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2001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第二类轻型汽车汽油车的怠速排气污染物中HC的排放量应不超过()×10-6A150B200C250
单选题
2001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第二类轻型汽车汽油车的怠速排气污染物中HC的排放量应不超过()×10-6
A
150
B
200
C
250
参考解析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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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的标准,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是对下列标准的修订与合并。( ) A、GB14761.5-1993《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B、GB/T3845-1993《汽油车排放污染物的测量怠速法》;C、A+B;
2005 年7 月1 日起新生产的第一类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双怠速排放限值,怠速和高怠速的CO %、HC 10-6分别为:( )A.0.3 100 0.5 200B.0.5 100 0.3 100C.0.5 100 0.8 200D.0.3 100 0.8 100
按《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的规定,2001年1月1日前生产的汽油车的排气污染物检测应用()进行检测。A、双怠速法B、怠速法C、加速模拟工况法
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2000年10月1日起生产的第二类轻型汽车在怠速工况下其CO排放量不得超过()。A、0.5%B、1.0%C、3.0%D、4.5%
按GB18285-2005,装用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规定,下列错误的是:()A、2000年7月1日起生产的第一类轻型汽车怠速CO:0.8%;HC://150×10-6B、2000年7月1日起生产的第一类轻型汽车高怠速CO:0.3%;HC://100×10-6C、2001年10月1日起生产的第二类轻型汽车怠速CO:0.8%;HC://150×10-6D、2001年10月1日起生产的第二类轻型汽车高怠速CO:0.5%;HC://150×10-6
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l8285--2005)中,将轻型汽车的高怠速转速规定为()r/min,重型车的高怠速转速规定为()r/min。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规定:2000年7月1日起生产的第一类在用轻型汽油车(≤6人座)的高怠速HC排放限值为()×10-6(体积分数),2001年10月1日起生产的第二类在用轻型汽车的怠速HC排放限值为()×10-6(体积分数),1995年7月1日起生产的在用重型汽车的高怠速CO排放限值为()%(体积分数),2004年9月1日起生产的在用重型汽车的低怠速CO排放限值为()%(体积分数)。
单选题按《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的规定,2001年1月1日前生产的汽油车的排气污染物检测应用()进行检测。A双怠速法B怠速法C加速模拟工况法
填空题《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规定:2000年7月1日起生产的第一类在用轻型汽油车(≤6人座)的高怠速HC排放限值为()×10-6(体积分数),2001年10月1日起生产的第二类在用轻型汽车的怠速HC排放限值为()×10-6(体积分数),1995年7月1日起生产的在用重型汽车的高怠速CO排放限值为()%(体积分数),2004年9月1日起生产的在用重型汽车的低怠速CO排放限值为()%(体积分数)。