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东方医疗器械研究所经过多年研究,开发研制出一种频谱治疗仪并取得了专利权。后来,该研究所发现市场上大量销售由南海仪器公司生产的频谱治疗仪的主要技术性能很类似于自己的专利产品,研究所认为仪器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此时,如不及时制止仪器公司的行为,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研究所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 )。[2009年真题]A证据交换B责令停止仪器公司有关行为的措施C财产保全的措施D先予执行的措施
多选题
东方医疗器械研究所经过多年研究,开发研制出一种频谱治疗仪并取得了专利权。后来,该研究所发现市场上大量销售由南海仪器公司生产的频谱治疗仪的主要技术性能很类似于自己的专利产品,研究所认为仪器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此时,如不及时制止仪器公司的行为,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研究所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 )。[2009年真题]
A
证据交换
B
责令停止仪器公司有关行为的措施
C
财产保全的措施
D
先予执行的措施
参考解析
解析:
B项,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A项,证据交换属于庭审前的证据确认规则;D项,先予执行适用于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而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适用范围仅限于:一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二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三是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B项,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A项,证据交换属于庭审前的证据确认规则;D项,先予执行适用于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而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适用范围仅限于:一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二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三是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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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委托乙研究所开发一项技术,乙研究 所指派工程师王某进行研究,并最终完成一项研究 成果。因对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未约定,且双方无法 达成补充协议,为此引起纠纷。此项专利申请权应 ( )。 A.由甲公司享有 B.由乙研究所享有 C.由王某享有 D.由甲公司与乙研究所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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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研究所根据与乙公司签订的委托开发合同,完成一项发明。合同没有对专利权的归属作出规定。现甲研究所单独向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而乙公司未经甲研究所同意便已开始使用这项发明。双方均对他方表示异议。问:(1)专利申请权应当归准享有?(2)乙公司是否有权不经甲研究所的许可而实施该项专利?
甲研究所与刘某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刘某为甲研究所开发一套软件。3个月后,刘某按约定交付了技术成果,甲研究所未按约定支付报酬。由于没有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双方发生争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但刘某无权获得报酬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且刘某有权获得约定的报酬C:如果刘某转让专利申请权,甲研究所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D:如果刘某取得专利权,甲研究所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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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公司从一家跨国公司购进一套生产速溶咖啡的技术,但因技术力量薄弱,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遂与乙研究所签订技术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技术开发所需要的科研经费100万元,乙研究所负责研发,但对开发出来的研究成果如何申请专利,合同未进行约定。乙研究所经过不懈努力,成功开发出速溶咖啡新产品的生产方法。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如果申请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和乙研究所B如果申请专利,申请权属于乙研究所C如果申请专利,对于速溶咖啡新产品与生产该产品的方法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D如果申请专利,对于速溶咖啡新产品与生产该产品的方法可以作为两件申请提出
多选题某包装厂与某材料研究所签订了一份委托开发合同,约定由研究所为包装厂设计一种新型水泥袋及制袋设备。签约后,研究所经一年多的研制,开发成功了一种新型水泥包装袋及制袋设备,并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包装厂投产后,产品供不应求,包装厂与省外一家工厂签订了新型水泥袋生产许可合同,3年内按利润的5%给包装厂作为技术使用费用。研究所得知后,要求包装厂立刻停止转让行为,被拒绝后,研究所诉至法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中,包装厂不仅自己有权免费实施该专利,也有权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B本案中,包装厂有权免费实施该专利,但无权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C本案中,如果研究所转让其专利权,包装厂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的权利D本案中,包装厂享有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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