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05年8月9日我局接到消费者黄某投诉:7月30日黄某从一商场购得某品牌果汁饮料一瓶,当天她打开果汁饮用,没有一次喝完。8月1日中午,她拧开瓶盖准备再喝时,饮料瓶突然爆炸,瓶盖冲击到右眼,鉴定为轻微伤,共花去医药费500余元并为此休病假1周。黄某要求某商场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补偿。 背景资料: 1、爆炸原因鉴定:果汁饮料开启后,有细菌侵入,在高温天气下发酵产生大量气体,所以发生爆炸。 2、经查明,该饮料瓶身标签最下端标有一行小字(注:标签上最小号字体):“开启后请尽快饮用”。市场上其它同类饮料标签均以饮用须知或注意事项的方式明确说明“开启后请低温保存并于24小时内饮用完毕”、“开启后请5℃以下冷藏并于48小时内饮用完毕”。如何处理该申诉?

案情:2005年8月9日我局接到消费者黄某投诉:7月30日黄某从一商场购得某品牌果汁饮料一瓶,当天她打开果汁饮用,没有一次喝完。8月1日中午,她拧开瓶盖准备再喝时,饮料瓶突然爆炸,瓶盖冲击到右眼,鉴定为轻微伤,共花去医药费500余元并为此休病假1周。黄某要求某商场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补偿。 背景资料: 1、爆炸原因鉴定:果汁饮料开启后,有细菌侵入,在高温天气下发酵产生大量气体,所以发生爆炸。 2、经查明,该饮料瓶身标签最下端标有一行小字(注:标签上最小号字体):“开启后请尽快饮用”。市场上其它同类饮料标签均以饮用须知或注意事项的方式明确说明“开启后请低温保存并于24小时内饮用完毕”、“开启后请5℃以下冷藏并于48小时内饮用完毕”。 如何处理该申诉?


相关考题:

果汁饮料分为()饮料、部分果汁饮料、果粒饮料、果浆饮料、浓缩果汁饮料等。 A、合成果味B、合成果汁C、天然原果汁D、果混型

某甲消费者从某乙商场购得丙厂家生产的彩电一台,某甲消费者在观看过程中发生爆炸,致使某甲消费者家中发生火灾,造成损失,经鉴定,此事故系产品缺陷。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A、因为是产品缺陷,某甲只能向丙厂家要求赔偿B、因为某甲跟某乙商场是买卖合同关系,只能向某乙商场要求赔偿C、某甲可以向某乙商场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丙厂家赔偿D、某丙商场赔偿后只能向其供货商要求赔偿,而不能向丙厂家赔偿

顾客连某从甲商场买了一瓶乙工厂生产的新鲜果汁饮料,喝后中毒住院,共花去住院费等共计1200元。经查,该饮料由甲商场委托丙公司运输,丙公司在运输时未采取冷藏措施,导致饮料有一定程度变质,运回后甲商场放在丁仓储公司储存,丁公司在仓储时亦未采取冷藏措施,致使饮料进一步变质。连某可以向( )请求赔偿。A.乙工厂B.甲商场C.丙公司D.丁公司

果汁饮料分为天然原果汁饮料、部分果汁饮料、果粒饮料、()、浓缩果汁饮料等。 A、果混饮料B、果色饮料C、果味饮料D、果浆饮料

李某在某商场购买饮料一瓶,经鉴定,该饮料属于劣质产品,下列关于李某的维权措施,不当的是()。A.向商场或者生产厂家要求赔偿B.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C.向有关行政部门提请仲裁,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李某在某商场购买饮料一瓶,喝完饮料后上吐下泻,住院治疗三天。经鉴定,该饮料属于劣质产品,下列关于李某的维权措施,不当的是( )。A.向商场或者生产厂家要求赔偿B.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C.向有关行政部门提请仲裁,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运动后最好饮用()。 A、果汁B、饮料C、生水D、淡盐水

果汁饮料适宜婴儿饮用。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王某在某商店买回一箱啤酒,后在开箱饮用该啤酒时,其中一瓶发生爆炸,将王某的左手手指炸伤,经治疗花去医药费300余元。王某到商店要求赔偿,商店声称此啤酒是从某批发商张某处购得,应向张某索赔。张某言道,我并没有将此啤酒直接售于你,再说,此爆炸应为产品质量问题,要找也应该找厂家。王某找到厂家,啤酒厂称生产的啤酒无论包装还是质量都有保证,引起爆炸应是仓储中出现的问题,应找张某或商店解决。王某后以商店为被告将其诉至法院。问:(1)王某可以向谁索赔(2)若产品是因在运输中和仓储中出现的问题,王某可否向商店索赔,为什么(3)此案属于一般侵权还是特殊侵权

喝完饮料的饮料瓶盖、吃完的药瓶盖等不用的瓶盖随处可见,如果扔掉,只能是生活垃圾。请设计一个活动,让幼儿将瓶盖重新利用起来,使其懂得再利用的好处。

如今生活垃圾随处可见,如喝完饮料的饮料瓶盖、吃完的药瓶盖等不用的瓶盖随处可见,如果扔掉,只能是生活垃圾。请设计一个活动让幼儿将瓶盖重新利用起来,使幼儿懂得再利用的好处,同时,也激发了幼儿的创造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

(2019年)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果汁饮料生产销售。税务师受托审核该公司2019年6月的增值税相关情况,发现如下业务:与某商场结算5月份代销的果汁饮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货款。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101700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700后附原始凭证:(1)商场代销果汁结算清单1份:代销果汁价税合计收入113000元,商场代销手续费11300元,实收101700元;(2)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1份:金额为90000元,税额为11700元;(3)银行进账单1份:金额为101700元。问题:根据上述资料,对公司处理不符合现行增值税政策的,请指出错误之处并编制调整分录。

以下关于饮料服务规范,正确的是:()A、矿泉水应尽量先在服务间开启,并且倒掉少许,以免水过满溢出B、啤酒及其他带汽饮料不要过早打开,开启时应借助小毛巾遮住瓶口,避免液体喷出C、果汁开启前应先轻轻摇晃均匀,灌装果汁应注意擦拭顶部D、开启后的果汁不宜停留过长时间

关于饮水问题,我们应该注意()A、应该多喝白开水,且不要等到口渴时再去喝水B、应该多喝果汁饮料,因为果汁能额外补充能量和营养素C、喝完饮料后,应该注意口腔卫生,注意漱口D、饮水不足会对身体产生危害E、运动时要定时补充水分

我国国家标准《饮料通则》规定,果汁、复合果汁饮料、复合果蔬饮料中果汁(浆)总含量不得低于(),否则只能称为果汁风味饮料,所以购买时应该看清标签,仔细辨别。A、5%B、8%C、10%D、15%

喝完了的饮料瓶,我们应该()A、丢在地上B、把饮料瓶放进垃圾桶C、用来装水喝

果汁饮料适宜婴儿饮用。

甲厂是某品牌啤酒的生产厂家,消费者乙从丙商场购入,乙在开启瓶盖时酒瓶炸裂,致使与乙共同饮酒的丁眼部受伤,经鉴定属于啤酒瓶质量问题。下列答案中正确的是()。A、丁不是消费者,只能向乙赔偿B、因为是丙商场销售的,所以丁只能向丙商场赔偿C、因为该啤酒是甲厂生产的,所以丁只能向甲厂赔偿D、丁可以向甲厂,也可以向丙商场要求赔偿

原告:某饮料厂被告:某工贸公司原告于2011年5月10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美宝”商标,该商标由中文横排楷书繁体“美宝”二字与一圆形桃花图案构成,核准使用商品为第三十二类果汁、果汁饮料、矿泉水、碳酸饮料。被告于2011年开始在其生产的碳酸饮料瓶上使用与原告注册的“美宝”相同的字样作为该商品的名称。其字体排列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同。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向某人民法院提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被告辩称: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20多个厂家生产的饮料、药品都叫“美宝”,因此,“美宝”是商品的通用名称,被告在碳酸饮料瓶上使用“美宝”字样,不构成侵权。请根据《商标法》相关知识回答一下问题:商标获得注册必须满足哪些法定条件?

2007年4月,25岁的章某从新业商场买了五瓶“自高”啤酒,该啤酒为五鹿啤酒厂生产,在章某饮用时,两瓶啤酒爆炸,飞起的酒瓶碎片将其击伤3处,他当场血流如注,两度休克。送往医院救治,共花去医药费5000多元。事发之后,经查,该爆炸是由于啤酒瓶不合格所致。章某父亲欲找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章某父亲可以向谁请求赔偿?

果汁清凉饮料是指原果汁含量在()和()的饮料。

问答题喝完饮料的饮料瓶盖、吃完的药瓶盖等随处可见,如果扔掉,只能是生活垃圾,请设计一个活动,让幼儿将瓶盖重新利用起来,使其懂得物品再利用的好处。

判断题果汁饮料适宜婴儿饮用。A对B错

问答题2015年7月30日,赵某从商场购买了一个电水壶,当天他用这个水壶烧水,在水烧开赵某准备关掉开关的时候水壶突然发生爆炸,致使赵某胳膊部分被烫伤,为此花去医药费500元,并为此休病假1周。后经鉴定,该水壶系劣质产品。赵某遂向工商局投诉。问题:(1)赵某能不能直接向商场索赔?(2)如果上述要求可以,赵某可以要求商场对自己的哪些损失予以赔偿?

问答题2015年7月30日,黄某从一商场购得某品牌果汁饮料一瓶,当天她打开果汁饮用,没有一次喝完。8月1日中午,她拧开瓶盖准备再喝时,饮料瓶突然爆炸,瓶盖冲击到右眼,鉴定为轻微伤,共花去医药费500余元并为此休病假1周。为此,黄某向某市工商局投诉。该工商局经调查表明:(1)爆炸原因鉴定:果汁饮料开启后,有细菌侵入,在高温天气下发酵产生大量气体,所以发生爆炸。(2)该饮料瓶身标签最下端标有一行小字(注:标签上最小号字体):“开启后请尽快饮用”。市场上其他同类饮料标签均以饮用须知或注意事项的方式明确说明“开启后请低温保存并于24小时内饮用完毕”、“开启后请5℃以下冷藏并于48小时内饮用完毕”。根据以上资料请回答:(1)该果汁饮料产品是否属于缺陷产品,为什么?(2)如果上述产品存在缺陷,黄某可要求某商场对自己的哪些损失予以赔偿?

单选题喝完了的饮料瓶,我们应该()A丢在地上B把饮料瓶放进垃圾桶C用来装水喝

问答题喝完饮料的饮料瓶盖、吃完的药瓶盖等不用的瓶盖随处可见,如果扔掉,只能是生活垃圾。请设计一个活动,让幼儿将瓶盖重新利用起来,使其懂得再利用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