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经营者应按照(),在车内适当的位置设置服务质量监督卡、价格标准、乘客须知等信息。A、自己意愿B、行业管理规定C、所在企业要求D、乘客要求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按照(),在车内适当的位置设置服务质量监督卡、价格标准、乘客须知等信息。

  • A、自己意愿
  • B、行业管理规定
  • C、所在企业要求
  • D、乘客要求

相关考题: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按照(),在车内适当的位置设置服务质量监督卡、价格标准、乘客须知等信息。

在车厢内外适当位置明示出租汽车经营者名称或简称、价格标准、服务监督电话和乘客须知信息等是对出租汽车()的要求。

出租汽车经营者为个体的,考核驾驶和单车的服务质量信誉。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未正确放置或使用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的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A、1分B、3分C、10分D、20分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未正确放置或使用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的,扣5分。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按照(),在车内适当的位置设置服务质量监督卡、价格标准、乘客须知等信息。A、自己意愿B、行业管理规定C、所在企业要求D、乘客要求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时应当在规定位置置放与出租汽车车牌号码相符的(),接受乘客监督。A、服务监督卡;B、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C、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出租汽车客运车辆应规范设置()。A、灭火器支架B、服务监督卡座C、音像显示屏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定,广告设置规范安全,车内其他位置和车体、运行区间牌、门窗玻璃()设置广告。A、规范B、必须C、不应D、可以

出租汽车未在规定位置明示服务监督卡和租价标识,从事经营活动的计()分。A、1B、3C、5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服务监督卡上标注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服务监督卡上标注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按照(),在车内适当的位置设置服务质量监督卡、价格标准、乘客须知等信息。A、自己意愿B、行业管理规定C、所在企业要求D、乘客要求

《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员运营时应按规定在车内放置服务监督卡。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当做到()A、随车携带车辆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B、在车内显著位置放置服务监督卡C、在出租汽车服务站点依序载客D、按照合理路线或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

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按规定使用计价器B、按规定运价标准收费C、持有驾驶员服务监督卡上岗,服务监督卡必须按规定的位置放置在卡座上,接受监督D、不得私下转让、倒买倒卖出租汽车经营权或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按照(),在车内适当位置设置服务质量监督卡、价格标准和乘客须知等信息。A、行业管理规定B、所在企业要求C、自己意愿D、乘客要求

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一次扣1分。

出租汽车应在车内醒目位置张贴起步价、每公里运价等重要价费的收取标准。

出租汽车经营者遇特殊情况可以聘用无从业资格证及无上岗监督卡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在规定位置放置()。A、从业资格证件B、道路运输证C、服务监督卡

《莆田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公约》约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未在出租汽车规定的位置印制、张贴或悬挂出租汽车企业名称、服务监督卡、运价里程表、投诉电话号码的,每项支付违约金:()元。A、50B、100C、150D、200

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上岗或者显著位置放置服务质量监督卡的,由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给与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1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10分B、扣5分C、扣3分D、扣1分

原许可机关应当根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均为A级及以上的,就应当批准其继续经营。

出租车营运期间,驾驶员只要把服务监督卡随身携带,就不需要放在车内设置的卡座上。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上标注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A、车门外侧B、出租汽车顶灯C、机动车驾驶证D、服务监督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