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擅自涂改出租汽车营运证件上相关记录的行为,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将被扣()。A、3分B、5分C、10分D、20分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擅自涂改出租汽车营运证件上相关记录的行为,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将被扣()。
- A、3分
- B、5分
- C、10分
- D、20分
相关考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时不得有下列行为:()A、不随车携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B、将出租汽车交给无《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营运C、不按规定收费,不开具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发票D、无正当理由拒载
()应当按规定参加客运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复核。复核合格的方可继续营运。A、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及驾驶员B、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C、客运出租汽车从业人员D、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证件、专用标志、专用设施遗失或者损毁的,驾驶员应当在()小时内向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报告并申请补办。A、12B、24C、36D、48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由管理机构责令停运整顿,暂扣经营许可证或从业资格证,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A、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失效的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证件的B、出租、出借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件的C、将客运出租汽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驾驶员营运的D、没有正确悬挂专用牌照的
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营运证件、专用标志、专用设施遗失或者损毁的,经营者或者驾驶员按规定时限向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报告并申请补办,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A、一B、二C、三D、四
下列哪种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分标准为1分。()A、未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B、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C、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的D、擅自涂改、伪造、变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
按照《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出租车驾驶员下列情形中,扣20分的有().A、出租、出借、转让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B、营运时人、车、证不相符的C、不按规定时间接受卫生检查考核的D、不按期对计价器进行鉴定、检测的
个人伪造、涂改、转借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证,由客运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