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代位权和撤销权进行比较,可以得出如下结论:()A代位权的发生与行使,是针对债务人的消极行为B撤销权的发生与行使,是针对债务人的积极行为C代位权受债权人对债务人,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两个诉讼时效的限制D撤销权受“1年”和“5年”两个期间的限制
多选题
代位权和撤销权进行比较,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A
代位权的发生与行使,是针对债务人的消极行为
B
撤销权的发生与行使,是针对债务人的积极行为
C
代位权受债权人对债务人,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两个诉讼时效的限制
D
撤销权受“1年”和“5年”两个期间的限制
参考解析
解析:
(1)《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故肯定A项。
(2)《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故肯定选B项。
(3)债权人对债务人丧失诉讼时效,对债务人无胜诉权;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丧失诉讼时效,债务人丧失对次债务人的胜诉权,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亦无胜诉权,因此选择C项。
(4)《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5年”为除斥期间已经盖棺论定,“1年”尚有争议。
(2)《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故肯定选B项。
(3)债权人对债务人丧失诉讼时效,对债务人无胜诉权;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丧失诉讼时效,债务人丧失对次债务人的胜诉权,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亦无胜诉权,因此选择C项。
(4)《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5年”为除斥期间已经盖棺论定,“1年”尚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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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代位权之诉和撤销权之诉的原告皆为债权人B.代位权之诉的被告是次债务人,撤销权之诉的被告为债务人C.在代位权之诉中,债务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撤销权之诉中,受益人可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代位权之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撤销权之诉的诉讼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代位权和撤销权在保全债权功能上有所不同()A、代位权是为防止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B、代位权是恢复债务人的财产C、撤销权是为防止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D、撤销权是为恢复债务人的财产E、撤销权既是为恢复债务人的财产厂,也是为防止债务
关于行使代位权、撤销权,下列说法不正确()。A、须向人民法院申请B、由税务机关直接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C、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时,不得同时向纳税人追缴税款D、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时,不能对纳税人的其它财产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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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试比较代位权与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