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暂行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20分。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活动的,扣3分。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驾驶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活动的,扣10分。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未使用计价器”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分。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未取得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20分B、扣10分C、扣5分D、扣3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3分。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在吊扣期间从事营运"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A、-10B、-4C、-3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服务工具"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服务工具"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A、-10B、-5C、-4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未经批准车辆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A、-10B、-5C、-4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情形的,扣20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A、营运收入B、车辆配备C、经营行为D、服务对象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和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驾驶未取得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20分
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专项培训的驾驶员,在培训期间不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
《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取得《从业资格证》但未从业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参加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服务资格证驾驶员营运的,扣10分。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有出租或转让的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证件的,扣20分。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但在考核周期内未注册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服务的,应该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届满后20日内,由其所属企业持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件到当地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故意绕行索取高价"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A、-5B、-4C、-3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纳入出租汽车客运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规定携带营运相关证件”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A、-4B、-3C、-2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车容车貌未达标的出租汽车营运的,扣2分。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未经批准车辆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