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31%和25%的股份。截至2013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1o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2014年2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资5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财务顾问四维公司认为,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2014年3月,大华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拟公开发行优先股,并制定方案如下: (1)发行优先股3亿股,拟募资5亿元; (2)第一年股息率为6%,此后每两年根据市场利率调整一次;(3)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以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2014年4月,在大华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优先股融资方案未获通过。 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4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与此同时,甲宣布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大华公司不超过2%的股份。 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因此,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该媒体还披露,2014年4月28日,股民A和B均在亏本卖出其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后,分别买人大华公司股票10万股和15万股,此前两人均未买卖过大华公司股票,A是股东丁之妻,B与丙公司董事长C系好友。 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B与C曾于4月27日晚间通话,两人对此次交易均未提供合理解释;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属实。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有关媒体关于丙在收购丁所持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
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31%和25%的股份。截至2013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1o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2014年2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资5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财务顾问四维公司认为,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2014年3月,大华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拟公开发行优先股,并制定方案如下: (1)发行优先股3亿股,拟募资5亿元; (2)第一年股息率为6%,此后每两年根据市场利率调整一次;(3)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以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2014年4月,在大华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优先股融资方案未获通过。 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4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与此同时,甲宣布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大华公司不超过2%的股份。 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因此,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该媒体还披露,2014年4月28日,股民A和B均在亏本卖出其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后,分别买人大华公司股票10万股和15万股,此前两人均未买卖过大华公司股票,A是股东丁之妻,B与丙公司董事长C系好友。 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B与C曾于4月27日晚间通话,两人对此次交易均未提供合理解释;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属实。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有关媒体关于丙在收购丁所持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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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打算购买大华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已知大华公司采用稳定的股利政策,每年按每股普通股发放2.4元现金股利。B公司将长期持有大华公司股票,该股票的市价为22元。要求计算:①当B公司期望投资收益率分别为8%、10%和12%时,大华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各为多少,B公司能否购买?②B公司打算购买大华公司股票,至少应该满足多少的投资收益率?

海兴公司欠大华公司28万元货款,大华公司向法院申请了支付令,海兴公司收到支付令的第12天,通过电话向法院提出异议,称大华公司货物有严重质量问题,不同意给付欠大华公司的货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大华公司的异议不成立,因为未采取书面形式B.大华公司的异议不成立,缺乏实质性的理由C.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另行起诉D.督促程序终结,因为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提出异议

大华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为了筹集资金而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载明的用途是进行研发,但是公司董事会决议将募集到的资金购买了办公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大华公司的做法违法,因为变更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的用途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B.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责令大华公司改正C.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对责任人员进行警告,并处以罚款D.证券交易所应当暂停大华公司的股票上市

某市工商局以大华贸易公司倒卖化肥为由,决定对该公司罚款7万元,同时对该公司王经理罚款800元。大华公司和王经理对该处罚决定都不服而向法院起诉。大华公司和王经理的诉讼地位是( )。A.共同原告B.大华公司为第三人C.王经理为第三人D.由大华公司与王经理协商

大华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为r筹集资金而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载明的用途是进行研发,但是公司董事会决议将募集到的资金购买了办公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大华公司的做法违法,因为变更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的用途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B.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责令大华公司改正 C.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对责任人员进行警告,并处以罚款 D.证券交易所应当暂停大华公司的股票上市

某股份有限公司20×8年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资料如下:(1)3月9日以银行存款购人大华公司股票10 000股,并准备随时变现,每股买价16元,同时支付相关税费1 000元。(2)4月20日大华公司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每股0.4元。(3)4月21日又购人大华公司股票50 000股,并准备随时变现,每股买价18.4元(其中包含已宣告发放尚未支取的股利每股0.4元),同时支付相关税费6 000元。(4)4月25日收到大华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24 000元。(5)6月30日大华公司股票市价为每股16.4元。(6)7月18日该公司以每股17.5元的价格转让大华公司股票30 000股,扣除相关税费10 000元,实得金额为515 000元。(7)12月31日大华公司股票市价为每股18元。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大华公司承租阳光船舶公司的桑夏号油轮,该定期租船合同约定12月1日为还船日期。承租人大华公司经过合理计算,完成最后一个航次的日期大约为12月1日,很可能会略微超出。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大华公司必须取得阳光公司的同意才能够完成该航次B.大华公司有权完成该航次但必须与阳光公司重新订立租金的协议C.大华公司有权完成该航次,且在市场的租金低于合同约定的租金时要求以市场租金支付D.大华公司有权完成该航次,如果市场租金低于合同约定的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

2004年8月2日,中国一进出口公司大华公司电告日本一商贸公司东山株式会社,欲以CIF条件向日方出口一批丝绸,总价款为l00万美元,东山株式会社于8月4日回电答应中方提出的要求。随后,大华公司将货物运至上海港,交由中国的远洋运输公司承运。由于船员的疏忽,8月10日船上发生火灾,大华公司托运的一个集装箱为火焚毁。在本案中,货物风险在哪一时刻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A.大华公司将货物交付远洋公司时B.在上海港自货物越过船舷时C.在横滨港自货物越过船舷时D.在大华公司将货物运至上海港码头时起

大华公司委托证券公司代理发行普通股股票1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按每股3元的价格发行,证券公司按发行收入1%收取手续费并从发行收入中扣除。假如大华公司股款已经收到,大华公司应记入“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为()万元。A.23640B.12000C.23880D.35640

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于2008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31%和25%的股份。截至2016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10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2017年2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资5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财务顾问四维公司认为,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7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公司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且无相反证据。因此,丙公司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公司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四维公司关于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判断是否正确?分别简要说明理由。(2)有关媒体关于丙公司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3)有关媒体关于丙公司在收购丁所持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大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华公司)于 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 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 31%和 25%的股份。截至 2013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 10亿元,最近 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 3000万元、2000万元和 1000万元。2014年 2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发行公司债券筹资 5亿元,期限为 5年,年利率为6%。财务顾问四维公司认为,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2014年 3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拟公开发行优先股,并制定方案如下:(1)发行优先股 3亿股,拟筹资 5亿元;(2)第一年股息率为 6%,此后每两年根据市场利率调整一次;(3)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2014年 4月,在大华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优先股融资方案未获通过。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4年 5月 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 4月 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 7%的股权。与此同时,甲宣布将在未来 12个月内增持大华公司不超过 2%的股份。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因此,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 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该媒体还披露:2014年 4月28日,股民 A和 B均在亏本卖出其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后,分别买入大华公司股票 10万股和 15万股;此前两人均未买卖过大华公司股票;A是股东丁之妻;B与丙公司董事长 C系好友。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B与 C曾于 4月 27日晚间通话,两人对此次交易均未提供合理解释;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属实。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四维公司关于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判断是否正确?并分别说明理由。(2)大华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优先股融资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3)有关媒体关于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4)有关媒体关于丙在收购丁所持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5)甲增持大华公司2%股份是否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并说明理由。(6)A 和B 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分别说明理由。

(2015年)大华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10亿元。公司董事长赵某通过自己控股的华星公司持有大华公司51%的股份。网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钱某持股90%、孙某持股10%。网商公司最近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1亿元、3000万元。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大华公司计划通过购买网商公司全部资产的方式将其收购。为此,大华公司拟订的两种收购方案:方案一:大华公司向网商公司股东钱某、孙某分别发行新股9亿股、1亿股,用于购买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方案二:大华公司先向华星公司发行5亿股新股,华星公司向大华公司支付15亿元。大华公司再向网商公司的股东钱某发行4.5亿股、向孙某发行5000万股新股,并分别向钱某支付13.5亿现金、向孙某支付1.5亿现金,用以收购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李某是大华公司的股东,持有大华公司500万股股份,持股期限超过180日。在大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上,李某认为该次重组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此提出异议。但在之后的表决时,李某投了赞成票。最终,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方案二。方案二实施后,大华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李某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公司拒绝。李某又向公司监事会请求对公司董事长赵某提起诉讼,起诉赵某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未尽到相应义务,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监事会对李某的请求未予理睬。随后,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同时对赵某的妻子提出控诉,认为她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据查,5月10日,赵某妻子将其所持现有股票全部卖出,亏损50万元,并全部买入大华公司股票。5月12日,大华公司对外公布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赵某妻子听闻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又将其所持大华公司股份全部出售,亏损20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方案一能否造成大华公司控股情况发生改变?并说明理由。(2)方案一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3)李某对赵某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并说明理由。(4)李某要求回购公司股份的请求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5)根据方案二,分析华星公司是否需要进行免于要约收购申请?并说明理由。(6)赵某妻子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说明理由。

(2014年)大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华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5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媒体还披露:2015年4月28日,股民A和B均在亏本卖出其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后,分别买入大华公司股票10万股和15万股;此前两人均未买卖过大华公司股票;A是股东丁之妻;B与丙公司董事长C系好友。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B与C曾于4月27日晚间通话,A、B对此次交易均未提供合理解释;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属实。[问题]A和B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分别说明理由。

(2015年)大华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10亿元。公司董事长赵某通过自己控股的华星公司持有大华公司51%的股份。网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钱某持股90%、孙某持股10%。网商公司最近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1亿元、3000万元。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大华公司计划通过购买网商公司全部资产的方式将其收购。为此,大华公司拟订的两种收购方案:方案一:大华公司向网商公司股东钱某、孙某分别发行新股9亿股、1亿股,用于购买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问题1]方案一能否造成大华公司控股情况发生改变?并说明理由。[问题2]方案一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大华公司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0亿股。公司董事长赵某通过自己控股的华星公司持有大华公司51%的股份。  网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钱某持有90%的股权、孙某持有10%的股权。网商公司最近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1亿元、3000万元。  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大华公司计划通过购买网商公司全部股权的方式将其收购。为此,大华公司拟订了两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大华公司向网商公司股东钱某、孙某分别发行新股9亿股、1亿股,用于购买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权。  方案二:大华公司先向华星公司发行5亿股新股,华星公司向大华公司支付15亿元现金。大华公司再向网商公司的股东钱某发行4.5亿股、向孙某发行5000万股新股,并分别向钱某支付13.5亿现金、向孙某支付1.5亿现金,用以收购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权。  李某是大华公司的股东,持有大华公司500万股股份,持股期限超过180日。在大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上,李某认为该次重组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此提出异议。但在之后的表决时,李某投了赞成票。最终,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方案二。  方案二实施后,大华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李某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公司拒绝。李某书面请求大华公司监事会对董事长赵某提起诉讼,起诉赵某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未尽到相应义务,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监事会对李某的请求未予理睬。随后,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同时对赵某的妻子提出控诉,认为她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  据查,5月10日,赵某妻子将其所持现有股票全部卖出,亏损50万元,并全部买入大华公司股票。5月12日,大华公司对外公布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赵某妻子听闻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又将其所持大华公司股份全部出售,亏损2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方案一能否造成大华公司控股情况发生改变?并说明理由。  (2)方案一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李某对赵某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并说明理由。  (4)大华公司拒绝回购李某所持股份的做法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5)根据方案二,华星公司是否应当向大华公司所有剩余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并说明理由。  (6)赵某妻子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说明理由。[2015年真题改编]

问答题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31%和25%的股份。截至2013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1o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2014年2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资5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财务顾问四维公司认为,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2014年3月,大华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拟公开发行优先股,并制定方案如下: (1)发行优先股3亿股,拟募资5亿元; (2)第一年股息率为6%,此后每两年根据市场利率调整一次;(3)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以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2014年4月,在大华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优先股融资方案未获通过。 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4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与此同时,甲宣布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大华公司不超过2%的股份。 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因此,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该媒体还披露,2014年4月28日,股民A和B均在亏本卖出其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后,分别买人大华公司股票10万股和15万股,此前两人均未买卖过大华公司股票,A是股东丁之妻,B与丙公司董事长C系好友。 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B与C曾于4月27日晚间通话,两人对此次交易均未提供合理解释;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属实。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甲增持大华公司2%股份是否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大华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10亿元。公司董事长赵某通过自己控股的华星公司持有大华公司51%的股份。 网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钱某持股90%、孙某持股10%。网商公司最近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1亿元、3000万元。 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大华公司计划通过购买网商公司全部资产的方式将其收购。为此,大华公司拟订的两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大华公司向网商公司股东钱某、孙某分别发行新股9亿股、1亿股,用于购买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方案二:大华公司先向华星公司发行5亿股新股,华星公司向大华公司支付15亿元。大华公司再向网商公司的股东钱某发行4.5亿股、向孙某发行5000万股新股,并分别向钱某支付13.5亿现金、向孙某支付1.5亿现金,用以收购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李某是大华公司的股东,持有大华公司500万股股份,持股期限超过180日。在大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上,李某认为该次重组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此提出异议。但在之后的表决时,李某投了赞成票。最终,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方案二。 方案二实施后,大华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李某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公司拒绝。李某又向公司监事会请求对公司董事长赵某提起诉讼,起诉赵某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未尽到相应义务,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监事会对李某的请求未予理睬。随后,李某向人 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同时对赵某的妻子提出控诉,认为她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 据查,5月10日,赵某妻子将其所持现有股票全部卖出,亏损50万元,并全部买入大华公司股票。5月12日,大华公司对外公布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赵某妻子听闻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又将其所持大华公司股份全部出售,亏损2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方案一能否造成大华公司控股情况发生改变?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大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华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31%和23%的股份。截至2013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10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2014年2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资5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财务顾问四维公司认为,大华公司最近3年的可分配利润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  2014年3月,大华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拟公开发行优先股,并制定方案如下:(1)发行优先股3亿,拟募资5亿元;(2)第一年股息率为6%,此后每年根据市场利率调整一次;(3)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2014年4月,在大华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优先股融资方案未获通过。  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4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与此同时,甲宣布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大华公司不超过2%的股份。  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因此,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该媒体还披露,2014年4月28日,股民A和B均在亏本卖出其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后,分别买入大华公司股票10万股和15万股;此前两人均未买卖过大华公司股票;A是股东丁之妻;B与丙公司董事长C系好友。  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B与C曾于4月27日晚间通话,两人对此次交易均未提供合理解释;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属实。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四维公司关于大华公司最近3年的可分配利润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判断是否正确?并分别说明理由。  (2)大华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优先股融资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3)有关媒体关于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有关媒体关于丙在收购丁所持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甲增持大华公司2%股份是否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并说明理由。  (6)A和B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说明理由。[2014年真题改编]

问答题大华公司2018年度至2021年度对永发公司股票投资业务的相关资料如下:(1)2018年1月1日,大华公司从公开市场以每股22元的价格购入永发公司发行的股票200万股,占永发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对永发公司无重大影响,大华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40万元。(2)2018年5月10日,永发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1200万元。(3)2018年5月15日,大华公司收到现金股利。(4)2018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场价格为每股19.5元。(5)2019年,永发公司因违反相关证券法规,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查处。受此影响永发公司股票的价格发生严重下跌。至2019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场价格下跌至每股9元。(6)2020年,永发公司整改完成,加之市场宏观环境好转股票价格有所回升,至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场价格上升至每股15元。(7)2021年1月31日,大华公司将该股票全部出售,每股售价为12元,款项已存入银行。其他资料:大华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1)编制2018年1月1日大华公司购入股票的会计分录。(2)编制2018年5月10日永发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大华公司的会计分录。(3)编制2018年5月15日大华公司收到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4)编制2018年12月31日大华公司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分录。(5)编制2019年12月31日大华公司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分录。(6)编制2020年12月31日大华公司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分录。(7)编制2021年1月31日大华公司将该股票全部出售的会计分录。

问答题大华公司、M公司均为上市公司,2007年1月1日大华公司销售给M公司产品一批,价款为60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双方约定3个月付款。M公司因财务困难无法按期支付。至2007年12月31日大华公司仍未收到款项,大华公司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8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M公司与大华公司协商,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如下: (1)M公司以银行存款偿还债务300万元。 (2)M公司以固定资产抵偿部分债务,设备账面原价为1050万元,已提折旧为300万元,计提的减值准备为30万元,公允价值为840万元,该固定资产已于2007年12月31日运抵大华公司。 (3)M公司以 A.B两种产品抵偿部分债务 A.B产品账面成本分别为450万元和240万元,公允价值(计税价格)分别为600万元和300万元,增值税率为17%。产品已于2007年12月31日运抵大华公司。 (4)将上述债务中的部分剩余债务转为M公司1827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和市价均为1元。M公司已于2007年12月31日办妥相关手续。大华公司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5)大华公司同意免除M公司剩余债务的20%并延期至2009年12月31日偿还,并从2008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4%计算利息。但如果M公司从2008年起,只要实现利润总额超过600万元,符合条件的当年年利率上升为5%。如果M公司年利润总额低于600万元,则当年仍按年利率4%计算利息。假定债务重组日预计M公司在债务延长期限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总额很可能超过600万元。M公司2008年实现利润总额660万元,2009年实现利润总额450万元。M公司于每年末支付利息。 要求: (1)计算大华公司重组后债权的公允价值; (2)计算M公司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 (3)编制大华公司债务重组时,第一年收到利息时,第二年收回本息时的账务处理; (4)编制M公司债务重组时,第一年支付利息时,第二年归还债务时的账务处理。

问答题大华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10亿元。公司董事长赵某通过自己控股的华星公司持有大华公司51%的股份。 网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钱某持股90%、孙某持股10%。网商公司最近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1亿元、3000万元。 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大华公司计划通过购买网商公司全部资产的方式将其收购。为此,大华公司拟订的两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大华公司向网商公司股东钱某、孙某分别发行新股9亿股、1亿股,用于购买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方案二:大华公司先向华星公司发行5亿股新股,华星公司向大华公司支付15亿元。大华公司再向网商公司的股东钱某发行4.5亿股、向孙某发行5000万股新股,并分别向钱某支付13.5亿现金、向孙某支付1.5亿现金,用以收购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李某是大华公司的股东,持有大华公司500万股股份,持股期限超过180日。在大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上,李某认为该次重组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此提出异议。但在之后的表决时,李某投了赞成票。最终,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方案二。 方案二实施后,大华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李某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公司拒绝。李某又向公司监事会请求对公司董事长赵某提起诉讼,起诉赵某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未尽到相应义务,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监事会对李某的请求未予理睬。随后,李某向人 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同时对赵某的妻子提出控诉,认为她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 据查,5月10日,赵某妻子将其所持现有股票全部卖出,亏损50万元,并全部买入大华公司股票。5月12日,大华公司对外公布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赵某妻子听闻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又将其所持大华公司股份全部出售,亏损2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根据方案二,分析华星公司是否需要进行免于要约收购申请?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大华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10亿元。公司董事长赵某通过自己控股的华星公司持有大华公司51%的股份。 网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钱某持股90%、孙某持股10%。网商公司最近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1亿元、3000万元。 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大华公司计划通过购买网商公司全部资产的方式将其收购。为此,大华公司拟订的两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大华公司向网商公司股东钱某、孙某分别发行新股9亿股、1亿股,用于购买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方案二:大华公司先向华星公司发行5亿股新股,华星公司向大华公司支付15亿元。大华公司再向网商公司的股东钱某发行4.5亿股、向孙某发行5000万股新股,并分别向钱某支付13.5亿现金、向孙某支付1.5亿现金,用以收购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李某是大华公司的股东,持有大华公司500万股股份,持股期限超过180日。在大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上,李某认为该次重组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此提出异议。但在之后的表决时,李某投了赞成票。最终,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方案二。 方案二实施后,大华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李某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公司拒绝。李某又向公司监事会请求对公司董事长赵某提起诉讼,起诉赵某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未尽到相应义务,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监事会对李某的请求未予理睬。随后,李某向人 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同时对赵某的妻子提出控诉,认为她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 据查,5月10日,赵某妻子将其所持现有股票全部卖出,亏损50万元,并全部买入大华公司股票。5月12日,大华公司对外公布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赵某妻子听闻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又将其所持大华公司股份全部出售,亏损2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方案一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31%和25%的股份。截至2013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1o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2014年2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资5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财务顾问四维公司认为,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2014年3月,大华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拟公开发行优先股,并制定方案如下: (1)发行优先股3亿股,拟募资5亿元; (2)第一年股息率为6%,此后每两年根据市场利率调整一次;(3)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以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2014年4月,在大华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优先股融资方案未获通过。 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4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与此同时,甲宣布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大华公司不超过2%的股份。 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因此,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该媒体还披露,2014年4月28日,股民A和B均在亏本卖出其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后,分别买人大华公司股票10万股和15万股,此前两人均未买卖过大华公司股票,A是股东丁之妻,B与丙公司董事长C系好友。 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B与C曾于4月27日晚间通话,两人对此次交易均未提供合理解释;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属实。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A和B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31%和25%的股份。截至2013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1o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2014年2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资5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财务顾问四维公司认为,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2014年3月,大华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拟公开发行优先股,并制定方案如下: (1)发行优先股3亿股,拟募资5亿元; (2)第一年股息率为6%,此后每两年根据市场利率调整一次;(3)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以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2014年4月,在大华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优先股融资方案未获通过。 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4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与此同时,甲宣布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大华公司不超过2%的股份。 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因此,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该媒体还披露,2014年4月28日,股民A和B均在亏本卖出其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后,分别买人大华公司股票10万股和15万股,此前两人均未买卖过大华公司股票,A是股东丁之妻,B与丙公司董事长C系好友。 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B与C曾于4月27日晚间通话,两人对此次交易均未提供合理解释;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属实。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大华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优先股融资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单选题正远公司应收大华公司账款的账面余额为585万元,由于大华公司财务困难无法偿付账款,经双方协商,大华公司以90万元银行存款和其200万股普通股偿还债务。大华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市价2.2元。正远公司取得投资后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为取得该投资发生交易费用5万元。正远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已提取坏账准备5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该项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A正远公司应确认债务重组损失5万元B正远公司取得金融资产的入账金额为440万元C大华公司应确认债务重组利得295万元D大华公司应确认损益240万元

问答题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31%和25%的股份。截至2013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1o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2014年2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资5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财务顾问四维公司认为,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2014年3月,大华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拟公开发行优先股,并制定方案如下: (1)发行优先股3亿股,拟募资5亿元; (2)第一年股息率为6%,此后每两年根据市场利率调整一次;(3)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以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2014年4月,在大华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优先股融资方案未获通过。 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4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与此同时,甲宣布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大华公司不超过2%的股份。 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因此,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该媒体还披露,2014年4月28日,股民A和B均在亏本卖出其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后,分别买人大华公司股票10万股和15万股,此前两人均未买卖过大华公司股票,A是股东丁之妻,B与丙公司董事长C系好友。 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B与C曾于4月27日晚间通话,两人对此次交易均未提供合理解释;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属实。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四维公司关于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判断是否正确?并分别说明理由。

不定项题若大华公司最终与丙租赁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则该融资租赁项目的风险和收益全部归( )。A大华公司B丙租赁公司CA法人机构D甲租赁公司

问答题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31%和25%的股份。截至2013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1o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2014年2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资5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财务顾问四维公司认为,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2014年3月,大华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拟公开发行优先股,并制定方案如下: (1)发行优先股3亿股,拟募资5亿元; (2)第一年股息率为6%,此后每两年根据市场利率调整一次;(3)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以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2014年4月,在大华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优先股融资方案未获通过。 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4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与此同时,甲宣布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大华公司不超过2%的股份。 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因此,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该媒体还披露,2014年4月28日,股民A和B均在亏本卖出其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后,分别买人大华公司股票10万股和15万股,此前两人均未买卖过大华公司股票,A是股东丁之妻,B与丙公司董事长C系好友。 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B与C曾于4月27日晚间通话,两人对此次交易均未提供合理解释;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属实。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有关媒体关于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