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从事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A、市政府B、交通运输主管部门C、市运输管理处D、公众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从事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

  • A、市政府
  • B、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C、市运输管理处
  • D、公众

相关考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报备。()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20日向安庆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日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报告,并向社会公告。A、20B、30C、40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报告。A、10日B、20日C、30日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管理。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A、10日B、20日C、30日D、60日

网络预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日向原许可机关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A、10B、20C、30

网约车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协议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完成注销注册,报备信息包括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信息、与网约车平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证明等。网约车驾驶员注销注册后,不得从事网约车服务。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日向安庆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书面报告。A、10B、20C、30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并向社会公告。A、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B、提供服务的驾驶员C、价格管理部门D、工商部门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报告。

网约车平台公司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A、交通运输管理处B、原许可机关C、市工商行政机关D、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A、10日B、15日C、20日D、30日

我*市网约车驾驶员的注册由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服务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完成。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15日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

《合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A、提前15日向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B、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C、直接自行终止运营

对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由()组织车辆审验,对符合要求的车辆开具网约车受理证明。A、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B、市交警支队车管所C、网约车平台公司D、租赁公司

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由()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相应材料。A、车辆所有人B、网约车平台公司C、驾驶员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市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日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A、30B、60C、90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

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由()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相应的材料。A、车辆所有人B、网约车平台公司C、驾驶员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网约车预受理证明,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变更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A、车辆所有人B、驾驶员C、网约车平台公司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10日向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

根据《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网约车驾驶员,由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