5 600 万元, 货款已全部汇付大华公司,1 月至 11 月代销佣金 280 万元,大华公司已按月全部支付给 T 公司。20×6 年 12 月,大华公司向 T 公司发出代销产品,金额共计 620 万元。截至 20×6 年 12 月 31 日,该批代销产品已销售部分的货款尚未汇付大华公司,大华公司也未收到该 批产品已销售部分的清单,大华公司按照当月实发代销产品记人"主营业务收入"620 万 元,结转成本 400 万元,并计提了代销佣金 31 万元,记入"其他应付款--应付 T 公司 代销佣金"。 4.大华公司持有 P 公司 35%的股权,P 公司 20×6 年度经营业绩突出,实现净利润 800 万元。鉴于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P 公司股东会决定,20×6 年度暂不分配利润。大 华公司在 20×6 年度未对该项投资的收益进行确认和调整。 5.20×4 年,大华公司投资 1 000 万元成立"A 材料供应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大华公 司的主要材料供应业务。20×6 年 9 月,大华公司对该项投资计提减值准备.500 万元。同 年 10 月,未经评估,将"A 材料供应有限公司"以 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该公司职工集 资成立的"B 公司"。检查发现,"A 材料供应有限公司"20×5 年实现净利润 600 万元 (未分配)。 6.大华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坏账准备按期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 应收款)余额的 6%计提。大华公司 20×6 年末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反映的应收账款项 目金额为 18 800 万元,其他应收款项目金额为 1 800 万元,应付账款项目金额为 8 100 万 元,预收账款项目金额为 1 710 万元。报表附注中反映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项目金额为 1 200 万元。其中,应付账款项目和预收账款项目的明细组成列示如下:(单位:万元) 二、要求 针对上述"资料 5",对于大华公司将"A 材料供应有限公司"以 500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B 公司"的行为,指出应当进一步采取的审计程序。
资料 大华公司是一家主营机械设备制造的国有独资公司。20×7 年 5 月,某省审计厅派出 审计组,对大华公司 20×6 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有关审计情况和资料如下: 1.账面资料反映的情况表明,大华公司于 20×6 年 12 月 10 日销售给 D 公司一批通 用设备,含税销售价款总计 680 万元,该笔销售业务所形成的 180 万元利润计人了当期损 益。经查,该项销售没有相应发货凭证,截至 20×6 年 12 月 31 日,该笔货款尚未收回, 审计组函证后未收到客户的回函确认资料。 2.20×6 年 12 月,大华公司将石油设备自动化控制技术转让给 M 公司,取得转让费 收入 3 600 万元,结转全部委托开发费用 450 万元,形成毛利 3 150 万元,均计入了当期 损益。审计人员经进一步了解发现:20 ×5 年,大华公司委托科发研究中心开发一项石油 设备自动化控制技术,根据委托开发合同约定,大华公司除应支付全部开发费外,还应支 付技术转让费 100 万元,方可享有研究开发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截至 20×6 年 12 月 31 日,大华公司共支付给科发研究中心开发费 224 万元。 3.T 公司是大华公司参股的公司。大华公司投资 200 万元,占 T 公司股本总额的 20%。20×5 年 11 月,大华公司与 T 公司签订了《产品代销合同书》,由 T 公司负责华东 地区大华公司产品的代销,代销价格由大华公司确定,并按代销总销售额的 5%作为佣金 按月支付给 T 公司。经查,T 公司 20×6 年 1 月至 11 月共完成产品代销收入 5 600 万元, 货款已全部汇付大华公司,1 月至 11 月代销佣金 280 万元,大华公司已按月全部支付给 T 公司。20×6 年 12 月,大华公司向 T 公司发出代销产品,金额共计 620 万元。截至 20×6 年 12 月 31 日,该批代销产品已销售部分的货款尚未汇付大华公司,大华公司也未收到该 批产品已销售部分的清单,大华公司按照当月实发代销产品记人"主营业务收入"620 万 元,结转成本 400 万元,并计提了代销佣金 31 万元,记入"其他应付款--应付 T 公司 代销佣金"。 4.大华公司持有 P 公司 35%的股权,P 公司 20×6 年度经营业绩突出,实现净利润 800 万元。鉴于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P 公司股东会决定,20×6 年度暂不分配利润。大 华公司在 20×6 年度未对该项投资的收益进行确认和调整。 5.20×4 年,大华公司投资 1 000 万元成立"A 材料供应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大华公 司的主要材料供应业务。20×6 年 9 月,大华公司对该项投资计提减值准备.500 万元。同 年 10 月,未经评估,将"A 材料供应有限公司"以 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该公司职工集 资成立的"B 公司"。检查发现,"A 材料供应有限公司"20×5 年实现净利润 600 万元 (未分配)。 6.大华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坏账准备按期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 应收款)余额的 6%计提。大华公司 20×6 年末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反映的应收账款项 目金额为 18 800 万元,其他应收款项目金额为 1 800 万元,应付账款项目金额为 8 100 万 元,预收账款项目金额为 1 710 万元。报表附注中反映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项目金额为 1 200 万元。其中,应付账款项目和预收账款项目的明细组成列示如下:(单位:万元) 二、要求 针对上述"资料 1",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2008年7月,大华公司决定以库存商品和交易性金融资产—B股票与A公司交换其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设备一台。大华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为150万元,公允价值(计税价格)为200万元;B股票的账面余额为260万元(其中:成本为21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50万元),公允价值为300万元。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300万元,公允价值为336万元;固定资产―设备的账面原值为240万元,已计提折旧100万元,公允价值144万元,另外A公司向大华公司支付银行存款54万元作为补价。大华公司和A公司换入的资产均不改变其用途。假设两公司都没有为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整个交易过程中没有发生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大华公司和A公司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编制大华公司有关会计分录;
2008年7月,大华公司决定以库存商品和交易性金融资产—B股票与A公司交换其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设备一台。大华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为150万元,公允价值(计税价格)为200万元;B股票的账面余额为260万元(其中:成本为21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50万元),公允价值为300万元。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300万元,公允价值为336万元;固定资产―设备的账面原值为240万元,已计提折旧100万元,公允价值144万元,另外A公司向大华公司支付银行存款54万元作为补价。大华公司和A公司换入的资产均不改变其用途。假设两公司都没有为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整个交易过程中没有发生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大华公司和A公司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计算大华公司换入各项资产的成本。
问答题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31%和25%的股份。截至2013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1o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2014年2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资5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财务顾问四维公司认为,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2014年3月,大华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拟公开发行优先股,并制定方案如下: (1)发行优先股3亿股,拟募资5亿元; (2)第一年股息率为6%,此后每两年根据市场利率调整一次;(3)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以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2014年4月,在大华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优先股融资方案未获通过。 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4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与此同时,甲宣布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大华公司不超过2%的股份。 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因此,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该媒体还披露,2014年4月28日,股民A和B均在亏本卖出其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后,分别买人大华公司股票10万股和15万股,此前两人均未买卖过大华公司股票,A是股东丁之妻,B与丙公司董事长C系好友。 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B与C曾于4月27日晚间通话,两人对此次交易均未提供合理解释;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属实。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有关媒体关于丙在收购丁所持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大华公司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0亿股。公司董事长赵某通过自己控股的华星公司持有大华公司51%的股份。 网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钱某持有90%的股权、孙某持有10%的股权。网商公司最近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1亿元、3000万元。 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大华公司计划通过购买网商公司全部股权的方式将其收购。为此,大华公司拟订了两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大华公司向网商公司股东钱某、孙某分别发行新股9亿股、1亿股,用于购买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权。 方案二:大华公司先向华星公司发行5亿股新股,华星公司向大华公司支付15亿元现金。大华公司再向网商公司的股东钱某发行4.5亿股、向孙某发行5000万股新股,并分别向钱某支付13.5亿现金、向孙某支付1.5亿现金,用以收购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权。 李某是大华公司的股东,持有大华公司500万股股份,持股期限超过180日。在大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上,李某认为该次重组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此提出异议。但在之后的表决时,李某投了赞成票。最终,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方案二。 方案二实施后,大华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李某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公司拒绝。李某书面请求大华公司监事会对董事长赵某提起诉讼,起诉赵某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未尽到相应义务,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监事会对李某的请求未予理睬。随后,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同时对赵某的妻子提出控诉,认为她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 据查,5月10日,赵某妻子将其所持现有股票全部卖出,亏损50万元,并全部买入大华公司股票。5月12日,大华公司对外公布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赵某妻子听闻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又将其所持大华公司股份全部出售,亏损2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方案一能否造成大华公司控股情况发生改变?并说明理由。 (2)方案一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李某对赵某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并说明理由。 (4)大华公司拒绝回购李某所持股份的做法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5)根据方案二,华星公司是否应当向大华公司所有剩余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并说明理由。 (6)赵某妻子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说明理由。[2015年真题改编]
问答题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31%和25%的股份。截至2013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1o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2014年2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资5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财务顾问四维公司认为,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2014年3月,大华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拟公开发行优先股,并制定方案如下: (1)发行优先股3亿股,拟募资5亿元; (2)第一年股息率为6%,此后每两年根据市场利率调整一次;(3)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以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2014年4月,在大华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优先股融资方案未获通过。 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4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与此同时,甲宣布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大华公司不超过2%的股份。 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因此,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该媒体还披露,2014年4月28日,股民A和B均在亏本卖出其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后,分别买人大华公司股票10万股和15万股,此前两人均未买卖过大华公司股票,A是股东丁之妻,B与丙公司董事长C系好友。 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B与C曾于4月27日晚间通话,两人对此次交易均未提供合理解释;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属实。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甲增持大华公司2%股份是否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大华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10亿元。公司董事长赵某通过自己控股的华星公司持有大华公司51%的股份。 网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钱某持股90%、孙某持股10%。网商公司最近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1亿元、3000万元。 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大华公司计划通过购买网商公司全部资产的方式将其收购。为此,大华公司拟订的两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大华公司向网商公司股东钱某、孙某分别发行新股9亿股、1亿股,用于购买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方案二:大华公司先向华星公司发行5亿股新股,华星公司向大华公司支付15亿元。大华公司再向网商公司的股东钱某发行4.5亿股、向孙某发行5000万股新股,并分别向钱某支付13.5亿现金、向孙某支付1.5亿现金,用以收购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李某是大华公司的股东,持有大华公司500万股股份,持股期限超过180日。在大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上,李某认为该次重组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此提出异议。但在之后的表决时,李某投了赞成票。最终,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方案二。 方案二实施后,大华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李某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公司拒绝。李某又向公司监事会请求对公司董事长赵某提起诉讼,起诉赵某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未尽到相应义务,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监事会对李某的请求未予理睬。随后,李某向人 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同时对赵某的妻子提出控诉,认为她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 据查,5月10日,赵某妻子将其所持现有股票全部卖出,亏损50万元,并全部买入大华公司股票。5月12日,大华公司对外公布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赵某妻子听闻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又将其所持大华公司股份全部出售,亏损2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方案一能否造成大华公司控股情况发生改变?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大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华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31%和23%的股份。截至2013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10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2014年2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资5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财务顾问四维公司认为,大华公司最近3年的可分配利润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 2014年3月,大华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拟公开发行优先股,并制定方案如下:(1)发行优先股3亿,拟募资5亿元;(2)第一年股息率为6%,此后每年根据市场利率调整一次;(3)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2014年4月,在大华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优先股融资方案未获通过。 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4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与此同时,甲宣布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大华公司不超过2%的股份。 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因此,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该媒体还披露,2014年4月28日,股民A和B均在亏本卖出其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后,分别买入大华公司股票10万股和15万股;此前两人均未买卖过大华公司股票;A是股东丁之妻;B与丙公司董事长C系好友。 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B与C曾于4月27日晚间通话,两人对此次交易均未提供合理解释;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属实。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四维公司关于大华公司最近3年的可分配利润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判断是否正确?并分别说明理由。 (2)大华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优先股融资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3)有关媒体关于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有关媒体关于丙在收购丁所持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甲增持大华公司2%股份是否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并说明理由。 (6)A和B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说明理由。[2014年真题改编]
问答题大华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10亿元。公司董事长赵某通过自己控股的华星公司持有大华公司51%的股份。 网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钱某持股90%、孙某持股10%。网商公司最近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1亿元、3000万元。 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大华公司计划通过购买网商公司全部资产的方式将其收购。为此,大华公司拟订的两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大华公司向网商公司股东钱某、孙某分别发行新股9亿股、1亿股,用于购买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方案二:大华公司先向华星公司发行5亿股新股,华星公司向大华公司支付15亿元。大华公司再向网商公司的股东钱某发行4.5亿股、向孙某发行5000万股新股,并分别向钱某支付13.5亿现金、向孙某支付1.5亿现金,用以收购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李某是大华公司的股东,持有大华公司500万股股份,持股期限超过180日。在大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上,李某认为该次重组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此提出异议。但在之后的表决时,李某投了赞成票。最终,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方案二。 方案二实施后,大华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李某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公司拒绝。李某又向公司监事会请求对公司董事长赵某提起诉讼,起诉赵某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未尽到相应义务,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监事会对李某的请求未予理睬。随后,李某向人 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同时对赵某的妻子提出控诉,认为她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 据查,5月10日,赵某妻子将其所持现有股票全部卖出,亏损50万元,并全部买入大华公司股票。5月12日,大华公司对外公布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赵某妻子听闻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又将其所持大华公司股份全部出售,亏损2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李某要求回购公司股份的请求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大华公司、M公司均为上市公司,2007年1月1日大华公司销售给M公司产品一批,价款为60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双方约定3个月付款。M公司因财务困难无法按期支付。至2007年12月31日大华公司仍未收到款项,大华公司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8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M公司与大华公司协商,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如下: (1)M公司以银行存款偿还债务300万元。 (2)M公司以固定资产抵偿部分债务,设备账面原价为1050万元,已提折旧为300万元,计提的减值准备为30万元,公允价值为840万元,该固定资产已于2007年12月31日运抵大华公司。 (3)M公司以 A.B两种产品抵偿部分债务 A.B产品账面成本分别为450万元和240万元,公允价值(计税价格)分别为600万元和300万元,增值税率为17%。产品已于2007年12月31日运抵大华公司。 (4)将上述债务中的部分剩余债务转为M公司1827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和市价均为1元。M公司已于2007年12月31日办妥相关手续。大华公司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5)大华公司同意免除M公司剩余债务的20%并延期至2009年12月31日偿还,并从2008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4%计算利息。但如果M公司从2008年起,只要实现利润总额超过600万元,符合条件的当年年利率上升为5%。如果M公司年利润总额低于600万元,则当年仍按年利率4%计算利息。假定债务重组日预计M公司在债务延长期限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总额很可能超过600万元。M公司2008年实现利润总额660万元,2009年实现利润总额450万元。M公司于每年末支付利息。 要求: (1)计算大华公司重组后债权的公允价值; (2)计算M公司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 (3)编制大华公司债务重组时,第一年收到利息时,第二年收回本息时的账务处理; (4)编制M公司债务重组时,第一年支付利息时,第二年归还债务时的账务处理。
问答题大华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10亿元。公司董事长赵某通过自己控股的华星公司持有大华公司51%的股份。 网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钱某持股90%、孙某持股10%。网商公司最近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1亿元、3000万元。 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大华公司计划通过购买网商公司全部资产的方式将其收购。为此,大华公司拟订的两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大华公司向网商公司股东钱某、孙某分别发行新股9亿股、1亿股,用于购买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方案二:大华公司先向华星公司发行5亿股新股,华星公司向大华公司支付15亿元。大华公司再向网商公司的股东钱某发行4.5亿股、向孙某发行5000万股新股,并分别向钱某支付13.5亿现金、向孙某支付1.5亿现金,用以收购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李某是大华公司的股东,持有大华公司500万股股份,持股期限超过180日。在大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上,李某认为该次重组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此提出异议。但在之后的表决时,李某投了赞成票。最终,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方案二。 方案二实施后,大华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李某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公司拒绝。李某又向公司监事会请求对公司董事长赵某提起诉讼,起诉赵某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未尽到相应义务,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监事会对李某的请求未予理睬。随后,李某向人 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同时对赵某的妻子提出控诉,认为她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 据查,5月10日,赵某妻子将其所持现有股票全部卖出,亏损50万元,并全部买入大华公司股票。5月12日,大华公司对外公布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赵某妻子听闻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又将其所持大华公司股份全部出售,亏损2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根据方案二,分析华星公司是否需要进行免于要约收购申请?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大华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10亿元。公司董事长赵某通过自己控股的华星公司持有大华公司51%的股份。 网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钱某持股90%、孙某持股10%。网商公司最近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1亿元、3000万元。 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大华公司计划通过购买网商公司全部资产的方式将其收购。为此,大华公司拟订的两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大华公司向网商公司股东钱某、孙某分别发行新股9亿股、1亿股,用于购买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方案二:大华公司先向华星公司发行5亿股新股,华星公司向大华公司支付15亿元。大华公司再向网商公司的股东钱某发行4.5亿股、向孙某发行5000万股新股,并分别向钱某支付13.5亿现金、向孙某支付1.5亿现金,用以收购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李某是大华公司的股东,持有大华公司500万股股份,持股期限超过180日。在大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上,李某认为该次重组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此提出异议。但在之后的表决时,李某投了赞成票。最终,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方案二。 方案二实施后,大华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李某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公司拒绝。李某又向公司监事会请求对公司董事长赵某提起诉讼,起诉赵某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未尽到相应义务,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监事会对李某的请求未予理睬。随后,李某向人 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同时对赵某的妻子提出控诉,认为她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 据查,5月10日,赵某妻子将其所持现有股票全部卖出,亏损50万元,并全部买入大华公司股票。5月12日,大华公司对外公布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赵某妻子听闻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又将其所持大华公司股份全部出售,亏损2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方案一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31%和25%的股份。截至2013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1o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2014年2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资5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财务顾问四维公司认为,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2014年3月,大华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拟公开发行优先股,并制定方案如下: (1)发行优先股3亿股,拟募资5亿元; (2)第一年股息率为6%,此后每两年根据市场利率调整一次;(3)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以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2014年4月,在大华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优先股融资方案未获通过。 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4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与此同时,甲宣布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大华公司不超过2%的股份。 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因此,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该媒体还披露,2014年4月28日,股民A和B均在亏本卖出其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后,分别买人大华公司股票10万股和15万股,此前两人均未买卖过大华公司股票,A是股东丁之妻,B与丙公司董事长C系好友。 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B与C曾于4月27日晚间通话,两人对此次交易均未提供合理解释;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属实。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A和B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31%和25%的股份。截至2013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1o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2014年2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资5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财务顾问四维公司认为,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2014年3月,大华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拟公开发行优先股,并制定方案如下: (1)发行优先股3亿股,拟募资5亿元; (2)第一年股息率为6%,此后每两年根据市场利率调整一次;(3)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以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2014年4月,在大华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优先股融资方案未获通过。 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4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与此同时,甲宣布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大华公司不超过2%的股份。 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因此,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该媒体还披露,2014年4月28日,股民A和B均在亏本卖出其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后,分别买人大华公司股票10万股和15万股,此前两人均未买卖过大华公司股票,A是股东丁之妻,B与丙公司董事长C系好友。 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B与C曾于4月27日晚间通话,两人对此次交易均未提供合理解释;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属实。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大华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优先股融资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单选题正远公司应收大华公司账款的账面余额为585万元,由于大华公司财务困难无法偿付账款,经双方协商,大华公司以90万元银行存款和其200万股普通股偿还债务。大华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市价2.2元。正远公司取得投资后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为取得该投资发生交易费用5万元。正远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已提取坏账准备5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该项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A正远公司应确认债务重组损失5万元B正远公司取得金融资产的入账金额为440万元C大华公司应确认债务重组利得295万元D大华公司应确认损益240万元
问答题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31%和25%的股份。截至2013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1o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2014年2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资5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财务顾问四维公司认为,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2014年3月,大华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拟公开发行优先股,并制定方案如下: (1)发行优先股3亿股,拟募资5亿元; (2)第一年股息率为6%,此后每两年根据市场利率调整一次;(3)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以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2014年4月,在大华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优先股融资方案未获通过。 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4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与此同时,甲宣布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大华公司不超过2%的股份。 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因此,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该媒体还披露,2014年4月28日,股民A和B均在亏本卖出其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后,分别买人大华公司股票10万股和15万股,此前两人均未买卖过大华公司股票,A是股东丁之妻,B与丙公司董事长C系好友。 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B与C曾于4月27日晚间通话,两人对此次交易均未提供合理解释;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属实。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四维公司关于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判断是否正确?并分别说明理由。
问答题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31%和25%的股份。截至2013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1o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2014年2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资5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财务顾问四维公司认为,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2014年3月,大华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拟公开发行优先股,并制定方案如下: (1)发行优先股3亿股,拟募资5亿元; (2)第一年股息率为6%,此后每两年根据市场利率调整一次;(3)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以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2014年4月,在大华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优先股融资方案未获通过。 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4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与此同时,甲宣布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大华公司不超过2%的股份。 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因此,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该媒体还披露,2014年4月28日,股民A和B均在亏本卖出其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后,分别买人大华公司股票10万股和15万股,此前两人均未买卖过大华公司股票,A是股东丁之妻,B与丙公司董事长C系好友。 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B与C曾于4月27日晚间通话,两人对此次交易均未提供合理解释;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属实。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有关媒体关于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