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出口公司与国外买方订立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番茄酱罐头200箱,每箱24罐×100克”,即每箱装24罐,每罐100克。但卖方在出货时却装运了200箱,每箱24罐×200克。国外买方见货物重量比合同多了一倍,拒绝收货,并要求撤销合同。请问,买方有权这么做吗?
A出口公司与国外买方订立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番茄酱罐头200箱,每箱24罐×100克”,即每箱装24罐,每罐100克。但卖方在出货时却装运了200箱,每箱24罐×200克。国外买方见货物重量比合同多了一倍,拒绝收货,并要求撤销合同。请问,买方有权这么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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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份CIF合同规定: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凭装运单据支付现金。合同订立后一个月,货物出运,但由于运输途中遇险不能到达目的港。当卖方持提单等装运单据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不能到达目的港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但卖方认为他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投保,买方应该接受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并支付货款。问:买方是否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请比较以下两个案例:(1)买方从国外进口一批供圣诞节出售的火鸡,卖方交货的时间比合同规定的时间晚了一个星期,由于圣诞节已过,火鸡难以销售,使买方遭受了重大损失。(2)买方从国外进口一批肉鸡,合同规定卖方应于7月至8月装运,但实际上卖方的装运日期,比合同规定的时间迟了一个星期,但这段时间里肉鸡的市场价格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供销情况亦正常。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在案例(1)中,买方有权撤销合同B.在案例(2)中,买方无权撤销合同C.在案例(1)、(2)中,买方均有权撤销合同D.在案例(1)、(2)中,买方均无权撤销合同
中国的甲公司与巴西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一级食糖的买卖合同。贸易术语为CIF。巴西卖方按照合同的规定于2006年5月完成装运并发货。中国买方在目的港接收货物时,发现食糖的质量实际上仅为二级,低于合同所规定的要求。依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A.货物越过船舷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故卖方不承担责任B.买方应先从承运人处接收货物C.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减价D.只有在食糖与合同不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才可以要求卖方交付替代物
中国的买方与古巴的卖方签订了一份一级食糖买卖合同,选择的贸易术语为FOB。古巴卖方按照合同的规定于2011年5月完成装运并发货。中国买方在目的港接收货物时,发现食糖的质量实际上仅为二级,低于合同所规定的要求。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A、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故卖方不承担责任B、买方应先从承运人处接收货物C、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减价D、只有在食糖与合同不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才可以要求卖方交付替代物
某公司以CIF价向外商出口一批季节性较强的货物。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卖方须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如迟于12月1日抵达,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这一合同的性质还属于CIF合同吗?为什么?
催开信用证的情形错误的是()A、合同规定装运期限较长,同时规定买方应在出口方装运期前一定期限内开证,出口方应在通知对方预计装运期时,同时催请对方按约定时间开证B、如果根据出口方备货和船舶情况,有可能提前装运时,也可与对方商量,要求其提前开证C、买方未在销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开立信用证,卖方有权利向买方要求损害赔偿。在此之前,仍可催促买方开证D、买方未在销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开立信用证,可催促买方开证,但卖方不能向买方要求损害赔偿
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节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需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该合同是否还属于CIF合同,为什么?
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节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规定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运抵汉堡,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该合同是否还属于CIF合同?为什么?
计算题:如果卖方按每箱150美元的价格售出某商品1000箱,合同规定“数量允许有5%上下,由卖方决定”。试问: (1)这是一个什么条款? (2)最多可装多少箱?最少可装多少箱? (3)如实际装运1040箱,买方应付货款多少?
甲与乙订立一份CIF合同,甲出售200箱番茄罐头给乙,合同规定为“每箱24罐*100克”。卖方在交货时装运了200箱,每箱24罐*200克的罐头。货物重量比合同多出一倍,买方乙拒绝收货,并主张撤销合同。讨论:买方有无这种权利?为什么?
如卖方按每箱150美元的价格售出某商品的1000箱,合同规定“数量允许有5%上下,由卖方决定”。试问(1)这是一个什么条款?(2)最多可装多少箱?(3)如实际装运1040箱,买方应付货款多少?
中国的买方与古巴的卖方签订了一份一级食糖合同。古巴卖方按照合同的规定于2011年5月完成装运并发货。中国买方在目的港接收货物时,发现食糖的质量实际上仅为二级,低于合同所规定的要求。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A、货物越过船舷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故卖方不承担责任B、买方应先从承运人处接收货物C、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减价D、只有在食糖与合同不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才可以要求卖方交付替代物
1996年11月,我国F省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巴西某公司签订一份出口油籽的合同。合同采用FOB价格术语,买方需于1997年2月份派船到厦门港接货。合同还规定:“如果在此期间内不能派船接货,卖方同意保留28天,但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皆由买方承担。” 3月1日,卖方在货物备妥后电告买方应尽快派船接货。但是,一直到3月28日,买方仍未派船接货。于是卖方向买方提出警告,声称将撤销合同并保留索赔权。买方在没有与卖方进行任何联系的情况下,直到1997年5月5日才将船只派到厦门港。这时卖方拒绝交货并提出损失赔偿,买方则以未订到船只为由拒绝赔偿损失,双方争议不能和解,卖方便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取证调查,认为买方确实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派船接货,因此法院判决:卖方有权拒绝交货,并提出赔偿要求。后经双方协商,卖方交货,但由买方赔偿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 你认为法院判决合理吗?为什么?
单选题催开信用证的情形错误的是()A合同规定装运期限较长,同时规定买方应在出口方装运期前一定期限内开证,出口方应在通知对方预计装运期时,同时催请对方按约定时间开证B如果根据出口方备货和船舶情况,有可能提前装运时,也可与对方商量,要求其提前开证C买方未在销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开立信用证,卖方有权利向买方要求损害赔偿。在此之前,仍可催促买方开证D买方未在销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开立信用证,可催促买方开证,但卖方不能向买方要求损害赔偿
单选题A公司向B公司订购大米1万吨,买卖合同规定每月装运一批,每次装运1千吨,分10次运完。买方在收到第5批大米时发现有霉变,不适合食用,因此要求卖方撤销以后各批装运的合同。A公司和B公司的所属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买方能否主张此权利?()A买方A公司无权主张撤销后几批合同B买方A公司有权主张撤销后几批合同
问答题A出口公司与国外买方订立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番茄酱罐头200箱,每箱24罐×100克”,即每箱装24罐,每罐100克。但卖方在出货时却装运了200箱,每箱24罐×200克。国外买方见货物重量比合同多了一倍,拒绝收货,并要求撤销合同。请问,买方有权这么做吗?
问答题如卖方按每箱150美元的价格售出某商品的1000箱,合同规定“数量允许有5%上下,由卖方决定”。试问(1)这是一个什么条款?(2)最多可装多少箱?(3)如实际装运1040箱,买方应付货款多少?
问答题合同规定水果罐头装入箱内,每箱30听。卖方按合同规定如数交付了货物,但其中有一部分是装24听的小箱,而所交货物的总听数,并不短缺。可是,买方以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为由拒收整批货物,卖方则坚持买方应接受全部货物,理由是经买方所在地的公证人证实:不论每箱是装24听或30听,其每听市场价格完全相同。于是引起诉讼。你认为法官应如何判决?依据何在?
多选题如果买方依照公约的规定,有权并已宣告撤销合同,且买方实际补进了货物,则买方可以()A取得它与卖方之间合同的合同价与补进替代货物的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B取得合同价与补进价之间的差额,并向卖方索赔因卖方违约造成的其它额外开支;C取得原合同规定的价格与宣告撤销合同时的时价之差额;D取得原合同规定的价格与接收货物时的进价之差额。
问答题某国贸易商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大豆2000公吨。合同规定:“CIF汉堡,11月份由一船或数船装运,并凭单据付款。”事后卖方于11月15日装运1100公吨,余数在12月2日装上另一艘轮船。当卖方凭单据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第二批货物是12月2日装船,违反合同的装船时间”为由,拒绝接受全部单据和拒付全部货款,但卖方提出异议。 讨论:在上述情况下,买方能否拒绝接受全部单据和拒付全部货款?为什么?
问答题甲与乙订立一份CIF合同,甲出售200箱番茄罐头给乙,合同规定为“每箱24罐*100克”。卖方在交货时装运了200箱,每箱24罐*200克的罐头。货物重量比合同多出一倍,买方乙拒绝收货,并主张撤销合同。讨论:买方有无这种权利?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