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第三条最后一段提到发包人过错,请问: 1.监理公司的过错是否可以推定是发包人的过错? 2.隐蔽工程检验中监理公司确认质量合格而建设单位却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发包方有没有过错?
《司法解释》第三条最后一段提到发包人过错,请问: 1.监理公司的过错是否可以推定是发包人的过错? 2.隐蔽工程检验中监理公司确认质量合格而建设单位却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发包方有没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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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向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在法院查封发包方的商品房以后,发包方向法院仅提供了其与案外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其他证据,案外人也未到庭提出异议,法院能否据此予以解封?
施工单位与某集团签订了施工合同,并按合同全部完成图纸内工程,验收使用已有一年多,结算双方已签字确认。问题是:该集团从施工开始就由子公司代付工程款,截止目前该集团就没有账户,施工单位想利用法律讨要拖欠款,请问:施工单位能否查封子公司代付工程款的账户?若不能,施工单位该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权益?
甲方将工程总承包给一个施工单位后,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后甲方征得施工单位同意,将地基工程承包给另外一个施工单位施工,那么甲方和地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地基工程是否需办理施工许可证?如存在工程挂靠,即总包人与挂靠人签订何种合同才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司法解释第18条第2款和第3款的区别,是否指承包人未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即未结算,应按当事人起诉之日计取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