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公约》约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检测维护车辆的,支付违约金:()元。A、100B、200C、300D、500

《莆田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公约》约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检测维护车辆的,支付违约金:()元。

  • A、100
  • B、200
  • C、300
  • D、500

相关考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出现下列哪些行为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A、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异地经营的B、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故拒载乘客的C、未经乘客同意,搭乘其他乘客的D、不按里程计价表显示金额收取运费的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生下列哪种情形,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将被扣去5分()。A、因路线地理不熟悉而引起乘客投诉的B、在机场车站景区等区域不按规定秩序承运乘客的C、途中甩客或不按规定收费的D、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某福祥贷记卡持卡人超过信用额度用款,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支付超限费,超限费按超信用额度部分的5%收取,最低5元,最高()元。A、100B、200C、300D、500

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3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未取得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20分B、扣10分C、扣5分D、扣3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3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志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10分B、扣5分C、扣3分D、扣1分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范畴出租汽车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的,由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情形的,扣20分

《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予以()元罚款。A、100B、200C、300

出租汽车车辆二级维护由()负责执行。A、驾驶员B、汽车维修企业C、出租汽车经营者D、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莆田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公约》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途中强行甩客的,支付违约金()元。A、100B、200C、300D、500

《莆田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暂行规定》对驾驶员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每次计5分(),并列入所在企业服务质量考核计分。A、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B、不按规定运价标准收费C、不按规定持服务监督卡上岗D、不接受行业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莆田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暂行规定》第六条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企业必须全资购买新增的出租汽车B、不得私下转让、倒买倒卖出租汽车经营权或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C、出租汽车必须公车公营D、建立12小时值班制度

《莆田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公约》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座垫套不按规定使用和换洗的,支付违约金:()元。A、20B、30C、50D、100

《莆田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公约》约定,出租汽车营运时未挂车号牌或者车号牌污损的,支付违约金:()元。A、100B、150C、200D、300

《莆田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公约》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故意刁难、欺骗、勒索乘客的,支付违约金:()元。A、50B、100C、150D、200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相关规定的,除按《莆田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公约》支付相应款项的违约金外,要带车参加培训:第一次违约参加培训()天,第二次违约参加培训()天,第三次违约参加培训10天。A、3;7B、3;8C、4;7D、4;8

《莆田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公约》约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对车体破损、车容不洁的,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支付违约金:()元。A、50B、100C、150D、200

《莆田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公约》约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未在出租汽车规定的位置印制、张贴或悬挂出租汽车企业名称、服务监督卡、运价里程表、投诉电话号码的,每项支付违约金:()元。A、50B、100C、150D、200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服务资格证驾驶员营运的,扣10分。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客运出租汽车、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经营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乘客、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携带营运相关证件的,扣3分。

按照《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出租车驾驶员下列情形中,扣20分的有().A、出租、出借、转让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B、营运时人、车、证不相符的C、不按规定时间接受卫生检查考核的D、不按期对计价器进行鉴定、检测的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未经批准车辆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5分。

机动车辆无证进入控制区,每台次扣罚:()元。A、100B、200C、300D、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