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出租汽车营运驾驶员不得以不文明的方式和不正当手段招揽旅客。

客运出租汽车营运驾驶员不得以不文明的方式和不正当手段招揽旅客。


相关考题:

道路旅客运输一般是按营运方式来划分,具体有()A.道路班车客运B.出租汽车客运C.旅游客运D.包车客运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扰乱正常营运秩序招揽乘客,阻挠其他客运出租汽车正常营运的,扣5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时不得有下列行为:()A、不随车携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B、将出租汽车交给无《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营运C、不按规定收费,不开具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发票D、无正当理由拒载

道路运输专业类型含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汽车租赁、()等类别。A、机动车维修和出租汽车营运B、机动车维修和汽车客运站C、出租汽车营运和汽车客运站D、出租汽车营运和汽车驾驶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年度内被处以暂扣营运证、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或者伍佰元以上罚款的处罚累计达三次的,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吊销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

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得将客运出租汽车交于无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的人员从事营运。

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可以不询问乘客,随意拼载。

乘客不遵守乘运管理规定的,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可以拒绝或中断营运服务。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情形的,根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中的规定,扣3分。A、不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服务证件B、不服从交通执法人员管理C、用语不文明D、不遵守站点上下客规定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和营运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因故不能从事营运服务时,可以由驾驶员自行安排人员帮忙营运。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情形的,扣20分

出租汽车在营运途中,未经乘客同意,驾驶员可以再招揽他人同乘。

客运出租汽车营运驾驶员在车站、码头、宾馆、医院等公共场所和风景名胜区,应服从调派,依序候客出车,不得擅自招揽旅客。

出租汽车在营运途中,经乘客同意,驾驶员可以招揽他人同乘。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应当全额出资购买营运车辆,不得利用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A、收取抵押金B、要求驾驶员垫资C、要求驾驶员借款D、分期付款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应当()出资购买营运车辆,不得利用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收取抵押金或者要求驾驶员垫资、借款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A、不B、全额C、半额D、随意

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时可以将出租汽车交给无《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营运。

客运出租汽车应当在核准的区域内营运。进入非核准营运区域的客运出租汽车,可以在指定的场、站候客,不得沿路招揽乘客或者停车候客,不得从事起点载客和终点下客都在非核准营运区域的客运活动。

客运出租汽车营运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和营运。

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是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日常营运活动的()证明。A、省份籍贯B、资格身份C、所属城市D、营运范围

出租汽车在营运途中,未经乘客同意,驾驶员不得再招揽其他人同车乘坐。()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服务资格证驾驶员营运的,扣10分。

《山东省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规定了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和设施、驾驶员、营运、电召、安全运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有出租或转让的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证件的,扣20分。

客运出租汽车在载客营运途中,经过依法收费的桥涵、路段所支付的车辆通行费,应由()负担。A、乘客B、出租汽车驾驶员C、出租汽车驾驶员和乘客

《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携带营运相关证件的,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