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报告。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报告。
相关考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A、10日B、20日C、30日D、60日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并向社会公告。A、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B、提供服务的驾驶员C、价格管理部门D、工商部门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15日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
《合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A、提前15日向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B、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C、直接自行终止运营
网约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不包括()。A、选择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客运管理机构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B、不得巡游揽客C、接入已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D、进入巡游车专用候客通道,轮排候客、揽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