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经调整相关待遇,离休费分别达到原行政十四级、十八级工资数额的,能否享受局、处级待遇?
1992年经调整相关待遇,离休费分别达到原行政十四级、十八级工资数额的,能否享受局、处级待遇?
相关考题:
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应该按何类地区工资标准计发工资?()A、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的工资由原工作单位支付的,按原工作单位执行的工资区类别计发标准工资;B、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的工资已由接受安置地区支付(包括退休改办离休)的,按接受安置地区工资区类别调整作相应的调整;C、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的工资不论由何地支付,均不受接受安置地区工资区类别调整的影响,而应随着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工资区类别的调整作相应的调整。
中央规定,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司局级职务的()的老干部离休后,可享受司局级的政治、生活待遇。A、行政十四级以上B、企业干部其标准工资额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十四级干部的工资额C、“文革”前即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含副县处级)且1985年工资改革前工资级别为行政十五级D、事业单位的非国家行政干部其标准工资额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十四级干部的工资额
多选题中央规定,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司局级职务的()的老干部离休后,可享受司局级的政治、生活待遇。A行政十四级以上B企业干部其标准工资额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十四级干部的工资额C“文革”前即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含副县处级)且1985年工资改革前工资级别为行政十五级D事业单位的非国家行政干部其标准工资额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十四级干部的工资额
问答题因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工资级别调升为行政十四、十八级以上的离休干部,能提高待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