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合同签定有无现成的合同文本?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合同签定有无现成的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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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门备案如果是建设施工合同生效的条件,那么下列问题怎么解释?经过招投标,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但发包人故意毁约(把工程发包给他人),理由是施工合同未备案,问发包人是否违约?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施工合同签订后,工程主体封顶,发包人认为工程已严重逾期,依据《合同法》发出解除合同通知,通知送达承包人之后,发包人以承包人拒不退场作为侵权,遂提起侵权之诉,要求承包人退场,而承包人以解除合同通知无效,并提出工程款诉求,另案起诉,二案同时审理。请问: 1.发包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承包人是否应退场? 2.解除合同的解除权通过法定程序规定行使后,是否须由法院来确认? 3.承包人是否可以以解除合同通知无效,提出工程款诉求?

关于竞价谈判:A、B、C、D四家单位参与招投标,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确定A、B为中标侯选人,招标人与A、B另行进行实质谈判,重新制作标书,最终A中标。请问: (1)第二次谈判排除C、D参与,C、D有权提起异议吗? (2)B有权就招标程序不合法提起异议,主张A中标无效吗? (3)A中标后,不愿以第二轮谈判报价签订合同,应负违约责任还是缔约过失责任?

竣工结算,发包人以种种借口延缓审计,审计单位因是发包人委托而单方面听从发包人意见,无视合同及条款等规定审计,承包人怎么办?

甲企业(发包方)与乙建筑公司(承包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在履约过程中,甲、乙双方产生纠纷,工程未完全履行完毕即停止。乙方诉至法院要求按法律规定结算,在审理中,发现甲方不具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请问: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合同完全是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无效,乙方的工程款结算中是否应包括合理的利润在内?

根据《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人民法院可以凭职权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而如果是仲裁案件,仲裁委员会则无权收缴。

当承发包双方都对工程的某一部分(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认为有可能存在着质量缺陷,但暂时也不能修复或不影响使用,此时是否可将质量缺陷责任期延长并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