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相关规定的,除按《莆田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公约》支付相应款项的违约金外,要带车参加培训:第一次违约参加培训()天,第二次违约参加培训()天,第三次违约参加培训10天。A、3;7B、3;8C、4;7D、4;8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相关规定的,除按《莆田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公约》支付相应款项的违约金外,要带车参加培训:第一次违约参加培训()天,第二次违约参加培训()天,第三次违约参加培训10天。
- A、3;7
- B、3;8
- C、4;7
- D、4;8
相关考题:
《莆田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暂行规定》对驾驶员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每次计5分(),并列入所在企业服务质量考核计分。A、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B、不按规定运价标准收费C、不按规定持服务监督卡上岗D、不接受行业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莆田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暂行规定》第六条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企业必须全资购买新增的出租汽车B、不得私下转让、倒买倒卖出租汽车经营权或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C、出租汽车必须公车公营D、建立12小时值班制度
出租汽车驾驶员须接受协会组织的培训,熟悉与驾驶出租汽车以及城市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与驾驶出租汽车有关的服务知识和技能,经市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后,核发《莆田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
《莆田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公约》约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未在出租汽车规定的位置印制、张贴或悬挂出租汽车企业名称、服务监督卡、运价里程表、投诉电话号码的,每项支付违约金:()元。A、50B、100C、150D、200
《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携带营运相关证件的,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