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设置服务标志的出租汽车不得上路运营,否则将被()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分

未按规定设置服务标志的出租汽车不得上路运营,否则将被()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分


相关考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综合得分为0,且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不会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根据《三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暂行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20分。

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

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出租汽车驾驶员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扣分与加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在高峰时间段交接班的,不扣分。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扣分和加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活动的,扣3分。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综合得分为0,且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不会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A、5分B、10分C、15分D、20分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3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志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10分B、扣5分C、扣3分D、扣1分

根据《三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3分、5分、10分、20分四种,扣至0分为止。

上路运营的出租汽车必须设置()。A、广告标志B、真皮座套C、倒车雷达D、服务标志

出租汽车驾驶员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A、扣分与加分予以保留B、扣分与加分予以清除C、扣分予以清除D、加分予以清除

下列哪种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分标准为5分。()A、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B、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C、擅自涂改、伪造、变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D、不按乘客意愿使用音响和空调等设备设施的

根据《三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暂行办法》,在考核周期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综合得分为0分,且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三亚市道路运输行业工作。

未按规定设置服务标志的出租汽车不得上路运营,否则将被()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分。A、吊销工商执照B、强制教育C、依法处罚D、暂扣营业执照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携带相关证件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3分B、扣5分C、扣10分D、扣20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志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10分B、扣5分C、扣3分D、扣1分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和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但在考核周期内未注册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服务的,应该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10分B、扣5分C、扣3分D、扣1分

下列哪种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分标准为10分。()A、不按乘客意愿使用音响和空调等设备设施的B、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C、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D、未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规定携带营运相关证件”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A、-4B、-3C、-2

下列哪种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分标准为1分。()A、未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B、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C、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的D、擅自涂改、伪造、变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

根据《三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扣分与加分将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