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志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10分B、扣5分C、扣3分D、扣1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出租或者转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20分B、扣10分C、扣5分D、扣3分
与驾驶员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或承包合同,比例达不到100%的,每低1%扣()。A、1分B、3分C、5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将出租汽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20分B、扣10分C、扣5分D、扣3分
《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不配合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扣4分。
出租汽车经营者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原则。
出租汽车驾驶员与出租汽车经营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应由出租汽车经营者代为保管。
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未取得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20分B、扣10分C、扣5分D、扣3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未经乘客同意,强行合乘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10分B、扣5分C、扣3分D、扣1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公示的营业站区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候客、揽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10分B、扣5分C、扣3分D、扣1分
客运出租汽车所出具的打印发票有不完整或字迹不清楚的,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对该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采取扣()。A、1分B、3分C、5分D、10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10分B、扣5分C、扣3分D、扣1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接受预约服务而未前往载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10分B、扣5分C、扣3分D、扣1分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情形的,扣20分
《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要求使用出租汽车座垫套或座垫套不整洁的,扣2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规定:未按规定放置《客运准驾证》的,扣2分。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小强为了多挣钱,私自调整自己所驾驶的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小强采取扣20分的处理。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与车主签订聘用服务合同未在所属的公司备案的,一次扣5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拒绝接受依法检查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20分B、扣10分C、扣5分D、扣3分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服务资格证驾驶员营运的,扣10分。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有出租或转让的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证件的,扣20分。
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10分B、扣5分C、扣3分D、扣1分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因线路、地理不熟悉而引起乘客投诉的并被核实的,扣3分。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小吴在客运站内下车强迫乘客组合租车,被交通执法人员现场挡获。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小吴将面临扣10分的处理。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不配合处理乘客投诉或纠纷的,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扣()。A、3分B、5分C、10分D、20分
《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车容车貌未达标的出租汽车营运的,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