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超出核定范围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扣20分。
驾驶员超出核定范围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扣20分。
相关考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志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10分B、扣5分C、扣3分D、扣1分
下列哪种情形,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A、使用无效的道路运输证件从事经营活动B、超出核定的区域从事道路运输经营C、超出核定的期限从事道路运输经营D、以上均是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志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10分B、扣5分C、扣3分D、扣1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l分。A、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B、使用服务忌语的C、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D、服务单位变更,未申请办理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变更手续的
出租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A、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B、不按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的C、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D、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故意绕道行驶的
驾驶员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