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刘芳各自所借之债如何定性与清偿?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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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考题:

张某、王某与李某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将李某的一幢房屋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张某和王某。该合同所产生的债属于( )。A.单一之债B.简单之债C.按份之债D.连带之债

男女各方所借之债如何定性与清偿?

张强被法院宣告死亡,遗产由其父张老强、其妻王芳、其子张小强分割。后来张老强病故,张小强代位继承了张老强的部分遗产。王芳与刘波再婚后因车祸遇难,刘波与张小强继承了王芳的遗产。现在,张强重薪出现,法院撤销了死亡宣告。假设张强在没有宣告死亡时与王芳的共有财产是12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张小强应返还财产50万元B.张小强应返还财产80万元C.刘波应返还财产40万元D.刘波应返还财产10万元

男女各方所借之款如何定性与清款?

如判决双方离婚,甲乙各方所借之债如何定性与清偿?

如果刘某向王某所借10万元的借款到期,该债务应如何清偿?

如果王芳考上了研究生并且刘明没有考上研究生,那么李甜一定考不上研究生。 如果以上命题为真,再加上什么前提,可以推出:刘明考上了研究生。 A. 王芳与李甜一同考上了研究生。B. 王芳与刘明都没有考上研究生。C. 王芳考上了研究生而刘明没有考上研究生。D. 王芳没有考上研究生而刘明考上了研究生。

刘林将其电动车一辆出质给王芳,以担保2000元借款。王芳家里地方狭小,不久后又将电动车返还给了刘林,让刘林代为保管。后来王芳主张对该车的质权,那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王芳曾经占有过质物,质押合法存在B.王芳已经不再占有质物,故质权已经不复存在C.王芳无权要求刘林以该电动车变价清偿债务D.若刘林还存在其他债务,王芳无权要求优先受偿

刘林将其电动车一辆出质给王芳,以担保2000元借款。王芳家里地方狭小,不久后又将电动车返还给了刘林,让刘林代为保管。后来王芳主张对该车的质权,那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王芳曾经占有过质物,质押合法存在B:王芳已经不再占有质物,故质权已经不复存在C:王芳无权要求刘林以该电动车变价清偿债务D:若刘林还存在其他债务,王芳无权要求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