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年经补考后不及格或许重修的课程累计有()的,或者达到()学分的,因予以留级

一学年经补考后不及格或许重修的课程累计有()的,或者达到()学分的,因予以留级


相关考题: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每学年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仍达()以上者跟班试读,并给予试读警示;试读学生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如仍有不及格课程,则不予补考,直接按留级处理。 A、三门B、四门C、两门D、五门

学生一学期或连续两学期经补考后累计 仍有()课程不及格者,应予留(降)级。A. 四门B. 五门C. 六门D. 七门

每一学年内,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无论重修与否)累计达到或超过()学分的;在校期间,考试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或超过()学分的,应予退学。A、30;30B、30;40C、20;20D、20;30

凡无不及格课程需重修且成绩在本专业在本专业排名前()学有余力的学生可在第二学年开始申请提前修课。A、10%B、20%C、30%D、40%

学生所修课程考核不合格应参加(),补考后仍不及格参加()。A、补考;补考B、补考;重修C、重修;重修D、重修;补考

学生一学年所修学分总量(含重修及提前修课学分,不含校定选修课校定选修课学分)不足()学分的,予以退学警告处理。A、10B、20C、30D、40

学生选定修读课程后,开课一半时间内退选所修课程,给予()。A、免收学年学费B、免收课程学分学费C、免收一半课程学分学费D、全部学分收费

通过补考或者重修取得学分的课程,学生成绩单上以()记载。此课程学分绩点为()A、补考或者重修考试实际成绩;1.0B、及格*;1.0C、补考或者重修考试实际成绩;0.8D、及格*;0.8

每学年第一学期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仍达()门的,或者达到学分()学分的,给予书面警示,作跟班试读处理。

学生应尽早参加不合格课程的重修与考核,第八学期的重修考核课程不得超过()学分A、18B、20C、22

重修未合格课程,按每学分()元交纳重修费A、50B、100C、150

一学年经补考后不及格或许重修的课程累计有五门及以上的,或者达到18学分的,因予以()

一学年内,考试不及格课程(无论重修与否)累计达到或超过20学分者,应予退学。

在校期间,考试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或超过30学分者,应予退学。

实践课程不及格者,直接进入重修考试。

首次修读的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给予()免费补考机会。必修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必须按学分缴费重修;选修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可以按学分缴费重修,或改修同类其他课程,如已满足学分要求,也可以放弃。已修课程不合格成绩将()。A、一次;记入成绩单B、一次;不记入成绩单C、两次;记入成绩单D、两次;不记入成绩单

学生应提早完成课程重修,第一次重修必须在()内完成。A、下一学年B、下一学期

下列哪些情况不需要进行重修()A、无故缺课学时累计达到该课程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者B、补考后成绩及格C、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D、缓考不及格者(不安排考试)

学生选定修读课程后,超过开课一半时间退选所修课程,给予()。A、免收学年学费B、免收课程学分学费C、免收一半课程学分学费D、全部学分收费

学生有下面哪些情况,学校将给予学业警示()A、一学期内不及格学分达到或超过10学分,且不及格待修学分达到或超过5学分者B、一学年内不及格学分达到或超过15学分,且不及格待修学分达到或超过10学分者C、在校期间,不及格学分累计达到或超过20学分,且不及格待修学分达到或超过12学分D、一学期内不及格学分低于10学分,且不及格待修学分达到或超过5学分者

学生选定修读课程后,开学后2周内退选所修课程,给予()。A、免收学年学费B、免收课程学分学费C、免收一半课程学分学费D、全部学分收费

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需按照规定申请()。A、补考B、重修C、补考或重修D、其他

学生对首次修读已合格课程的考核成绩不满意,经慎重考虑愿意重修该课程,可申请按学分缴费重修。申请批准后,原课程成绩注销,不能恢复。课程成绩以重修考试成绩实分记载,申请重修已合格课程的累计学分,不得超过()学分。A、10B、12C、15D、20

凡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需按照规定申请()A、补考B、重修C、补考或重修D、其他

学生一学期或连续两学期经补考后累计仍有()课程不及格者,应予留(降)级。A、四门B、五门C、六门D、七门

按学年或学期排定的课程进度进行教学,以学年规定学生达到的水平的教学制度称为()。A、学年制B、学分制C、学年学分制D、学制

单选题学生一学期或连续两学期经补考后累计仍有()课程不及格者,应予留(降)级。A四门B五门C六门D七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