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下列推理种类及其所犯的逻辑错误。 1、这个单元里的住户,有些是贫困户。所以,并非这个单元里的住户都是贫困户。 2、法制是值得重视的,民主也是值得重视的。所以民主是法制。  3、如果得了急性肠梗阻,就会腹痛。小王没有得急性肠梗阻,所以,小王的腹部不痛。

指出下列推理种类及其所犯的逻辑错误。 1、这个单元里的住户,有些是贫困户。所以,并非这个单元里的住户都是贫困户。 2、法制是值得重视的,民主也是值得重视的。所以民主是法制。  3、如果得了急性肠梗阻,就会腹痛。小王没有得急性肠梗阻,所以,小王的腹部不痛。


相关考题:

指出下列负命题的等值命题。 ①并非所有的犯罪都是故意犯罪。 ②并非只有上大学,才能大有作为。

关于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科学B、逻辑学侧重研究思维形式的结构C、逻辑学不研究思维的具体内容D、逻辑学完全不考虑思维的具体内容

“李红手里拿的那枝花是红色的”这个命题的矛盾命题是(),反对命题是()。

有的语词不表达概念。

《药理学》上记载:“氯化钾可作为药物内服和静脉滴注,但静脉滴注时切忌过速过量。”某法医实验室在一起案件的司法鉴定中为了进一步验证这一点,作了如下动物实验:先对第一组动物快速注射过量的氯化钾,这些动物均因心跳停止而死亡;然后再对第二组动物也注射了氯化钾,但没有过速也没有过量,结果这些动物均未死亡。于是得出结论:快速注射过量的氯化钾可以导致动物死亡。这里运用了()。A、契合法B、差异法C、共变法D、剩余法

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这两个概念之间是()关系。

被告人张某被指控诈骗20万元,理由是被告人制造了两个假“文件”(实际上是两封便函)实施诈骗。这两个“文件”的内容完全是真实的,但是这两个“文件”是怎样开出来的查不清楚。被告人说是单位的经理让他写的,写好后拿到文印室打印,然后盖了章。而文印室既没有底稿,又不能证明经理对他交代过此事,更不巧的是,经理已经去世,死无对证。 在法庭上,公诉人坚持认为是两个假“文件”,辩护律师则强调是真文件,法官也倾向于公诉入的意见,法庭辩论十分激烈。辩护律师从事实、法律和理论上反复论证,却没能说服对方,突然他急中生智,打了个比喻,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他说:“私生子是不是假孩子?如果公诉人认为私生子是假孩子,那么认为这两个‘文件’是假文件似乎有情可原,否则就没有理由认为这两个文件是假的。私生子无非是程序不合法,但生出来的仍然是人,除非是‘狸猫换太子’,才能说是假孩子,只要生出来的是人,你就不能说孩子是假的”。 法官认为这个类比恰到好处,最后,合议庭经过评议,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运用了何种推理来说服对方?

被告人孟某,与刘某结婚,婚后感情不和,孟某产生杀死刘某另嫁孔某的念头。某年2月12日晚,孟勾结孔一起到刘家杀害刘某。途中,孔某反悔不想去,经孟某劝说后又同意了到刘家后,孟某用手灯引照,孔用木棍将刘某打死在床上。然后,二人用绳子缠勒死者颈部,将尸体投入院内井中,并将沾有血迹的被褥等物点燃后逃跑。被告人孟某被捕时已怀孕4个月:在起诉前给她做了人工流产。一审法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孟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孔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法院认为,孟某主动勾结孔某故意杀人,情节恶劣,罪该处死但是刑法第19条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即使起诉前做了人工流产,仍然属于怀孕的范畴。因此,对孟某不适用死刑,撤销了原判,改判为死刑,缓期2年执行。二审判决是否存在逻辑错误?

“我家门口栽了几株花卉。”这一语句在使用概念方面犯了()的错误。

"有的抢劫犯不是杀人犯,所以,有的杀人犯不是抢劫犯。" 这一推理属于何种推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已知P与M是全同关系,又知有S不是M为真,则下列为真的判断是()。A、有S是PB、有S不是PC、有P是SD、有P不是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