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未在规定位置明示服务监督卡和租价标识,从事经营活动的计()分。A、1B、3C、5

出租汽车未在规定位置明示服务监督卡和租价标识,从事经营活动的计()分。

  • A、1
  • B、3
  • C、5

相关考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志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10分B、扣5分C、扣3分D、扣1分

出租汽车行业租价的制定原则()。A、车型不同,租价不同B、服务设施不同,租价不同C、租车方式不同,租价不同D、租车时间不同,租价不同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按照(),在车内适当的位置设置服务质量监督卡、价格标准、乘客须知等信息。

针对下列那些行为,可以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A、出租汽车不按规定安装顶灯、计价器、空车标志B、不按规定喷印车身颜色和标识,未在规定位置明示服务监督卡和租价标识的C、涂改车辆营运证或其他车辆营运标志D、擅自安装使用标志顶灯、计价器和空车标志

驾驶未按规定安装、设置、喷漆、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志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被扣3分。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未正确放置或使用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的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A、1分B、3分C、10分D、20分

巡游车驾驶员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不用随车携带服务监督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按照(),在车内适当的位置设置服务质量监督卡、价格标准、乘客须知等信息。A、自己意愿B、行业管理规定C、所在企业要求D、乘客要求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时应当在规定位置置放与出租汽车车牌号码相符的(),接受乘客监督。A、服务监督卡;B、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C、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投入营运的客运出租汽车应().A、随车携带车辆营运相关证件B、标志顶灯、计价器、空车标志、服务监督卡符合规定C、车身颜色符合规定D、喷印有行业投诉电话、行业编号,明示租价标识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以下哪些情形的,扣1分()A、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B、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C、不安乘客医院使用印象和空调等设施设备的D、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等先进事迹的

未办理服务监督卡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依据考核办法,将被扣()分。A、5B、10C、15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志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10分B、扣5分C、扣3分D、扣1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按规定使用计价器B、按规定运价标准收费C、持有驾驶员服务监督卡上岗,服务监督卡必须按规定的位置放置在卡座上,接受监督D、不得私下转让、倒买倒卖出租汽车经营权或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按照(),在车内适当位置设置服务质量监督卡、价格标准和乘客须知等信息。A、行业管理规定B、所在企业要求C、自己意愿D、乘客要求

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一次扣1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应扣()分。A、1B、3C、5D、不扣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l分。A、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B、使用服务忌语的C、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D、服务单位变更,未申请办理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变更手续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在规定位置放置()。A、从业资格证件B、道路运输证C、服务监督卡

《莆田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公约》约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未在出租汽车规定的位置印制、张贴或悬挂出租汽车企业名称、服务监督卡、运价里程表、投诉电话号码的,每项支付违约金:()元。A、50B、100C、150D、200

下列哪种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分标准为3分。()A、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B、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C、未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D、不按乘客意愿使用音响和空调等设备设施的

依《太原市汽车客运管理服务条例》,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A、在客运出租汽车车体规定位置外张贴、喷涂广告或者进行个性化装饰B、在客运出租汽车车窗上张贴太阳膜、悬挂窗帘或者使用有色玻璃C、未在规定位置公开租价标准和监督电话D、未正确摆放监督卡

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1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10分B、扣5分C、扣3分D、扣1分

投入营运的客运出租汽车应()A、随车携带车辆营运相关证件B、标志顶灯、计价器、空车标志、从业资格卡符合规定C、车身颜色符合规定D、喷印有行业投诉电话、行业编号,明示租价标识

下列哪种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分标准为10分。()A、不按乘客意愿使用音响和空调等设备设施的B、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C、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D、未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下列哪种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分标准为1分。()A、未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B、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C、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的D、擅自涂改、伪造、变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